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應急預案

起重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起重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起重應急預案(精選10篇)

起重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爲使本廠起重作業人員在起重機發生突發險情的時侯,能遇事不驚、有條不紊地處理意外;並且有效地防止因此而發生設備或人身傷害事故,針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1.2本預案主要是起重機在發生突發險情時提供給各駕駛員的作業指導書,各駕駛員務必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遵循本應急預案進行合理的操作。

2、起重機的突發情況及處理措施

2.1起重機在工作中突然斷電:

2.1.1駕駛員必須立即把所有的主令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若停電時間過長時,還要關閉所有的開關。

2.1.2如遇吊運的重物卸不下來,必須將重物的垂直陰影面積周圍擴大2米加以圍蔽,防止行人從重物下經過。

2.1.3爲防止突然斷電時起重機滑行距離過長,建議大車行走制停距離應調整到適當值。

2.2吊鉤失控:

2.2.1上升過程中吊鉤失控

現象:當吊鉤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主令控制手柄回零位後吊物仍然繼續上升。

原因:接觸器或線路的觸點發生粘連。

應急措施: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吊鉤停下。

2.2.2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

現象:當吊鉤下降到一定的高度,主令控制手柄回零位後吊物仍然繼續下降。

原因:接觸器的點發生粘連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並且剎車失靈。

應急措施:

對於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造成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駕駛員應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吊鉤停下。若吊鉤下面有設備,必須立即開動天車的小車或大車避開設備,最後讓吊物落到空曠的地方。

對於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電並且剎車失靈,造成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駕駛員應立即重新合上電源採用打反車的方法進行處理。

2.3小車失控;

2.3.1現象:把主令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時,小車執行沒有停止的趨勢。

2.3.2原因: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並且剎車失靈。

2.3.3應急措施:

對於接觸器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造成小車失控的處理方法爲: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小車停下;

若採用上述方法,在吊物、吊具的執行軌跡上還會碰到設備或人的,可先將吊鉤提升(或下降),或採取移動大車的方法先進行避讓,再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小車停下;

對於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靈造成小車失控的,首先立即重新合上電源採用打反車的方法進行處理。

2.4大車失控;

2.4.1現象:把主令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時,大車執行沒有停止的趨勢。

2.4.2原因: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並且剎車失靈。

2.4.3應急措施:

對於接觸器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造成大車失控的處理方法爲: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大車停下;

若採用上述方法,在吊物、吊具的執行軌跡上還會碰到設備或人的,可先將吊鉤提升(或下降),或採取移動小車的方法先進行避讓,再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大車停下;

對於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電並且剎車失靈造成大車失控的,應立即重新合上電源採用打反車的立法進行處理。

2.5對方天車大車失控,附近天車的避讓方法;

2.5.1發現對方天車的大車失控,將要撞上己車時。除了失控天車採用2.4.3的方法進行處理外,將要被撞的天車也要採用如下積極的措施避讓:

若天車不在作業時(或在作業但大車可以移動),可在被撞的瞬間點動大車(方向同失控的天車),利用己車逼停失控的天車。

若天車正在作業(如被吊物正在設備上進行裝配時)大車不可以移動時,被撞的天車必須在被撞的瞬間點動放下吊鉤。從而將被吊物的損壞情況減至最低。

嚴禁在對方天車大車失控撞向己車時,被撞天車反向起動大車,從而加大撞擊力。

不建議在對方天車大車失控時,被撞天車遠離便同向起動大車,採取消極的避讓方法。

2.6起重機起火

起重機的起火,一般情況多爲電氣起火。首先要斷開總電源,按照救火知識,正確使用起重機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當火勢較大時除一邊進行滅火外,應一邊通知厂部相關人員,並且時刻注意自己的防護與逃生路線。

3.起重機遇險情後的上報;

3.1起重機遇險情後,無論是否有損失,駕駛員必須立即上報天車班長,由天車班班長上報厂部主管廠長及安全主任。

3.2主管廠長必須立即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嚴禁天車帶病繼續工作。

3.3厂部安全主任接報告後必須監督遇險天車的檢修落實情況若遇險起重機造成較大的損失,應馬上上報廠長及公司安全辦。

起重應急預案 篇2

爲加強橋樑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提高起重吊裝作業應急處理能力,將起重吊裝作業因違章造成的損失減至最低,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及相應控制措施:

橋樑起重吊裝作業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

1、無吊裝方案或方案未報批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吊裝作業無方案或方案未批准不得開工;

2、吊裝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從事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3、橋樑就位後未採取固定措施摘鉤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橋樑就位後,應立即打上支撐,方可摘鉤。

4、疲勞駕駛操作、精力不集中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合理調整工休時間,杜絕疲勞駕駛;

5、吊車力矩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等不靈敏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落實設備日檢、巡檢責任制,及時檢修,確保設備狀況良好;

6、超載、超限或吊裝不明重量的構件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七禁止”“十不弔”規定;

7、斜拉、斜吊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七禁止”“十不弔”規定;

8、惡劣天氣從事吊裝作業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

9、起重臂下停留、行走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

10、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佩帶防護品引起重大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從事特種作業必須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

11、鋼絲繩扭結、變形、斷絲、鏽蝕等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範》;

12、卡環質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起吊物件不設溜繩起重傷害一般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4、構件倒運未放穩擱實或支撐不牢導致物體打擊,控制措施是執行《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5、酒後作業起重傷害一般禁止酒後從事吊裝作業;

16、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作業導致高空墜落,控制措施是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從事吊裝作業;

17、在起吊構件上放置工具、用品等引起物體打擊,控制措施是禁止在起吊構件上放置其他物品;

18、手拽腳蹬未穩固的構件引起高空墜落,控制措施是構件就位時不得用手拽或用腳蹬構件;

19、綁紮不牢、綁點不準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起吊前應檢查綁紮是否符合要求;

20、鋼絲繩與水平面的夾角小於30度,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綁紮鋼絲繩與構件的夾角不得小於30度;

21、兩臺吊機擡吊時動作不協調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兩機擡吊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重分配合理,吊重小於單機起重量的80%;

22、起吊後執行速度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動引起一般起重傷害,控制措施是重物起吊或降落速度要均勻;

23、吊車與架空導線的安全距離不夠導致觸電事故,控制措施是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3.1.2條規定;

24、使用裂紋、變形的吊鉤、吊環引起車輛傷害,控制措施是班前檢查及時更換。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組成、職責分工

制樑場成立應急預防領導小組,由場長任組長(現場總指揮),設立應急辦公室及聯繫電話,併成立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後勤組,分別明確人員組成及各自職責。

組長:全面領導應急預防小組的工作,總體協調各部門在緊急應變中的分工協作和響應中的統一指揮調度,對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調配。

應急辦公室:設在制樑場安質部,辦公室主任爲安質部部長,具體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由現場搶救組、報警組和後勤組組成。

報警組:負責事故發生後撥打急救電話,人員緊急疏散和清點工作,並引導急救車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向其介紹情況,協助緊急救護。

現場搶救組:負責事故發生後的人員及財產的現場搶救,在醫護人員到達之前,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緊急救護。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

後勤組:負責應急響應中的財力、物力的調配,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並負責協助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三、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事故發生後,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

2、事故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由辦公室負責人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確需啓動,領導小組組長和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實施應急救援,並搞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四、有關規定和要求

爲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儘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和救援人員應按照專業分工,本着專業對口、便於領導、便於集結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確保組織的有效落實。

按照任務分工和事故的性質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指揮通訊、救護、搶修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各重點目標設救援器材櫃,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按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一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常識教育。指導和組織羣衆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互救工作。

建立完善各項制度。

(1)值班制度,不分晝夜,只要施工,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有人值班。

(2)檢查制度,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每月檢查一次。

五、具體實施

(一)、責任分工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報警、指揮義務救援隊員組織人員疏散並疏通道路、迎接救援車輛;負責、組織義務救援隊員救助;領工員、安全員負責組織義務隊員在相關隊伍、部門的配合下根據預案實施救助並保護好現場;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現場工作人員疏散、人員緊急救助、通知醫院急救。

(二)、發現事故,報警階段

1、主要報警方式:使用電話或其它方式向分公司和地方部門報告;

2、向120報警主要內容:

(1)、報警人部門電話號碼、姓名或身份;

(2)、事故發生的地點、部位;

(3)、人員傷勢大小情況。

(三)事故處理:

確認事故後,應立即做到:

現場人員迅速運用既有預案進行救援,並將實情報告給公司負責人;

工地負責人採用多種形式與現場保持密切聯繫,及時掌握事件、事故的進展情況;

如人員傷勢嚴重,應立即向120報警,通知就近醫療急救準備救助,指派專人在主要道口迎接救助車輛;

(四)、人員疏散、傷員救助階段

確認事故後,應急領導小組發出疏散命令,義務救援隊員應立即通知現場作業人員進行疏散。

1、人員疏散及傷員救助

(1)派出一名義務救援隊員組織有關人員沿安全指示方向疏散;

(2)阻止人員進入有危險的場所;

(3)相關人員疏散到就近安全地帶集合,由作業隊對疏散出來的工作人員逐一清點並上報厂部;醫院救護人員及作業隊疏散出來的人員隨時準備救護傷員;

2、事故救援

(1)在場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救援,根據人員傷勢情況決定是否向“120”報警。

(2)作業隊義務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後,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後立即按照指揮人員啓動的救援預案進行救援;

救援的原則:一是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則;二是先控制、後救援的原則;三是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起重應急預案 篇3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一、應急組織

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爲該小組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爲副組長;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爲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爲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爲臨時就援組長。

二、救援器材: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應急知識培訓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四、事故報告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後,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後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後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後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爲,應追究其責任,並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起重應急預案 篇4

爲加強對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起重機械在用,爲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起重機械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起重機械傾翻、火災、墜落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困人解救、井道內作業、轎頂作業、底坑作業、廳層作業、機房作業、更換和割短鋼絲繩、扶梯桁架作業、施工用電常識、墜落保護、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安監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電話:,工程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六、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准,立即啓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起重機械發生事件後,採取起重機械專業維修人員的一般救援措施,透過起重機械專業維修對於起重機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動。

七、應急裝備、物資、通訊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要配備到位,並應定期檢查裝備完好情況,安排專人保管,並明確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應急救援人員應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單位應督促維保單位在維保現場儲備數量充足的起重機械易損件及電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機械元件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更換,排除故障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啓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爲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爲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九、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資訊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檔案,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起重應急預案 篇5

針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出現)的起重傷害安全事故(隱患),快速、有序地組織事故(隱患)搶救(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和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範例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屬項目部施工現場,應對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隱患)的應急措施範例。

二、起重傷害事故的潛在原因分析及後果

(一)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潛在原因分析

(1)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2)塔吊作業範圍內施工,且無防護設施.

(3)塔吊無專業指揮人員。

(4)塔吊作業時,吊物捆紮不牢,機磚等零碎材料吊裝無定型工具.

(5)起重機械限位失靈,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

(6)起重機械無應急斷電開關。

(7)起重機械傳動機構未進行防護或防護不嚴。

(8)無交接點檢記錄,控制箱無鎖。

(9)吊車支腿基礎不牢、不平。

(10)違反“十個不準吊”。

(11)誤操作。

(12)捲揚機滾筒及鋼絲繩、絞、碾;

(13)升降機升高過程中高空墜落、碰傷、砸傷,升降機傾倒;

(14)升降機提升過程中鋼絲繩拆斷;

(15)升降機升至工作面後,接料過程中吊籠下墜;

(16)升降機執行工程中衝頂和蹲底;

(17)建築物各樓層的卸料口處,不設定防護門,或設定之後不使用;

(18)物料提升機的地面進料口上方不設定防護棚;

(19)樓層的卸料口處搭設的卸料平臺不規範;

以上條件都是誘發起重傷害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後果

(1)人員致殘致死率高。

(2)起重機械傷害可造成劃傷、骨折、截肢等傷害事故,甚至死亡。

(三)防範措施: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設備檢查、整改和獎罰力度,嚴防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加強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員防範意識,嚴禁帶病作業,疲勞作業。

(3)爲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設備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機手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5)防護設施到位。

三、應急準備措施

1、集團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

總指揮:總裁

副總指揮:總經理(分公司經理)

成員:辦公室主任

安全生產部部長

財務部部長

技術部部長

建築器材租賃站公司經理

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按職務高低或事先安排排序遞補。應急指揮機構設在辦公室。

2、實施救助的醫院及相關外部機構的聯絡

(1)救助醫院(選擇項目部就近醫院)電話:

(2)急救中心:120

公安救助:110

消防電話:119

3、電話報救須知

(1)說明傷情(案情)和已經採取了些什麼措施,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哪些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案情)發生在什麼地方,什麼路幾號,靠近什麼路口,附近有什麼特徵。

(3)說明求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手機號碼以便救護車(支援車輛)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透過電話通訊聯繫。

(4)通完電話後,應派人到現場外等侯接應救護(援)車輛,同時把救護(援)車輛進入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清理,以利於及時進行救護(援)。

(三)急救設施

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的適用爲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並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應救使用。

(1)器械敷料類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針筒)、血壓表、聽診器、體溫表、止血帶、止血鉗、剪刀、氧氣袋、無菌橡皮手套、無菌敷料棉球、棉籤、繃帶、膠布及鑷子等。

(2)藥物類

消炎藥(常用)、止痛藥(常用)、止血藥(常用)、生理鹽水、酒精、碘酒、高錳酸鉀等。

(3)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定期更換超期藥品和敷料,每次急救後要及時補充。

2、應急工具準備

(1)擴音器、充電燈、電筒、安全帶、高梯、擔架、粗麻繩等。

(2)起重設備常用扳手工具、葫蘆、鋼絲繩、動滑輪、千斤頂等.

(3)設定隔離區用的警戒帶,各類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誌牌。

(4)應急避難場所

施工現場要安排一間房間用於受傷人員臨時安置場所,房間內要有牀和相關急救物品。

3、執行體系準備

(1)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1每月不少於一次的本現場安全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1.2進行學習教育和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每年不少於2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範意識。

(2)應急救援小組救援程序:

工地應急小組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電話要保證24小時資訊暢通,如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險情,工作程序如下:

四、應急響應機制的啓動

(一)應急小組長接到事故或重大險情時,立即啓動應急響應預案,並在5分鐘完成以下工作。

(1)確定事故或險情的性質,大小及危害成度。

(2)將事故和重大險情報告公司。

(3)救援小組全面開展救援工作,調集救援物質、人員、車輛等,實施搶救工作。

(4)設定隔離帶,組織疏散人員到安全地帶。

(5)必要時通知社會救助機構,請求給予增援。

(二)應急預案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或險情的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有針對性的人員、車輛迅速開展搶救活動,必要時請求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對於一般的單一性的危險源,只要設定隔離帶和警示標誌或留人看守,待隱患排除即可。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同時在醫院車輛、人員未到場前,施工現場積極開展傷員的救治工作。對於輕微受傷的人員自我感覺良好,四肢活動正常的,可以現場觀察後視情況而定。

(3)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要同時進行,以防止證據遺失和利於事故處理。

(4)自我保護

在救援行動中,對重大危險源要專人看護,設定隔離帶。救護車輛,救援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資訊暢通,行動積極配合,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三)起重傷害人員一般搶救方法

(1)急救方法一般根據受傷情況而定,如果傷者只是輕微的體外創傷切不需要縫合的,可用生理鹽水進行清洗,用酒精進行消炎,敷上消炎藥,進行包紮即可。如果傷者地體外傷但傷口大,需要縫合,這種情況下,在救護車到來之前,可進行傷口的清洗,吃止血藥或打止血針止血,如果血管破裂,可用止血鉗、繃帶紮緊來臨時進行止血處理,防止傷者因失血造成休克甚至死亡。

(2)如果傷者是四肢某一處或幾處骨折,現場可用夾板對骨折處先行固定,防止傷者在移動中加重傷情,等待救護車來進行處理。

(3)如果傷者出現肢體無知覺現象,這就考慮頸脊椎骨折的可能,對於這種病人,不能來回移動,要平躺在木板上,並進行有效的固定,適當吃一些止血藥,防止有內出血的現象,等待救護車到醫院搶救。

(4)如果傷者處於昏迷狀態,經測量血壓有下降狀態,這種情況下,就在考慮爲內出血,對於這種傷者,一是要打止血針,二是在每5分鐘測量血壓,並做好記錄,三是不能移動,等待救護車的到來。

(5)如果傷者被倒塌的設備壓在下面,經判斷現場工具無法移開,則在最短的時間內調來吊車、氣割等設備前來搶救.

(6)如果傷者被傷害截肢,除上述搶救方法外,還要對截掉的肢體部分與傷者同時送往醫院。

五、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範例是公司針對施工現場,有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組織緊急救援工作準備和實施的指導性文字,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二)各項目部應按照本預案範例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報公司審批備案。

(三)發生起重傷害安全事故或重大險情時,項目部應立即快報,並組織救援小組人員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起重應急預案 篇6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大型起重吊裝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

安全員:xx

各專業工長:xx

技術員:xx

質檢員:xx

值勤人員:xx

值班電話::xx

大型起重吊裝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突發大型起重吊裝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按大型起重吊裝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後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紮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了並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防大型起重吊裝事故發生,項目部成立義務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各專業工長爲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外包隊管理人員及後勤人員,協助副項目經理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大型起重吊裝事故後,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副項目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

4、事故後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起重應急預案 篇7

爲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車間實際情況,制定車間起重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範圍與內容。

本預案適用於車間各崗位。

安全事故及預防措施的內容:

1、建立建全聯保互保體系,明確安全監護人的責任。

2、開車前仔細檢查起重機械的安全性能,保證設備安全穩定執行。如果發現設備有缺陷要及時處理。

3、操作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穿戴和使用。

5、起重物下禁止站人,起重設備停車後要停在可靠的位置。設備停用後要及時停電,並掛上明顯的安全標誌。

6、檢查、檢修起重設備要行走安全通道,禁止攀登不安全位置。

7、禁止酒後開車。

8、執行中要保證機械設備穩定,禁止開飛車。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公司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對相關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

三、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1、安全事故在車間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人員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車間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間主任擔任,如有特殊情況主任不在時,由車間副主任擔任;成員由班組長、安全員、技術員等負責人組成。

車間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措施。

3、在本單位緊急調動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

4.、根據事故災害程度,有危及其它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工作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安置工作。

7、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和處理意見公佈於衆。

8、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工作,根據情況的變化,對預案進行修定、調整和補充。

五、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職責

(一)班組的職責

1、負責安全事故的現場撲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區域的警戒及人員的疏散和撤離工作。

3、負責確定傷亡人數和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

4、負責有關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工作。

5、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六、安全事故的報告和保護現場

1、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情況報告車間,報告內容分爲: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布估計和採取的應急措施。

2、班組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後,班組長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由車間主任按本預案規定,通知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必要時通知兄弟單位,請求事故搶險和支援,並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3、各成員單位接報後,應立即啓動相應應急求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4、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管好現場的痕跡和物證等。

七、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車間應急救援應立即投入運做,總指揮部和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

2、及時聯繫恢復水、電等有關設施。

3、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對肇事者進行監控,防止逃跑。

4、由車間主任指定專人聯繫車輛送傷員到醫院搶救。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攔和調用緊急物資、人員和設備。

6、事故初期,事故單位和現場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起重應急預案 篇8

1、應急準備

1.1應急組織的建立

1.1.1成立聊城電廠項目部應急響應領導小組(見附件一)

1.1.2確定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和監督員

1.1.3應急總指揮職責:

1)判斷是否可能或已經發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應急服務機構幫助,是否啓動應急預案;

2)組織應急人員在較安全的地方,嘗試對危險設備進行操作、控制;

3)繼續調查和評估事故的可能發展方向,預測事故的發展過程;

4)指導危險機械設備的全部或部分停止運動,與現場安監人員和關鍵崗位的員工密切配合,指揮危險場所人員撤離;

5)與消防機構、氣象部門、上級領導、地方政府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聯繫;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安排恢復事故影響區正常秩序,恢復生產;

7)及時向上級組織和地方政府報告災害情況;

8)向新聞媒體及相關部門傳遞準確資訊。

1.1.4應急副總指揮職責:

1)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執行應急響應具體工作;

2)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應急過程指揮和響應實施;

3)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應急人員的災前演練及本預案的宣貫工作。

1.1.5應急監督員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的全過程監督;

2)負責洪水、地震、氣象資訊的收集、獲取;

3)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組織應急人員的災前演練及本預案的宣貫工作;

4)有權制止應急過程中的違章行爲;

5)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執行應急預案響應;

6)負責應急響應的全過程記錄,向總指揮提供可靠的災害資訊報告。

1.1.6應急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職責:

1)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應急響應實施;

2)負責應急人員的.組織及其它勞動力的提供;

3)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機具。

1.1.7當班起重機司機職責:

1)作業過程中遭遇自然災害、突發機械事故或突遇5~6級以上大風,或接氣象預報時段7級以上(2分鐘時距平均風速大於16m/s)大風,必須按本預案措施進行操作,確認各項準備、措施無誤後,方可撤離起重機;

2)聽從領導小組指揮,準備嘗試對危險設備進行操作、控制。

1.1.8當班起重工職責:

1)作業過程中遭遇自然災害、突發機械事故或突遇5~6級以上大風,必須協助起重機司機按本預案措施進行操作,確認各項準備、措施無誤後,方可撤離起重機;

2)聽從領導小組指揮,準備嘗試對危險設備進行加固、控制;

3)在領導小組指揮下,實施救援過程中的起重作業。

1.1.9全體員工職責和義務:

1)項目部所屬全體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命令,隨時準備執行搶險救援工作;

2)實施救援過程中的各專業作業和非專業作業;

3)在施工過程中遭遇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聽從指揮,有組織地撤離危險區域。

1.1.10告知相關部門和全體員工應急小組成員電話號碼、火警和急救中心電話號碼。

1.2應急地點:

1.2.1施工現場;

1.2.2鍋爐線60t/42m龍門吊、汽機線50t/32m龍門吊、鋼筋組合場16t/32m龍門吊;

1.2.3KH180-2、63t履帶式起重機。

1.2.4QY50K汽車式起重機。

2、應急響應

2.1各類大型起重機械一旦發現火情,必須正確選用消防器材,立即組織撲救,並視火情大小向項目部、安監部報告或直接撥打119火警電話,搶救被困人員和救護傷員。

2.2發現人員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救護傷員。對傷情較重的傷員,要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心肺復甦和外傷處理),並立即向就近的醫療機構求助或直接撥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2.3施工機械事故的應急響應

2.3.1各類型起重機械一旦發生作業中剎車失靈事故,操作人員應充分利用一瞬間短暫的時間,緊急鳴笛示警,吊鉤滑輪倍率大的起重機應緊急操作迴轉機構,把荷重轉至無人區域空曠地帶,吊鉤滑輪倍率小的起重機可嘗試打反車制動,如果荷重下方無人員作業和障礙物,變幅式起重機應立即增幅,防止因突然卸載造成起重機向後傾覆事故的發生,努力將人員傷亡、機械和設備損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2.3.2履帶起重機和汽車起重機一旦發生軌道、基礎、路面或支腿突然下沉事故,操作人員應充分利用一瞬間短暫的時間,空載情況下應立即將配重回轉到基礎或路面較爲堅定的一側,同時增幅或收幅,保持起重機平衡;帶載情況下應立即卸載,或用迴轉、變幅的方法保持整機平衡;事故得到控制後,立即組織救援,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3.3起重機械防風措施:

1、KH180履帶起重機、63t履帶起重機:

(1)較大起重臂主臂工況作業時若突然遭遇6級以上大風或起吊迎風面較大的重物時遭遇5級以上大風,必須停止作業,操作人員應充分利用短暫的時間,立即卸載,將起重臂增至最大幅度,轉至順風方向,同時將吊鉤與地面的荷載錨定,以增加起重機的穩定性;

(2)氣象預報時段5~6級大風,應停止作業,防風措施按(1)實施。

2、鍋爐線60t/42m龍門吊、汽機線50t/32m龍門吊、鋼筋組合場16t/32m龍門吊:

1)作業時若突然遭遇6級(風速12m/s)以上大風或起吊迎風面較大的重物時遭遇5級以上大風,必須停止作業,操作人員應充分利用短暫的時間,立即卸載,夾好夾軌器,並穿好鐵鞋;同時將吊鉤與地面的荷載錨定;

2)氣象預報時段5~6級大風,應停止作業,防風措施按(1)實施;

3)氣象預報時段7級以上大風,必須停止作業,除防風措施按(1)實施以外,還必須在剛性腿和撓性腿上部(橋架下端)兩個方向拉設纜風繩(本車軌道作地錨),同時用Φ48鋼管插入行走輪輪輻孔內將行走臺車鎖定。

2.4各類起重機械作業時如果突然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必須緊急卸載,變幅式起重機按(2.3.3)起重機械防風措施實施操作,如果時間允許,可拉設纜風繩,切斷電源,緊急疏散人員。

3、災後救援

3.1災害事故發生後,要立即組織救援工作,調動現場各種車輛、器材和人員,搶救傷員,控制事故狀態,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協助上級領導向當地地方政府、安全監察部門彙報災害情況。

3.2發現作業人員觸電或其它傷害,必須立即救護傷員。對傷情較重的傷員,要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心肺復甦和外傷處理),並立即向就近的醫療機構求助或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向急救中心求助。

3.3發現相關人員和財產受災後,應立即實施救援,並向上級領導報告,協助上級領導向當地地方政府、安全監察部門報告災情。

4、災後恢復

4.1檢查起重機械災害情況,制定修復方案,並組織實施。

4.2對災後的起重機械進行危害辨識和短期及長期的影響評價。

4.3對廢棄物的處置按《固體廢棄物控制程序》進行。

4.4對起重機械的結構強度進行測試和評估,及時恢復生產。

5、糾正與完善

5.1事故發生後應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

5.2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細緻的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5.3加強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定期組織應急人員進行災前演練,努力提高員工的技術素質。

5.4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完善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裝置,有效控制事故。

5.5與當地醫療機構、防汛組織和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及時、準確地獲取資訊。

起重應急預案 篇9

一、目的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編制《起重、吊裝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以指導和提高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施工操作人員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質,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解決施工項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隱患問題,實現安全生產工作“以人爲本”的理念。強化過程控制,消除和減少施工全過程的事故隱患,保障員工的安全。

二、適用範圍

凡在企業範圍內從事建築起重、吊裝施工生產和管理的有關活動,並對建設工程實施安全管理的單位或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三、總要求

3.1建築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

3.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與監督檢查。

3.3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考覈合格方可上崗。未經培訓或考覈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3.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製度。不得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3.5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3.6每日作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加強檢查,隨時發現隱患行爲,並解決新的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設備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燈是否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3.7從事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 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證,方可進行特種作業。嚴禁無證作業。

3.8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工程起重吊裝作業。

3.9作業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撤離危險區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

3.10施工現場用火,應按照規定申請批准。並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動用煙火。配備的防火設施和設備,應保證其有效性。

3.11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誌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3.12電動機械的用電箱必須按照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箱門過錯整並上鎖,由專人負責。電動機械和電動工具的軟線或電纜應保證外皮和接頭等處的完整,以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3.13機械的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的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或防護板。操作機械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長髮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檯面的殘屑,不得在機械運轉時,清理或維修。

3.14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3.15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

3.16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閒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並設警戒標誌,必要時派人監護。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必須作業時,須滿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離。

3.17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3.18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3.19使用兩臺吊車擡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起重應急預案 篇10

1、事故類型及危險程度分析

碼頭工程需要大型起重設備,現場作業人員密集,存在頻繁的交叉作業,如發生意外,極易造成羣死羣傷,影響較大,起重作業安全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2.2.1搶救人員優先的基本原則;

2.2.2控制事故擴大優先的基本原則;

2.2組織機構及職責:見(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3起重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爲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3、起重傷害事故的預防:

3.1起重機有省、市技術監督部門檢測證書,起重船有《船舶檢驗證書》,船員有《適任證書》,起重司機、起重指揮工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3.2船舶水上不下安裝作業前到海事局辦理《水上水下作業施工許可證》及《航行通告》。

3.3起吊作業鋼絲繩、卡環和繩套等配套設施須有質量合格證。

3.4起重作業“十不弔”須嚴格執行,“十不弔”內容有: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範圍;信號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吊裝;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

3.5選用的'繩具、卡環須與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氣瓶、壓力容器,爆破危險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吊運人(施工作業人員)。

3.6起重機械安全裝置(限位裝置、行程開關、超載保護、超力矩保護、信號、喇叭等)完好,作業過程中須開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