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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居間的協議書

協議書2.9W

甲方:

職業介紹居間的協議書

乙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有償  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爲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託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爲準,求職表作爲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準確的.身份資訊證明。包括身份證及複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並填寫求職資訊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並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後,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資訊服務。

4、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準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爲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後,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爲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後,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繫,就將視爲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後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爲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並退還服務費後,日後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爲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雙方約定爲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於當地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大連時空快訊廣告有限公司貴州凱里分公司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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