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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協議書(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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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協議書

代持股協議書(精選10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代持股協議書(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代持股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甲方與___________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爲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帳戶,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代持股的處分

(1)在代持股權期間,甲方應保證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分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質押等。

(2)乙方有權處分代持股權,或將特定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2

隱名投資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顯名投資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投資人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

第一條 實際出資額

1、投資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共同出資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的_____%。

隱名投資人甲方實際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的_____%;

顯名投資人乙方實際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的_____%。

2、甲乙雙方出資方式爲貨幣,該出資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到位。

3、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其在該公司的股權,即甲方實際持有該公司的股權,由乙方顯名持有,以乙方名義對公司投資,該股權的權利義務實際主體爲甲方。

4、公司成立後,甲方不得抽回資金,逃避責任和風險。

第二條 責任承擔與利益分配

1、乙方爲公司股東,載入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享有股東權利;

2、甲乙雙方均以自己的實際出資透過乙方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擔責任後,其有權向甲方追償應由甲方承擔的相應份額;

3、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投資比例取得的盈餘分配,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分配;

4、甲乙雙方在公司的增資擴股、配股權,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義與公司產生法律關係;

5、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7、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第三條 股權轉讓

1、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乙方對甲方轉讓的代持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轉讓甲方股權的,由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產生新的顯名投資人的名義,按公司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新的顯名投資人爲公司名義股東。

3、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權利限制

1、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責任。

2、如由於乙方的債務糾紛,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透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競業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本協議一式叄份,協議當事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協議所有當事人簽字、捺印、蓋章即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協議書3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目標公司人民幣XXX_元出資(該等出資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XXX%,下簡稱“代表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爲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檔案;

3、代甲方出席股東會並根據甲方的指示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爲)。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需要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簽署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爲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爲“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權"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作爲受託人,乙方得以登記爲目標公司的股東,但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爲,也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爲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2)轉讓其名下部分或全部股權;

(3)在任何檔案上以目標公司股東名義簽字,或在任何涉及目標公司利益的檔案上簽字;

(4)簽署股東會決議等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要求股東簽署的檔案;

(5)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6)以股東名義對目標公司的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任何指派或指示。

3、作爲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並保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應歸屬於甲方的資金或財產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資金或財產後 日內將該等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將財產交付給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權”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免費委託,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第六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目標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XXX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透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代表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擬轉讓“代表股權”的,可將股權優先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乙方不願受讓甲方的股權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將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導致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6、甲方以合理價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轉讓該代表股權的,本協議應《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後,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的指示透過合法途徑向甲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爲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否定甲方對“代表股權”的股東資格或要求確認自己股東資格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

違約金=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淨資產總額×150%

(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淨資產總額的計算基準日應爲乙方違反本款之日,但是,若在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目標公司淨資產總額相對於計算基準日發生增值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淨資產的最高值爲計算標準;若因違反本款之日難於確定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爲計算基準日。);

若目標的淨資產爲≤0的,則違約金爲人民幣XXX元。

3、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置“代表股權”的部分或全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

違約金=乙方處置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淨資產總額×200%

甲方有權選擇參考或依照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違約金計算方式計算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並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2、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爲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爲準。

4、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XXX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XXXXX

身份證號:XXXXXX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X

身份證號:XXX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代持股協議書4

實際出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義股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現甲方認繳出資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現實際出資人民幣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上述目標公司%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爲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透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並且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爲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爲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情況

2.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透過本協議作爲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透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爲持有。

2.3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在設立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僅爲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其餘未繳足部分,由甲方後期實際出資繳足。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爲。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__________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4在代持期間,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爲以外,乙方作爲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檔案、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認繳出資萬元,已完成實際出資萬元,並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爲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爲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於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5.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爲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爲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爲,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6.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爲,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6.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個人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如果解封不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代持股份的費用

7.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7.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八、代持股份的轉讓

8.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8.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3、如乙方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爲,甲方有權利隨時終止本協議,解除乙方代持股權利。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爲,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同時,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簽署日期:年月日

代持股協議書5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鑑於:

1、受託人以股權內部轉讓方式將所其持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股權中的25%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鑑於國家目前對 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爲工商登記股東,爲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次代持的標的

1.1 本次代持標的爲甲方在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 元。乙方受託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 公司出資比例 %;

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 公司出資比例 %。

1.2 甲方透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爲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 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爲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爲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需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3.4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檔案。

3.5 如 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併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爲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採用 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爲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爲止。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淨資產的 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 倍數的,以成交價的 倍作爲賠償金。

4.7 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5.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並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 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爲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後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後,本協議自動終止。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6.1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檔案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爲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方目前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將其中佔有目標公司_____%的股份轉讓;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的上述股份。

據此,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轉讓的股份

1、甲方依據本協議書,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_____%的股份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並在轉讓成交後,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交易、交易基準日

1、各方確認以______年___月___日作爲交易基準日;

2、該日期是甲方讓出上述股份而乙方享有上述股份(即交易)的時間標誌。在該日期之後,乙方即享有基於受讓股份所產生的股東權利、經營決策權、收益權、債權債務責任的承受權利或義務;

3、同時該日期是計算目標公司資產價值的基準時間;

4、本協議一經簽訂即視爲乙方已於上述交易基準日接受了甲方所交付的上述轉讓股份,甲乙雙方不需另行辦理股份交接手續。

三、價款、轉讓資產、待處理資產、債權債務明示

甲乙雙方確認每股轉讓價格爲:____________元/股,合計轉讓股權款爲____________元;

四、價款支付方式、盤點確認

1、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____%的股權轉讓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剩餘股權轉讓款透過轉讓或現金方式支付到甲方的帳戶;

3、各方確認已由甲乙雙方共同指派財物人員對目標公司在交易基準日的有形資產作出盤點確認。

五、代持股份、真實股價及股權轉讓變更登記

1、甲、乙雙方同意暫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而由甲方暫時代表乙方持有上述轉讓股份,在與總公司(______________公司)財務報表合併之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

2、辦理股份轉讓變更登記的時間,在乙方付清股權轉讓款給甲方之後,且已屆滿上述第五條第1款所約定的時間,雙方均有權催告對方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雙方均應予以配合。

3、甲、乙雙方同意在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所遞交給行政機關的股權轉讓合同之中,股權轉讓價款以本協議的約定爲準。

六、聲明、保證和承諾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已合法地成爲目標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協議書項下轉讓的目標公司股份;

2、甲方承諾未以轉讓股權爲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履行本協議書的行爲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作爲一方當事人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協議書或單方作出的承諾、保證等。

七、違約責任

1、若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有其它違約行爲的,違約方需要承擔責任;

2、若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有其他違約行爲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返還已收款項(但交回股份)並按照股權轉讓總價的_____%賠償給乙方;

3、若乙方無故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有其他違約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交回股份並按照股權轉讓總價的_____%賠償給甲方。

4、乙方若要轉讓股份,甲方有優先回購權力。

八、保密及違約責任

各方均應對本協議書的內容予以保密,除非各方最終以公式、遞交申請的方式予以披露,否則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均應賠償對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損失,並另行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的義務的行爲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有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目標公司所在地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7

甲方:(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基於事實基礎上共同確認如下事項:

一、甲方佔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權,對應支付入股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該款項以貨幣資金方式支付入股,該股份委託乙方代爲持股。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二、甲方作爲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處置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與乙方無關。

四、如本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乙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五、甲方作爲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權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以及變更登記費用等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權期限爲簽訂確認書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須將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身份從工商局登記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確認書一式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8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鑑於: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______)。現甲方實際向乙方支付資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乙方擬將該資金以______名義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萬元,甲方支付的資金摺合目標公司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

基於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由乙方安排以名義持有目標公司______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在目標公司的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3、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安排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基於此的全部投資收益。

2、甲方有權將“代持股份”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須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

5、甲方保證以其實際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保證其安排所持有的目標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2、乙方保證本協議生效後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後均全部歸屬於甲方。

3、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委託其他個人或機構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不得對“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代持股份”時,無條件同意並承受,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變更股東登記等)。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積極、全面履行自身義務,保障對方權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支付對方與“代持股份”相應投資額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9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 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爲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 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3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

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代持股協議書10

甲方:

註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註冊資本(______註冊資本金爲______萬元)的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爲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