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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作協議書

協議書2.64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工程施工合作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施工合作協議書

工程施工合作協議書篇1

甲方:XXXXXX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1、本協議爲雙方長期性合作協議。

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項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費標準

1、工程項目由甲乙雙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簽定後雙方視具體工程對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負責向另一方交納管理費(管理費率標準,單列條款約定);並負責承攬工程應該支付的前期費用。工程應付稅、費等由施工方負責。

3、管理費率視結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繳納,管理費用收取分別爲:

a:結算值爲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收取2%管理費用;

b:結算值爲5000萬元至1億元。分別按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費用,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取1.5%管理費用;

c:結算值爲1億元以上。分別按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費用,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取1.5%管理費用,超過1億元部分收取1%管理費用。

4、雙方在工程所在地設立銀行共管帳戶,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轉賬時需經一方加蓋公章一方加蓋財務主管章(皆爲銀行預留印鑑)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後,按到位額扣除相應的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施工方用於工程施工。

5、施工方對所承擔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施工方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承擔工程所在地政府及業主規定的各項規費。

第三條、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市場開發,資訊跟蹤篩選,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2、爲便於雙方聯繫及業務開展,乙方在北京設立XXXX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辦事處,委派相關人員具體負責合作及日常業務。

3、甲方派員有權按乙方聘用的職務及權限範圍,依託乙方駐京辦事處對外開展業務,乙方駐京辦事處費用由甲方負責(具體費用另議)。

第四條、乙方職責

1、乙方應充分發揮企業優勢,在聯合開發市場及項目合作中竭盡全力。

2、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以維護雙方的信譽。

3、各方所提供的人員,在合作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對方有權撤換,並由提供方更換。

第五條、違約責任

任何方不得違約,否則將由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與對方帶有的損失。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XXX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XX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工程施工合作協議書篇2

發包單位:

施工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尊重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擎天柱廣告牌基礎撼沙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根據基坑的設計範圍內的全部內容(毛石擠淤、毛石基礎、撼沙層)。

1.4工程量:結算時按現場實際工程量計算。

1.5質量目標:基礎持力層承載力特徵值fak大於160kpa。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爲準)XX年6月5日。

2.2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XX年7月5日。

2.3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發包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發包方簽證和蓋章。

2.4承包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金,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10%。

第三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價款: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執行XX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

3.2此工程單獨結算,不予廣告牌工程掛鉤。

3.3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工程進度表,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第四條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甲方的工作義務

(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2)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監督和指導。

(3)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的'交底。

(4)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4.2乙方的工作義務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2)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訴人員。

(3)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發包方各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4)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5)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發包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第五條關於工程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雙方應及時辦理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中間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或人員事故,其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提出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違約金。

6.2乙方除自然力(颱風、龍捲風、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戰爭、火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6.3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7.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7.2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8.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發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