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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贈與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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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股權贈予合同(某企業股東贈予某個人的一份贈予合同)

股權贈與協議書

甲方向乙方贈與資產應以下述先決條件爲生效條件:

1. 本合同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董事會、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會議審議批准和所需的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且該等批准沒有修改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或增設任何無法爲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所接受的額外或不同的義務。

2. ××的××%股權贈與事宜取得××另一方股東的同意;××的××%股權贈與事宜取得××另一方股東的同意。

股權贈與協議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受贈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 (以下簡稱某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爲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股權贈與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某公司的公司概況、股東及股權比例結構。

公司名稱:

地 址:

法人姓名:

註冊資本:

實收資本: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或控股)

經營範圍:

股東及股權比例結構:

二、甲方作爲某公司的股東之一,擁有某公司 %的股權,現根據《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甲方同意將 %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願意受贈股權並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贈與的股權享有完全獨立的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無任何投資管理責任並不參與債務償還但參加分紅利潤並對於公司經營所形成的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公司資產淨增額等享有分配權利。

2、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確保其將股權贈與乙方的議案已經 公司股東會全體股東決議同意,並形成書面決議檔案。

3、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甲乙雙方應到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股東變更及股權變更手續,雙方均應對辦理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協作與配合。(如果不需要到工商局辦登記,可刪掉)

4、股權變更手續辦理完成後,乙方即具有某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四、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協議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如因泄密行爲導致某公司或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如不願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某公司,本協議繼續有效。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一次性賠償給守約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2、乙方受贈股權後,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則需一次性賠償甲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七、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篇二:股權贈與協議

股權贈與協議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一條 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章程中所載明的合法股東,其中甲方佔公司股權 %;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 %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 贈與條件

無條件贈與。

第三條 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所持有的股權並未設定任何種類留置權、質押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且甲方保證無註冊資金抽逃的違法行爲,且甲方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股權贈與後,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4、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 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序完成後,乙方即擁有公司 %的股權,成爲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五條 費用的負擔

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六條 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3、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餘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股權贈與合同

股權贈與合同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上述雙方在 區簽訂,正本一式三(3)份。

鑑於:

1、 (以下簡稱“ ”)爲甲方與(以下簡稱第三方)於2001年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方認繳出資25.5萬元人民幣(已實際出資元),佔 全部註冊資本比例的51%。

2、甲方有意對外贈與其所持有的 51%股權,乙方有意授讓甲方所持有的 51%股權(“標的股權”);

3、雙方已於 年 月 日就股權贈與完成口頭約定並實際履行。爲此,考慮到上述前提以及下文載明的共同約定和承諾,甲方和乙方特此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贈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贈與其所擁有的 51%股權,乙方向甲方受讓甲方擁有的 51%股權。股權贈與後,甲方不再是 股東,不再參與 的任何經營行爲,也不再擔任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贈與的時間節點

一、本次股權贈與的時間節點爲 年 月 日。同時,因甲方系 法定代表人,故本次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甲方即不再擔任法定代表人。

二、在本次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乙方已實際對 進行經營,享有 100%股東權利,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三、 於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前發生的對外所享有的應收款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歸屬甲方及第三方。

四、 在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前因爲違反當時有效的法律或者合同而導致的股東責任由甲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三條:贈與股權的交割

鑑於乙方的實際需求和困難,對於向工商局部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事宜的時間由雙方再行協商。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雙方應積極準備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章程、股東會決議等),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爲陳寶恆

第四條:贈與的稅費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因本合同擬議之交易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根據適用法律發生的任何稅金和其他費用(如有)均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承諾與保證

在股權過戶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前,乙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1、乙方保證合法經營,完善 的治理結構。

2、如發生需要由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乙方承諾並保證由其承擔名義上的甲方的責任。

3、發生合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應付款、違約金),稅收違法行爲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收滯納金和罰款)、勞資糾紛引發的責任、其他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等,需對股東和/或法定代表人進行處罰的,乙方會積極披露實際股東/經營者情況並主動承擔相應責任。

4、如甲方在本次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因/或乙方的行爲而承擔責任的,乙方承諾會給予足額賠償。

5、如本次股權、法定代表人變更完成後才發現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的上述債務、責任,由乙方按上述方式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之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發生爭議後的內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它各項條款。

第七條:合同生效、變更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與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篇四:公司股權贈與協議範本

公司股權贈與協議範本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由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一條 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 %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 贈與條件

1、爲取得上述贈與,乙方應爲公司提供如下服務:(這只是合同樣本,暫時還沒有協商,但不知道是否規定一定要有服務?)

2、乙方爲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佔公司股權總額1%的股權贈與乙方,但所贈與的股權累計最多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 %。

3、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三條 贈與程序

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1年,自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2、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3)項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3、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4、除本條第1款規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五條 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進階管理人員。

第六條 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股權贈與完成後,乙方即成爲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七條 費用的負擔

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餘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篇五:股權贈與協議

股權贈與協議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以及爲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爲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公司由______________共同發起設立,由_____________出資並註冊爲法人,___________擁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權,爲促進公司經營甲方願意將部分股權贈與參加公司管理的人員。

第二條 甲方的權益

甲方作爲公司出資人,同意將____%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接受贈與後必須履行管理公司經營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簽訂本協議起乙方即具有公司____%的股權,按照法律及公司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2、乙方成爲股東後,自動加入公司股東會,在公司任職______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3、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經過公司股東會同意並形成書面決議,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

4、如乙方不在公司任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離職、勞動合同終止、被公司解聘等,股權自動迴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5、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

6、如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檔案條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

第四條 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進行保密。如一方因泄密行爲導致另一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利潤分享

1、乙方按自身股權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經營項目的利潤。

2、公司形成的股份及孳生物爲公司的共同財產,乙方應按其比例共有。

第六條 協議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需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股權自動迴歸甲方。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如不願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公司,股權自動迴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需賠償甲方____萬元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