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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中、進階管理人員聘用協議

協議書1.61W

甲方(聘用單位):

有限公司中、進階管理人員聘用協議

公司地址:

乙方(受 聘 人):

身份證號碼:

事實陳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方特此僱傭乙方且乙方同意作爲甲方的管理人員進行服務。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遵守本協議。

1.條款

甲方僱傭乙方(姓名) 擔任 職務 ,並根據甲方的自行決定,擔任其他額外的職位或不同職位。僱傭期限爲年,自 年月 日開始,除非根據本協議之規定提前終止。

本協議自上文載明之日期起開始生效,並且將一直有效,直到下面期限中的較早日期:

1)甲方與乙方隨後簽訂的任何僱傭協議的生效日期;

2)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任何解僱、辭職的生效日期;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假定本僱傭協議將自動續訂,每次續訂 年。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表明不希望自動續訂本協議。

該書面通知必須在適用期限到期之前 天至 天內送達另一方。

2.職責和責任

乙方的工作將向 (甲方授權人或直接領導人)報告。在甲方章程規定的限制範圍內,乙方將承擔該職位的全部職責和責任,以及由甲方 董事長、總經理或直接領導人、其他上級部門 委任(委託)的其他職務,不時任命、代表乙方在甲方負責的其他或不同職務和所要承擔的不同職責。

3.位置

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最初主要工作地點是 。

4.接受僱傭

根據上述條款,乙方接受甲方的僱傭,並且同意將其全部時間、精力和才能貢獻給甲方,並以高效、可信、全職化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職責。

5.對僱傭的時間投入

乙方應盡其所能地爲甲方服務,投入所有的工作時間來爲甲方履行職責;應在甲方決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提供服務。

6.資格

作爲本協議的一個條件,乙方應滿足上級領匯出於合理和善意的原因規定的所有資格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學歷、工作經驗、專業技能、職稱。

7.報酬

7.1、基本工資

乙方將按照 元/月的水平獲得基本工資(含績效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按照甲方的發薪慣例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爲 ,節假日順延。

7.2、報酬

在此支付給乙方的全部報酬都是根據當時有效的甲方相關政策進行支付,包括正常薪資發放慣例。

7.3、津貼

甲方可能會不時地從公司的淨收入中撥出一部分津貼發給乙方。

7.4、福利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與甲方其他管理者一樣的福利。福利至少應包括 工作餐、住宿、勞保福利 ;與甲方其他管理人員一樣的醫療保險;與其他管理人員一樣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帶薪節假日休假;甲方批准的其他福利和津貼。

7.5、所得稅

根據本協議支付給乙方的所有款項爲 收入。

8.其他僱傭福利

8.1、業務費用

乙方依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提交費用的詳細單據後,甲方應報銷乙方在履行本協議規定之職責時所產生的合理差旅費和其他業務支出。

8.2、福利計劃

乙方有權按照所籤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參加甲方的醫療保險、人壽保險和傷殘保險。

8.3、假期

乙方在整個僱傭期間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但乙方的假期視甲方的工作需要如有調整(提前或延後),乙方不得拒絕。

9.政策和程序

甲方有權不時地制定一些政策和程序,乙方在爲甲方服務過程中應服從這些政策和程序。乙方應遵守與甲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協議的規定,還應遵守與甲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的條款和條件。

10.僱傭終止

10.1、辭退

儘管本協議中有相反的規定,但甲方可以出於以下任何理由終止與乙方的僱傭關係:

1)乙方有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敗壞的行爲,或者導致拘留監禁的犯罪行爲,

2)乙方有偷竊、詐騙、欺騙或者僞造任何僱傭或甲方記錄的行爲,

3)乙方不適當地泄露甲方機密或者專有資訊,

4)乙方的任何有損甲方聲譽或者業務的行爲,

5)乙方失職或者沒有能力履行甲方分配的任何適當職責,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提供適合的改正機會後,仍沒有或不能糾正此類錯誤或能力,

6)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爲,並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書面通知後仍沒有改正,

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嚴重不能勝任職務,

8)乙方長期未經允許的缺勤,

9)乙方非法佔據甲方業務機會,

10)在履行乙方職責方面瀆職,包括但不限於侵吞甲方資金或財產;在代表甲方達成的任何交易中牟取或企圖牟取個人私利;向甲方虛報業績;在甲方場所或甲方所屬場所內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或甲方規章的活動。

當因爲某種原因終止乙方與甲方的僱傭關係時,甲方將不再對乙方負有任何進一步的責任,並保留對乙方追究因乙方失職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10.2、辭職和協議終止

1)當僱傭終止時,如果乙方不願繼續續約,則將被認爲是從甲方辭職。

2)當甲方自協議簽訂日起連續3個月未準時發放工資或連續5個月內未發放滿4個月工資,經甲方書面告知而乙方不予理解支援而辭職的,則將被認爲乙方是從甲方辭職。

3)甲方提供的工作環境條件不符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不能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在乙方提出異議而甲方不予調整改正,乙方因此辭職則將被認爲乙方是從甲方辭職。

4)當乙方個人出現重大事故,導致乙方無法勝任在甲方擔任的工作職務時,由乙方據實提交證明材料並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並同意,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完畢後,則將被認爲是從甲方辭職。

5)當乙方家庭出現重大事故,導致乙方無法滿足甲方工作條件時,由乙方據實提交證明材料並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並同意,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完畢後,則將被認爲是從甲方辭職。

6)當甲方單位因自然災害、破產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被撤銷,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當辭職和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時,協議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外的任何責任。

10.3、合作

在接到解僱通知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理請求,在規定時間內協助甲方辦理管理人員的責任移交,並且確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經辦的全部事情。

在接到辭職通知後,甲方應安排相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乙方的工作移交和薪酬結算。乙方須對甲方規定的合理的辭職人員交接內容給予配合,並且確保甲方知道由乙方經辦的全部事情。

11.乙方殘疾

如果乙方由於疾病或其他身體或精神上的缺陷而連續 30 天以上永久性地無法正常履行其職責,則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而不用負任何責任。

當因爲此種原因而終止僱傭時,乙方有權得到全部應付而未付的基本薪水。

11.1、由於殘疾而終止僱傭關係

如果乙方的完全殘廢或部分殘疾時間總計達到 3 個月,則其與甲方的僱傭關係將自動終止。儘管如此,如果乙方和甲方一致同意,則殘疾的乙方可以在雙方商定條款的基礎上繼續受僱於甲方。

11.2、殘疾的開始日期

不管殘疾期是連續的還是由多個斷續時期累加的,都應將進階管理人員變成殘疾的第一天當作殘疾期的開始日期。

11.3、關於是否殘疾的爭議

如對是否存在殘疾、殘疾的程度和持續時間有任何爭議,可由甲方指定的醫院做傷殘鑑定,乙方必須無爭議配合。

11.4、乙方死亡

如果乙方在僱傭期間死亡,甲方將向乙方仍在世的配偶支付撫卹金,如果乙方死亡後無配偶在世,則這筆撫卹金將作爲乙方的遺產。甲方給予乙方的撫卹金的金額最高不高於乙方死亡之前月薪的三倍,支付時間在乙方死亡時間 90 天之內。

12.惡意解僱和辭職

除上文第 10.1、辭退 所列條款外,甲方對於乙方的解僱行爲可視爲甲方對乙方的惡意解僱;除上文第 10.2、辭職和協議終止 所列條款外,乙方對於甲方的辭職行爲可視爲乙方對甲方的惡意辭職。

12.1、甲方惡意解僱,應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最後一年年薪的三倍,作爲違約金給乙方。

12.2、乙方惡意辭職,應支付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最後一年年薪的三倍,作爲違約金給甲方。

12.3、惡意解僱和辭職結果達成,不影響本協議除無效條款或不可執行條款外的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和執行。

13.機密資訊

乙方承認,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透過非公開渠道獲得的與客戶、商業助手、用戶或者推薦列表有關的全部記錄、甲方的合同締約方和推薦來源、公司、管理人員、主管、董事和股東的全部私有資訊、財務和業務資訊,均爲“機密資訊”,並且是甲方業務的重要、特殊、唯一和專有的資訊。

乙方特此同意,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以及本協議終止之後,不管協議終止是自願還是非自願、有原因或者無原因,不管協議終止是否單純因爲本協議到期,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書面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個人、公司、單位、協會或其他實體泄漏任何部分或全部機密資訊,或者在不是爲了甲方利益並得到甲方授權的情況下,出於其他原因或目的來利用這些機密資訊。

“機密資訊”還包括以下任何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或者非技術數據、公式、圖案、編輯、計劃、設備、方法、技術、製圖、過程、財務數據、財務計劃、產品計劃、實際用戶或者潛在用戶的名單);透過非公開渠道,使用不正當方法,從其他人(這些人可從資訊泄漏或使用中牟取經濟利益)那裏獲得,具有實際或者潛在的經濟價值。

對甲方的業務來說,甲方的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關於任何客戶的名稱及地址、銷售人員、發票、培訓和教育手冊、管理手冊、預期用戶等資訊,無論這些資訊是什麼形式,無論這些資訊能否透過計算機或者“在線”電子方式獲得。

對於乙方泄露甲方的機密資訊,無論乙方處於何種狀態下泄露給任何個人、公司、單位、協會或其他實體,甲方均保留對乙方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14.專有僱傭

在受僱於甲方期間,乙方不得做任何與甲方當前或預期業務存在競爭的事情,也不得計劃或組織任何競爭性業務活動。

乙方不得與本公司外其他公司、部門或個人簽訂與其在公司的職責和義務相沖突的任何協議。乙方在僱傭期間或者僱傭終止後 3 年內,未經甲方明確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教唆或鼓勵任何管理人員、代理人、獨立訂約人、供應商、客戶、顧問、任何其他人或者公司終止或改變與甲方的關係。

乙方同意在受僱於甲方期間以及本協議終止後的 3 年內,不論僱傭的終止是自願還是非自願,有無原因,不管協議終止是否單純是因爲本協議到期,乙方不得試圖僱傭甲方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員或者獨立訂約人,也不得鼓勵或者試圖鼓勵任何其他管理人員或者獨立訂約人解除與甲方的僱傭關係。

15.轉讓和讓與

在本協議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透過讓與來轉移,另外,任何謠傳的讓與、轉移或委託均爲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