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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外運協議書示例

協議書3.13W

發包方: (簡稱甲方)

土方外運協議書示例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發包方將北門工地土石方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

一、工程名稱:北門工地( )

二、工程地點:桐梓縣北大門

三、工程承包內容:施工現場甲方需要挖運的土石方;施工圖紙範圍內基礎及地下室土石方開挖工程,包括:所有土石方全部挖、運及場地平整等。另外,機械不能完成作業的死角,由乙方採用自行處理,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範圍及標高控制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安排)。

四、工程承包單價:

1、基礎及地下室圖紙範圍內土石方(緊方)爲:32元/m3。( )

以上合同單價包括:土石方挖運機械費、挖運土石方鋪設道路所產生的費用(材料費、機械費)、施工現場場地平整費、棄土場場地費及場地平整費、管理費、利潤等費用,不包括稅金,結算價款以甲、乙雙方現場實際收方爲準。

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已考慮了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以及可能出現

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影響工程的因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和市場變化(如:油價漲跌)等可能影響施工的因素。土石方挖運上需要的相關手續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包括:市政、環衛、城管、運管等相關部門上報、審查手續,土石方棄點、挖方、裝車、運輸等費用及各種機械進出場費用、機械使用費用、施工場地內道路鋪設(材料費、機械費)、運輸道路的清潔、運輸車輛遮蓋及清洗費用、乙方施工人員的.保險)。

除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調整單價,所有協調費用均在合同承包單價之內。

五、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開始施工及施工過程中,甲方不預付工程款。整個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經甲方現場驗收合格並辦理結算手續後,10日內支付工程價款60%,餘款待甲方收到建設單位第1次工程進度款後10日內付足。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從甲方書面通知至工程完工,總工期 天。 合同簽訂時乙方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車隊和村民阻撓施工等一切可能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因施工現場停水、停電無法進行土車輛輪胎清洗,工期順延;遇下雨(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政府部門運土道路交通管制無法進行土方挖運,工期順延;因工程量增加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總工期順延。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以安全爲重,施工步驟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杜絕野蠻施工。機械施工過程中要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安全,密切關注周圍情況,確保施工安全。在土方開挖及土方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或責任造成本土石方工程終止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已完成工程量(甲、乙雙方現場確認)按照合同約定價格的50%進行結算,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現場聚衆鬧事。

九、合同簽訂: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後開始有效。工程完工,甲、乙雙方結清所有工程款後合同自動失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