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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及其內容

協議書2.31W

財產分割怎麼做,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

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及其內容

一般情況下,財產分割都需要正式的書面的範本彙總,即財產分割協議書,其是共同財產共有人之間就各所有人應獲財產份額進行分割的一種見證。下面,就簡要講述一下財產分割協議書的具體內容。

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格式及範本彙總

一、寫作內容和方法

1、首部

(1)標題。應寫明“財產分割協議”或“分單”、“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份的基本情況。分別寫明參加析產的雙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同時還要註明他們相互之間的關係。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應根據具體情況簡要寫明具體原因。

(2)具體分配(析產)方案寫明共有人分產的具體方案及所分財產的名稱、數量、位置等。寫明每一個共有人分得的具體財產情況。如果分得的財產較多,要列出清單,分別予以說明,並在分單中具體標明清單屬於分單的組成部分。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並註明立約的時間。律師代書後,也應在分單上寫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律師代書並擔任見證人的,應寫明見證人身份。

二、格式

財產分割協議

立約人:

證人:

財產分割原因:

財產範圍:

分割方案:

立約人:

見證人:

立約日期

年月日

三、舉一範例供製作時參考:

財產分割協議

立約人:

王××,男,58歲,×族,××市××區人,退休工人,現琢×市××區

××衚衕××號(系下列立約人之父)。

王××,男,32歲,×族,籍貫、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歲,×族,幹部,家琢×市××區××小區××號。

見證人:趙××,男,50歲,××市人,現琢×市××區××衚衕××號(與立約人王××系鄰居)

立約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結婚,現三人均表示願意分家析產,改變過去共同生活的狀態,各立門戶。經協商,達成如下分產契約,並由鄰居趙××作見證人。

(一)王××隨其長子王××一起生活。

(二)現住平房3間,歸長子王××所有,長女王××隨其丈夫另祝

(三)傢俱及家用電器。熊貓彩電、組合音響、海爾冰箱歸其長子王××,錄相機、攝像機各一臺,歸其長女王××。

(四)存款×萬元,由其長女王××分得×萬元,長子王××分得×萬元。其長子王××負擔其父王××日常生活費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費用由其長子王××和長女王××共同負擔。

(六)以上所列各項,立約人完全同意,並有見證人作證。

王××

見證人:趙××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

立約人:

男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女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

李夫:(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李妻:(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李子:(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李女:(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家庭財產協議書應該怎麼樣寫

甲方:_____________(父)

乙方:_____________(母)

丙方:_____________(子)

甲、乙與丙系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現丙方已成年並參加工作,有獨立的收入,爲了家庭的和睦,預防財產糾紛的發生,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以上就是大多數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的具體內容,大多比較簡單。一般都要寫好雙方的姓名,地址協議內容等等。如果你有類似的問題,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來解決,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好自身利益,當然,你也可以到有關部門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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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離婚財產分割最新規定,離婚後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怎麼收費?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割?

?高房價導致年輕夫婦很難獨立的購買房產,進行按揭又要因爲還款而費心費力。父母心疼孩子而出資給孩子買房。那麼離婚時,這樣有父母出資的房產該怎麼分割呢?小編就爲您整理出來,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爲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爲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麼分的原因是考慮到我國的國情,父母出資買房,爲的是自己的子女能過上美好的生活,傾其所有資助子女買房。如果此時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將有失公平。

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見的。這種情況,離婚房產怎麼分割呢?考慮現實情況,此種情況,有着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這種情況在實踐中也較爲常見,而且爭議最多。我國婚姻法對此種情況規定,購買的房產科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四、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婚後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五、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爲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房價的上漲,房屋的價值比重佔據了現代家庭財產的大部分,在辦理離婚時,房產怎麼分割直接影響到離婚之後的生活品質,像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沒有房子就沒有安全感。並且,父母出資買房是對我們的一種關愛,父母傾其所有隻是爲了讓子女過上更好的生活。如果因爲離婚,不僅僅傷了父母的心,更損害到父母的利益,這是我們不願看到的。因此,不得不走到離婚這一步時,在收集證據時一定要全面、準確,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

該怎麼分割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呢?小編就爲你整理出來,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怎麼算轉移財產?該怎麼進行應對?

離婚前一些人爲了在離婚時多一些財產,就進行財產轉移。那麼哪些算作財產轉移呢?該怎麼識別呢?以及該怎麼應對呢?小編爲您整理出來,希望小編整理的這方面內容能夠幫到您,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隨着社會的進步,物質化也隨之膨脹,然而精神文明卻在走跳樓,愛情也變得那麼的脆弱,離婚率奇高。在這背景下,面對越來越多的離婚前財產轉移的問題,不少離婚夫妻和準備結婚的同志都提出這樣的疑問:離婚前財產轉移怎麼辦?如何避免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並保護好自已的權益?

要想避免,就得先了解在一般情況下別人是用什麼方法轉移夫妻財產的。夫妻共同財產不僅限於三子(房子、車子、票子)、傢俱和首飾等固定的資產;而且程向多層次及多元化,如金融資產(股權、期權、股票等);如無形資產(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等)。

一、離婚財產轉移的方式

其實離婚轉移財產根據財產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轉移方式,並且方式也是多種,以下介紹常見的四種:

1、轉移存款。這種轉移比較簡單,一般會設立新的帳戶,透過長期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帳戶裏,如果另一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的帳戶存在,很難查到對方帳戶中的財產。有些更徹底一些,直接拿出現金來操作。

2、用私下贈予財產轉移,這種需要人配合,但對於轉移的人來說風險也是很高的。

3、轉移房產。一般是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資訊、私自將房產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這種方法表面上看並不是很高明,因爲在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資訊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歷時比較長,但它有個很好的長處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並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

4、轉移公司資產或股權。有轉移公司流動資金、製造虛假“借款”等,具體說來就是將自己所佔股權化小或化零,造成沒有股權或甚至欠外債的表象,相對於其他的,公司類轉移,可以說是技術性比較高,而且操作空間比較大。

二、根據上述,現說一下如何避免

1、對於轉移存款的,可以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上,以及平時收集對方使用網上銀行或銀行卡那裏的銀行賬號資訊,特別關注有關大筆資金的變動。

2、對於私贈財產的,因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難舉證。一般都會贈給身邊親近,至少信得過的人,所以就需要在平時多加留意。如瞭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財產情況。

3、對於轉移房產的,應對策略如下:如果出現一方的行爲異常導致另一方懷疑另有房產,另一方應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證或存款往來記錄,或者直接到房地產公司夫妻委託繳費名義進行求證,或到房管部門查詢,或者利用商務調查等進行取證。

4、對於轉移公司股權的,這個是最難防的,除非雙方都在公司一起工作,並有較高的職位,如果只有一方的話就很難有所發現,退一步講,就算髮現了,也不容易收集證據,因此,面對對方轉移公司股權的,可以聘請一個專業的律師來幫你調查對方公司的經營情況,避免出現更大的損失。

5、是先小人,後君子的做法,也是最有效的。結婚前簽訂婚前協議(把婚前和婚後的財產約定清楚),婚後,也可以簽訂有關協議,就協議內容可以委託律師起草,並經公證。雖說還是不能完全百分之一百的避免轉移財產的出現,但是可以有效的限制住。

總之,在實際生活中,還有很多離婚前轉移財產的行爲和方法,並且都很隱蔽性。因此,在遇到問題時,除了多注意外,還可以藉助專業人士的專業技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題外話:嫁個有錢人,生活也許會更好些,但是也要有水平才行。唉,他媽的,現在結個婚都那麼辛苦,到底累不累呀,還有多少是愛呀?

重婚罪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怎樣的

如果夫妻一方犯了重婚罪,那麼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請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重婚罪離婚財產分割的知識。

重婚罪離婚財產分割

如果一方被定爲重婚罪,將會給予另一方相應的損失賠償,如果有小孩,還要支付小孩的撫養費。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因此,面對婚外情,除了做出努力挽回之外,還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一方下落不明離婚財產該怎麼處理?

離婚是要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具體該怎麼分割就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那麼一方下落不明離婚財產處理該怎麼處理呢?小編就爲您整理出這些方面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1、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婦女和兒童因分割財產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難,保證兒童的健康成長。

2、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離婚案件,在財產分割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適當多分。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姻法規定了過錯離婚的法律後果,即讓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對受害方的法律救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原則。

3、公平原則;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適用公平原則,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現有的共同財產;另一方面還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扶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患病方,等等。這是公平原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的體現,需要司法工作人員科學、正確地適用到每一個案件中。

4、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優先於法定的原則。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所有權,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法律賦予當事人協商的權利,充分體現了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同時,約定優先於法定有利於減少家庭矛盾,有利於促進家庭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但是就如何分割該類離婚中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中沒有具體規定。目前,在我國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做法:只判決准予離婚,而對財產既不作審查也不判決,這種做法雖然簡便,但不符合法律規定也不利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只對財產進行簡單審查,主要是根據原告的陳述來確認,既不作具體覈實也不作分割處理;對財產作出明確判決,對下落不明一方當事人所享有的財產作爲子女撫育費判給主張離婚的一方當事人。

夫妻共同財產基於夫妻關係的產生而產生,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共同享有的財產。因此,婚姻關係結束時也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相應處理。所以,實踐中的對共同財產的“不審不判”或者“只審不判”都是不合法的。同樣,對下落不明一方所享有的財產作爲子女撫育費判給主張離婚的一方當事人的做法,也是值得商榷的。這種做法會引起如下問題:一是下落不明一方當事人享有的財產價值高於撫育費,折抵後,主張離婚當事人無疑會得到高出撫育費部分的財產,此侵害了下落不明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權利,爲不當得利;二是下落不明一方當事人應享有的財產的價值低於撫育費,作出離婚判決後,下落不明一方當事人一旦出現,則會以判決書已經明確其財產折抵爲撫育費爲由拒絕履行以後的撫養義務,從而侵害到子女受撫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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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子怎麼分配?

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既包括夫妻雙方從房地產市場購買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也有夫妻雙方根據房改福利政策購買的公有房屋。這麼多種類的房產,離婚後房子如何分割,歸誰呢?離婚房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不同的房產,在分割方法上是相同的。在離婚後房產如何處理上,一般存在三種處理辦法:

一、對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

由於夫妻財產共同製爲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再加上目前我國城鎮居民住房相對緊缺,而房屋通常又具有升值潛力,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大多數夫妻離婚時均主張要求房屋所有權歸其所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都同意採取競價方式處理房屋所有權歸屬的,人民法院可以召集雙方當事人,以公開競價的方式,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所有權。對該房屋的分割按照當事人雙方協議的辦法,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數額的補償;或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參照房屋的最高競價價格判決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二、對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

離婚訴訟中,當事人一方對房屋所有權提出主張,在對方不持異議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屋由主張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當事人取得,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補償的數額,參照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的評估價值進行確定。

三、對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

在少數離婚訴訟分割共同財產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特別是福利性房屋都不願意主張所有權,而是想取得一定的房價款補償後再另行選擇購買房屋。在此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依當事人申請,透過委託拍賣機構對雙方爭議的房屋進行拍賣後再行分割。

離婚後房子如何處理,如何分割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以上內容只是對離婚後房子怎麼分配,分割方法的簡單解析。對於離婚後房子歸誰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是一方出資還是雙方出資,有沒有父母出資的情況等等。因此,離婚房子歸誰是最複雜也是最關鍵的問題。想要確定離婚後房子歸誰,還是需要藉助專業人士的力量,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