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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託管協議書範文

協議書1.34W

託管方: 受託方:臨滄市大理商會 姓 名:

資金託管協議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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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促進託管方與受託方共同發展壯大,現託管方與受託方欲就資金託管事宜,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進行協商。

第二章 託管方及託管資金

第二條 同意向受託方託管資金人民幣 萬元( 萬圓整);託管方託管的資金不低於一萬元,不設上限,但必須是一萬元的整數倍。

第三章 託管方的權利

第三條 託管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權監督託管資金的用途;

(二)可適時向受託方查詢賬目;

(三)有權追加託管資金,並不受數額限制;如追加託管資金,則應當與受託方簽訂書面《資金託管協議》

(四)每次結算前,託管方所獲得的利息收益應當計入其原有的託管資金,託管方對新增的託管資金享有與原有託管資金同等的權利;

(五)經受託方審覈同意借款後,有權按照月利率2.5%支付相應利息;

(六)結算時,在扣除受託方管理費用後,有權按照託管資金的比例獲得相應收益;

(七)經受託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前可退回不超過70%的託管資金;

(八)有權向受託方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四章 託管方的義務

第四條 託管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應當於2011年8月3日前將託管資金交付受託方;

(二)在向受託方借款時應當提供高於借款本金數額的`財產擔保,同時提供至少2名擔保人;

(三)未經受託方同意,不得退回任何託管資金;

(四)託管方不得將受託方借給的資金轉借給其他社會成員牟取私利;

(五)在受託方合理履行託管義務期間,應當理解並支援受託方的各項決定。

第五章 受託方的權利

第五條 受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接收託管方交付的託管資金;

(二)有權委託商會成員對託管資金進行專門管理;

(三)託管資金借給商會成員或其他社會成員,由受託方決定;

除利息條件外,其他條件同等的情況下優先出借給商會成員;

(四)託管資金借給商會成員時,有權要求其提供價值不低於借款本金120%的財產擔保以及至少2名擔保人,並可按照月利率2.5%收取相應利息;

(五)託管資金借給其他社會成員時,有權要求其提供價值不低於借款本金150%的財產擔保以及至少2名擔保人,並可按照不低於月利率3%的標準收取相應利息;

(六)結算時,有權收取全部託管資金所獲收益0.5%的管理費用。

第六章 受託方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管好託管人交付的託管資金;

(二)受託方出借託管資金時,應當對借款人進行審查,並要求其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以及至少2名擔保人;

(三)受託方出借資金時,應當按照託管方的託管資金(含新增的託管資金)比例進行出借;

(四)每次結算前,應當將託管方的利息收益計入其原有的託管資金;

(五)適時向託管方通報託管資金狀況。

第七章 收益的分配及損失的承擔

第七條 對於託管資金的運作,每年結算一次。

第八條 託管資金產生收益時,首先由受託方按照收益的0.5%提取

管理費用;剩餘收益由託管方按照託管資金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條 託管方結算時獲得的收益,可以領走,也可以作爲新的託管資金託管給受託方。將收益託管給受託方的,應當簽訂書面《資金託管協議》。

第十條 如受託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出借托管資金後無法回收,則受託方不承擔責任,有關損失由託管方按照託管資金的比例承擔;如受託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出借托管資金導致無法回收,或者因受託方管理不善等其他原因導致託管資金損失,受託方應當向託管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託管方未如期向受託方交付託管資金,則受託方有權單方終止與該託管方的託管協議。

第十二條 如託管方將受託方借給的資金轉借給其他社會成員牟取私利,則應當向受託方承擔所藉資金的30%作爲違約金。

第十三條 除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外的其他違約情況,違約方除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按照相應賠償數額的3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第十四條 本屆商會會長、執行會長、理事換屆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需補充、變更或者提前終止,應經託管方與受託方協商一致後另行書面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 託管方或受託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當及時通知其他各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有關證明檔案。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條 爭議發生時,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透過訴訟途徑解決,則應當向臨滄市境內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第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託管方與受託方另行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託管方及受託方各執一份,自託管方與受託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託管方: 受託方:臨滄市大理商會 地址:臨翔區海關小區18幢

法定代表人:張若雲

執行會長:張政健

電話:0883-2144988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