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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協議書2.75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項目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項目協議書 篇1

第一條 本項目由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共同合作,以_________方爲課題組長,(獲批□、申請□)經費_________元,研究時間爲_________年。

第二條 項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三條 經費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四條 企業配套經費比例:

_________。

第五條 知識產權歸屬:

所有權歸屬:_________;名譽權分享: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六條 合作項目各方應嚴格遵守共同簽訂的合作協議書,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不得中途撤銷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內,一方要求修改合同條款,須各方協商,確認後方能生效。

第七條 如合作方因各種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條款時,由項目負責人報項目主管部門同意後,另尋合作者。

第八條 經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應視具體情況將所餘經費退回項目主持方,已用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審查報告,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 合作一方在工作進行中有問題不及時報告,影響項目整體的年度進展者,項目負責人有權緩撥或停撥下一年度經費,並通報項目主管部門。如影響項目整體無法完成者,將承擔相關責任,並報主管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上海音樂學院創作委約項目承接,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就創作委約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創作,甲方提供相應的創作委約項目資金(其中創作酬金部分爲80%、創作業務經費爲20%)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甲方在協議生效後,根據《上海音樂學院創作委約制實施細則》由院財務部門向受聘委約創作者發放第一期創作酬金(創作酬金部分的40%);創作業務經費則按票據報銷;待委約項目(作品)完成並經院創作委員會審覈透過後,向受聘委約創作者發放第二期酬金(創作酬金部分的60%)。

第三條:由甲方創作委約項目產生的音樂作品著作權(演出、出版樂譜和音像製品、媒體播放等權益)屬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權,保持作品的完整權。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後的兩年內,因使用作品著作權取得的經濟利益,乙方享有40%,兩年之後因作品產生的經濟利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乙方自創作委約項目(作品)完成並提交甲方之日起兩年內,甲方未使用的,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聯繫使用方,其取得的經濟利益按上一款進行分配。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作品可根據需要進行修改,但重大修改應徵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本人修改。

第四條:乙方保證完成之創作委約項目確爲本人創作成果;在著作權法允許範圍內,使用歷史文獻資料(如傳統音樂、民間音樂、外國音樂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須申明,並負全部責任;如有抄襲情形,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也須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乙方自簽約之日起,享有參加甲方組織的涉及音樂創作各類活動的學術權益。課題結束後,乙方的權利終止。

第六條: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創作委約項目規定的完整作品,或經延期後仍未能提交時,應全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創作酬金和創作業務經費;乙方今後無權再受聘上海音樂學院創作委員會創作委約項目。

第七條: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創作酬金、報銷創作業務經費,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並可暫時停止委約項目創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後20天內仍未支付、報銷,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協議,並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創作酬金和報銷的創作業務經費。、

第八條:本承接協議所附之《創作委約項目議定 書》,是指經甲方認可的甲乙雙方對項目內容、創作過程、時間、酬金、業務經費以及最後提交創作委約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約定。《創作委約項目議定書》是本承接協議的組成部分,應由雙方簽字認可。

第九條:本承接協議履行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根據相關法律賦予的權利,依靠法律手段解決。

第十條:本承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對《創作委約項目議定書》達成一致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承接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設執行機構上海音樂學院創作中心儲存)。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項目協議書 篇3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施工範圍及工作內容:

3、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及職責

(1)甲方:

(2)乙方:

二、乙方進場相關手續事宜

1、提供企業資質等相關材料;

2、主要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包含特殊人員操作證書);

3、現場施工人員身份證複印件(花名冊);

4、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施工方案;

5、簽訂臨電、臨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各項協議書;

三、生產管理

1、乙方進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事實可行的總進度計劃,報送甲方,乙方的總進度計劃必須符合甲方的整體項目計劃安排;

2、生產施工過程中,每週六上報下週進度計劃,每月25日上報月進度計劃;

3、根據雙方施工合同約定,需甲方採購的物資,乙方根據現場進度計劃,在上報進度計劃時同時上報材料計劃,如果沒有材料計劃,影響物資採購的,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如不能滿足甲方現場管理要求,甲方將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管理人員,乙方得到甲方口頭或書面通知7天內完成人員調整,逾期未完成的甲方將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四、技術質量管理

1、乙方進場後,施工前必須熟悉施工圖紙,瞭解現場實際情況,對施工節點不清楚之處,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技術人員和圖紙設計人員進行答疑。(此工作必須在進場後1周之內完成,以避免影響生產進度)

2、乙方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甲方相關人員審批認可後,方可進行現場施工。施工過程中如果現場出現不符合上報施工方案中技術措施的,甲方將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如出現材料和勞動力浪費的情況,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3、工序驗收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未經驗收的禁止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自行採購物資,例如:門窗、防水材料、保溫材料、空調設備等,材料到場後,需上報甲方,經甲方相關人員覈定品牌、數量、規格、產品質量證明檔案等合格後,方可進場,根據國家規範要求,需做現場複試的材料,需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旁站見證取樣,並送至指定實驗室,試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五、安全管理

1、人員安全(三級教育)

2、機械使用安全

3、外腳手架使用安全

4、生活區衛生安全

5、施工用電安全

6、放射性材料安全

六、物資管理

1、材料進場登記管理

2、材料移交管理

3、材料使用管理

4、不合格材料退場管理

5、架設工具及各種機械出廠登記管理

七、勞資管理

1、乙方勞動力管理員每月定時上報考勤表、工資發放表等資料;

2、乙方每月上報產值,並編制形象進度說明;

八、生活區管理

1、宿舍衛生,每間宿舍設定衛生負責人,由各自隊伍自行指定;

2、公共走廊、衛生間需設定專人每天灑水清理;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等;

4、食堂管理制度;

項目協議書 篇4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爲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市場的需要,根據我校與(國家)

(國外學校中文名稱)所簽訂的交流協議的相關條款,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選派乙方前往

(國家)(國外學校中文名稱)進行交流學習,專業爲。交流學習期限從年 月 至 年月 。

第二條 甲方承擔的義務:

1、 直接向乙方提供聯繫出國交流學習的幫助;

2、 對乙方的出國交流學習申請給予必要的指導,提供有關的諮詢和服務;

3、 爲乙方辦理出國交流學習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4、 保持與乙方及乙方出國交流學習學校的聯繫,瞭解乙方學習、生活及其它情況。採取適當形式將乙方的出國留學情況通知其在湖南科技學院所在的系部和學校有關部門。

第三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 保證完成第一條所規定的出國交流學習專業和計劃,保證在第一條所確定的出國交流學習期限內完成學業回國;

2、 保證遵守甲方提出的有關出國交流學習的各項規定;

3、 抵達(國外學校)後十日內向中國駐使(領)館報到,並於一個月內將有關出國交流學習 證明檔案,告知上述使(領)館;

4、 在出國交流學習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 在(留學國家)交流學習期間保持與學校的聯繫。到達 (國外學校)20天內,向甲方報告基本情況和聯繫方式;

6、 督促 (國外學校)在交流學習期末向甲方提供學習成績單;

7、 乙方按規定應在 年月完成交流學習項目並回校繼續學習。

8、 支付辦理出國交流學習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外語考試、體檢、護照、簽證、公證、交通、通訊、指導、接待、翻譯、複印、打印、錄音磁帶及場地租用等)。

9、按時交清甲方學費等相關費用(含學籍續存期)。

第四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和甲方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 乙方在規定的出國交流學習期限內擅自變更交流學習國家和交流學習學校,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所修學分;

2、 因乙方原因,出國交流學習期間終止國外學業提前歸國,甲方只對所學專業課程合格的學分進行認證,不認可語言和不合格專業課程的學分。未盡事宜甲方教學主管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出國交流學習期間,如果由於乙方違約、忽視管理或違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國外學校名稱)人員或財產一定程度上的傷害和財產損失,乙方將賠償該校的損失、損害及因傷亡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索賠、訴訟費等。

第六條 所有交換生出國前須與學校簽訂留學協議,並向湖南科技學院交納保證金人民幣整 。乙方按照學校規定按時返校後,持相關票據到學校財務處辦理保證金全額退款手續。

第七條 甲、乙雙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八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九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教務處一份,學生所在院系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簽字): 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 期:日 期:地 點: 湖南科技學院 地 點:

項目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項目建議書編制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協議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編制項目建議書,並按國家項目建議書一般格式進行編寫。

2、報告完成後,乙方提供甲方一式子稿。

二、完成時間

本協議生效後 30 天內完成項目建議書的編制。

三、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成立建議書編制工作小組,並指定專人負責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2、按照乙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數字、資料及有關資源。

3、按協議規定時間及時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具體進行建議書編寫。

2、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本協議第一款規定的內容,編制出符合要求的項目建議書。

3、乙方對甲方承諾保守一切商業祕密。

四、 協議金額及付款方式

本協議總金額爲人民幣整(¥ 元)。

本協議簽字後十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人民幣 (¥元);交付正式的項目建議書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餘款計人民幣 整(¥元)。

五、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的項目建議書,乙方無條件地向甲方退回全部預付款,並向甲方支付協議總金額10%的經濟賠償。

甲方如無故單方面取消合同,乙方則不退還甲方預付款;甲方如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乙方工作進展導致項目建議書沒有如期交付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承當責任。

六、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3、預付款到協議生效。

4、本協議共3頁。

甲 方: (蓋章) 代 表: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E_mail:

乙 方: (蓋章) 代 表: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E_mail: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協議書 篇6

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

自來水廠技改項目

目 錄

1.定義與解釋

2.工程內容

3.工程造價

4.對技改項目的基本要求

5.工程實施責任

6.工程進度

7.調試

8.移交所有權

9.爭議的解決

10.附則

協 議 書

甲 方(授權方):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乙 方(投資方):河南省徐氏建築集團

爲加快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融資和建設步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基於平等、自願、互惠的原則,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與河南省徐氏建築集團(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其開發區自來水廠技改項目經營權出讓給乙方。即甲方授權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經過審批的規劃建設施工圖進行建設,按雙方約定條款進行運營,並在特許期滿之日將該項目無償移交給甲方。就此技改工程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

1.定義與解釋

“工程”指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可行性研究、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建造、竣工、調試、試執行和執行。

“工程造價”指第3款的費用。

“竣工期”指基礎設施調試成功並可以開始執行的日期。 “執行期”指從基礎設施商業執行開始日計算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執行期最後一天的第二天。

“日”指公曆日。

2.工程內容

2.1 本工程命名爲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自來水廠技改項目。

2.2 工程項目位於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具體位置可以根

據現場條件在詳細設計階段予以適當調整。

2.3 本工程應在建設、運營和移交的基礎上實施。

2.4 本工程的建設內容:建設日供水3萬噸的自來水廠(視園區發展情況可分期建設)及配套供水管網工程。

3.工程造價

3.1 工程造價估算約5000萬元(具體見工程竣工決算)。

3.2 工程總造價應由下述費用組成但不限於下述費用:

1)可行性研究、設計、地勘和工程技術服務及其他諮詢服務的費用;

2)建造和安裝費用;

3)購買設備和材料的費用;

4)管理費用;

5)其他費用;

6)不可預見費用;

7)建造期融資貸款等資金的利息;

8)工程建設費。

3.3 工程預算、決算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佈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xx)、《河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92號)、《河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豫建價[20xx]330號)、《河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標準》(20xx版)、《河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標準》(20xx版)、鄭州市建設造價(建設期內)等檔案和定額確定的方法和原則,在按上述方法和原則編制造價預算和決算,並符合鄭州市相關規定(即由鄭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預算評審和鄭州市審計局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4.對技改項目的基本要求

4.1 自來水廠項目建設和園區供水管網建設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行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4.2 日供水3萬噸自來水廠項目5年技改項目經營權授予乙方。

4.3 自來水費徵收比照縣物價部門的收費檔案及收費標準收取。

4.4 乙方必須按照已獲批准的自來水處理初步設計,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並依此投資建設;初步設計的變更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取得原批准單位的批准。工程竣工後需經相關部門驗收透過,首期工程建設期1年,二期以後視園區發展情況另定。

5.工程實施責任

5.1 乙方應負責:

5.1.1 工程施工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設備採購、建造和試執行;

5.1.2 建造工程的所有費用及保證建設資金充盈;

5.1.3 建造的自來水廠必須採用國內先進的處理工藝,先進的處理設備,自動化程度高的水廠。

5.1.4 註冊成立項目公司,負責該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在特許期滿自來水廠及配套管網無償移交給甲方。

5.1.5 乙方應當按照授權的相關條款規定和該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管。

5.1.6 乙方不得超越授權規定的範圍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未經甲方批准,不得以轉讓或者出租、質押等方式處理特許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