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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協議書怎麼寫

協議書1.93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農村房屋協議書怎麼寫,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房屋協議書怎麼寫

1,房屋買賣協議只要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自願達成的,即爲有效協議。

2,但是房屋的所有權轉移,須辦理登記才發生法律效力。

3,農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且村民只有使用權,城鎮居民購買的,不能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

4,在房屋買賣協議有效,但是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時,屬於房屋出售方無法履行合同,購買方如果已經付款,造成損失則出售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5,相關規定

(1)《物權法》不動產登記規定: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權規定:

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城鎮居民不得購買宅基地的規定:

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合同法》不能履行合同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