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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合夥協議書6篇

協議書2.59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合夥協議書6篇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合同編號: WTB2013001 簽訂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幸福海岸 簽訂日期: 20xx年5月1日

甲乙雙方合夥於地址爲********開辦名稱爲深圳市***午託培訓機構,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1. 公司管理:甲乙雙方合夥經營**驛站,雙方等額出資,享有同等權利並承擔相同義務,共同管理與春**驛站相關的所有事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投入、產品規劃、人員任用、風險管控、利益分配、合作變更等。雙方確定甲方爲會計,乙方爲出納。對外訂立合同、出售採購物品及償還債務,由雙方書面確認委託一方辦理。

2. 資金投入:期初甲乙雙方各投入等額人民幣 萬元作爲啓動資金,雙方共計投資 萬元整,存入甲方帳戶。用於月房屋租賃費、房屋租金的租賃押金、包括牀鋪桌子椅子廚具在內及固定設備投資、包括日常衛生與洗滌在內的耗材投資、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網絡使用費在內的所有與房屋租賃相關的費用及其它雙方簽字確認的其它費用。機構的所有收入包含午託、晚託、輔導及其它收入存入甲方帳戶,所有收支憑證均要有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甲乙雙方除另有協議確認外定爲無薪資金。

3. 產品規劃:前期規劃午託、晚託、晚間作業輔導。開設課程輔導需要在意向報名人員等於超過6人開始籌劃並實施。因增加項目存在的責任風險及當前軟硬實力情況,一年內暫不設立專業班(寒暑假除外)。 產品及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向指定媒體或區域公開發布。

4. 人員任用:前期午託、晚託生源不多於20人聘用甲乙雙方本人或直系親屬共三人,晚間作業輔導經過雙方確認社會招聘或甲乙雙方確認推薦一名人員擔任。

5. 風險管控:按照雙方協商確認的管理制度對安全風險管理、衛生風險管理、財產風險管理進行培訓及日常工作落實。

6. 利益分配:由甲方每月出具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等供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按財務報表的盈虧情況每季度各分配經營所得利潤50%,若有虧損共同分擔經營債務各50%。

7. 資產處理:所有固定資產按24個月等額折舊處理,若雙方協商結束合作,接盤方接收折舊後的固定資產;若雙方均未接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到零值由一方均分另一方進行選擇。

8. 合作變更:若任何一方可單方面提出退出合作的或出讓持有份額,但須在退出前一個月提出,並根據退出當月的經營結果進行清算債權與債務,其中固定資產殘值折半清算且由接盤方持有。

9. 禁止行爲: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以本機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一方不得同本機構進行交易;一方不得參與經營與本機構競爭的業務;一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機構利益的活動。

10. 爭議解決:未盡事宜雙方補充協議確認,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凡因協議同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之任何爭議, 友好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1.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爲20xx年8月1日到20xx年7月31日,期滿後需重新簽字合作協議。

1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甲方印章:

簽訂時間:

乙方簽字: 乙方印章: 簽訂時間: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原則,各方發揮各方資源優勢達成以下合作共識:

一、合作項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雙方責權利

1、雙方整合自身資源進行合作;

2、雙方在項目上達成合作意向的,另具體擬定項目合作協議

三、合作模式:再商議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長期

五、合作協議及其他

1、本協議是合作的總合作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合作項目的合作模式及項目內容爲本合同的附件,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 日 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B___

乙方:_____姓名___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最簡單的合夥協議書

一、(寫清情況) 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二、 雙方協商確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負責提供業務銷售。

三、雙方協商確定,乙方負責業務銷售的同時,甲方需按照約定的X%負責給乙方提供業務費用。

四、雙方協商確定, 在經營期間按照xxxx比例進行提現。

五、_________。

六、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七、(以後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支付方式:__銀行轉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簽章) 地址: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____年__月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姓名_____,身份證號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身份證號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_____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_____方式出資,計_____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以_____方式出資,計_____人民幣元(大寫元)。雙方的出資應於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元(大寫元),爲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_____義務:_____;乙擁有權限:_____義務:_____。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爲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籍貫

乙: ,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 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 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根據相關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則,經協議人充分協商,決定共同開辦合夥律師事務所,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名稱:四川江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二條 合夥人: 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

第三條 條 本所開辦資金 萬元,合夥人出資爲: 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

第四條 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爲本所主任;

3.提請修改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夥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本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夥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夥;

6.依合夥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夥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夥協議履行相關職責;

2.遵守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夥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四條 本所設立合夥人會議制度。合夥人會議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議事方式除本協議特別規定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五條 本所設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合夥人會議選舉產生,任期爲三年,可連選連任。主任對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六條 合夥人會議主要職權爲:

(一)制定本所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選舉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選;

(三)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報告、結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四)決定合夥人的入夥;

(五)決定合夥人的.退夥、強制退夥及財產處置;

(六)修改合夥協議;

(七)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八)決定合夥人會議認爲必須由其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爲每月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爲每月上旬。經2名合夥人或主任提議,可召開合夥人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合夥人會議由主任召集並主持。

主任合夥人應當在已定合夥人會議日期三日前通知全體合夥人,並說明會議主要議題。合夥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夥人應當對議定事項記錄上簽字,由全體合夥人指定某合夥人負責保管,以備查閱。

第八條 合夥人會議審議、透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六條 (一)、(三)、(四)、(五)、 (六)、(七)項由與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條 所列 (二))、(八)由與會合夥人半數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條 本所日常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分工協作,具體分工由合夥人會議議定。

第十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衝突審查、年度總結考覈、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十一條 收入分配採取合夥人實行收入提成制,具體標準爲:

第十二條 本所設立合夥人公積基金,公積金按年提取,本所年度收益爲盈利時,按照利潤總額的5%提取,本所年度收益爲虧損時,不提取,公積金的使用由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公積金提取總額滿50萬元後,不再提取。該項基金在合夥人退夥、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爲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第十三條 可分配利潤和虧損承擔。

(一)本所年度收益爲盈利時,在提取各項公積金後,積餘部分爲可分配利潤,由全體合夥人按出資分配,如出現虧損,則由全體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夥人過錯所致,責任人首先應承擔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夥人平均分攤,分攤後的合夥人對有過錯合夥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先由本所承擔支付責任,本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四條 合夥人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律師或其他人員入夥,其他人員可以採用隱名合夥的形式入夥。新入夥成員,需經一名合夥人推薦,並由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並與新合夥人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合夥人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平等協商,以上五名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後三年內不得提出退夥,如擅自退夥,則視爲自願放棄在本所的所有權利。三年後合夥人要求退夥,須提前三個月向合夥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合夥人會議決議。

(二)合夥人退夥時應對合夥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佔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說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並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原則處理合夥財產:

1.退夥時一律按合夥人會議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佔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合夥人退夥,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餘利潤的分配。

如退夥人不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第十七條 對合夥人的處理。

(一)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人會議透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夥直到除名的處理。

上述處理並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夥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夥人認爲無法與其共事的,合夥人會議應當對該合夥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夥人以外的與會合夥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夥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決權確定不信任該合夥人時,合夥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夥的決議,合夥人會議無須對該合夥人的行爲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夥人申辯。

(三)當合夥人會議作出“勸其退夥”決議時,該合夥人應在15天內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的書面申請,並按退夥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書面申請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

(四)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夥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並:

1.按除名時合夥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70%進行覈算;

2.均以人民幣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八條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而解散:

(一)本所合夥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二)合夥協議中約定的終止事由出現的;

(三)合夥人會議決定解散的;

(四)被依法吊銷執業許可證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本所解散時,應當在15內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由全體合夥人組成。清算機構應當清理本所的財產,編制財務清算報表和財產清單,處理未了結的事務。

第二十條 本所合夥人因退夥、被除名、對合夥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透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本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並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一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夥人商定,具體條 款列入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簽字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會議另行議定,合夥人會議的決議與本協議具有共同的效力。

合夥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