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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鍍車間賃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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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鍍總廠

電鍍車間賃協議書

地址:xxx羅崗嶺頭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乙方:佛山市南海區平洲高美工貿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丙方:潘XX

地址:

電話:

甲方將閒置廠房、場地(具體方位、面積見附圖)租賃給乙方。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爲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願意自覺遵守執行。

1、租賃廠房、場地的用途:。

2、租賃期限和經營範圍

2.1 甲方向乙方出租廠房、場地的期限爲3年,即從

20XX年月 日起至2007年 月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如願意續租,應於期滿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具體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另行協商議定。

3、租金和租賃押金

3.1 該廠房、場地的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

3.2 雙方約定租金的支付爲每月一次,乙方應在每月18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當月租金,甲方收到乙方租金當天,向乙方開具有效的發票爲據。

3.3 租金以人民幣爲計算單位。如乙方支付其他貨幣,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當日公佈的外匯價計算匯率。

3.4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同意向甲方繳納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款項作爲租賃押金。如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未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甲方方將該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4、裝修期

甲方應將該廠房於20XX年 月 日前交給乙方進行裝修。甲方擬交付乙方的廠房、場地,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多次考察並實際使用,乙方認爲上述廠房、場地符合生產使用用途,無安全、消防隱患。

5、供電與供水

甲方同意負責辦妥相關供電設施、供水用量以滿足乙方生產需要,水費 元/方,電費 元/度,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決。如廣州市有關水費、電費收費標準變化的,甲方有權對上述收費予以調整。

6、配套設施

甲方在該廠房附近興建宿舍、飯堂等生活配套設施供乙方租用。有關生活配套設施的租賃事宜,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租賃協議。

7、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乙方承租的廠房只是取得本合同有效期內使用該廠房的權利,而非所有權或處置權。

7.2乙方裝修承租的廠房,不得改變所在建築物的結構。

7.3乙方必須依照勞動法及有關配套法規爲員工辦理相關保險;乙方必須按時發放員工工資,承擔員工的工傷醫療責任。

7.4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及其經營應繳之費用。

7.5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經營使用發生的水、電等費用按實結算。

7.6在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無權轉租或分租全部或部分廠房、場地,也不得以合作爲名,轉租或分租全部或部分廠房、場地。

7.7乙方不得在該場地內儲存任何危及場地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不得違法經營。

7.8乙方必須在其職責範圍內採取有效的防毒、防火、勞動衛生、安全措施,防止火警、安全事故發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須承擔一切損失,概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丙、丁負責向甲方賠償。

7.9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廠房、場地、車間、設備的維修、護理,因維修、護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8、違約責任

8.1若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2如因甲方不遵守合同規定及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爲,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甲方行爲給乙方帶來損害,甲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8.3乙方延遲繳交租金(甲方書面同意除外),須按日加收所欠繳金額3‰的滯納金。逾期三個月不按約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回欠款。

8.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上述任何約定構成違約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的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須承擔賠償責任。

9、合同的變更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

取得雙方的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方爲有效。

9.2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廠房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的優先購買權,所有權變動在租賃期間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10、合同的終止

10.1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場地人員全部撤離,並負責清理場地,將廠房、場地完整交付甲方。甲方對乙方用於場地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

10.2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在租賃期內添置的固定添附物不得拆走,其他添置、設備可搬走,但不得影響該廠房的`結構。

10.3因乙方租賃期內的行爲造成甲方廠房、場地損壞的,乙方須承擔恢復原狀、賠償責任。

11、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13、其他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兩方各存一份。

13.4特別約定:

13.4.1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力(政府原因、戰爭、自然災害)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需提前終止或解除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13.4.2租賃期內,如遇政府徵地、拆遷,甲乙雙方應無條件配合政府行爲。政府徵地所產生的對土地收益的補償、人員的安置費用等由甲方領取,與乙方無關。

13.4.3潘XXX先生作爲佛山市南海區平洲高美工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及(/或)全權代理人,有權就本補充協議代表佛山市南海區平洲高美工貿有限公司履行簽訂合同之權利、義務。並作爲合同丙方對乙方所欠、將欠甲方一切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墊付責任、共同清償責任,直至乙方清償所欠甲方全部債務及利息、賠償全部損失之日止。

潘XXX,男,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廣州市國營嶺頭電鍍總廠 乙方:佛山市南海區平洲高美工貿有限公司

(簽章) (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名: 授權代表人簽名:

合同簽訂地:中國廣州開發區嶺頭

合同簽訂時間:二0XX年十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