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礦山安全生產協議書

協議書2.34W

安全協議是網絡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需要透過安全協議進行實體之間的認證、在實體之間安全地分配密鑰或其它各種祕密、確認發送和接收的消息的非否認性等。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礦山的安全生產協議書,歡迎大家的'閱讀。

礦山安全生產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爲了進一步加強礦山工程(採礦)外包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礦山工程(採礦)外包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工程(採礦)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範圍及工期,詳見承包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上級各級機關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標準,並主動接受安全生產監督機關監督檢查。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形成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各自職責抓好落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和生產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和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淨化安全環境,保障安全生產。

5、發生安全事故時,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甲方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安全資質及各種證照的審查,監督施工(採礦)單位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於審查不合格施工(採礦)單位不予發包或單方面終止承包合同。

2、負責向施工(採礦)單位提供工程、安全投入等資金保障,並監督落實到位,同時向施工(採礦)單位公佈本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檢查施工(採礦)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對施工(採礦)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3、負責編制施工和採礦方案及作業規程,並且嚴格按照初步設計和安全評價進行指導、考覈和驗收。

4、負責指導和監督施工(採礦)單位進行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並予以備案。

5、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執行情況,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監督檢查,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現象,有權制止、責令停產整頓和處罰。

6、負責向施工(採礦)單位提供良好的作業條件、機械設備、火工品採購、發放等,全方位做好服務。

7、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自帶設備、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等進行檢驗,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防護用品,有權勒令退場和停止使用。

8、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整改指令,並監督整改落實。

四、乙方安全生產責任:

1、在甲方監督指導下,對本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會議,並執行和落實會議決議。

2、按照甲方編制的施工(採礦)方案和安全要求,編制本單位的施工方案和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培訓、取證,並持證上崗。

4、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和人員入井登記制度,做好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員工嚴禁上崗作業,不得錄用無合法身份的人員和童工及未成年人員上崗作業。

5、按規定設定安全生產和相關技術管理人員,其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並具備相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6、負責本單位員工班前(入井前)的安全教育,下達生產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並檢查操作人員着裝及狀態,發生交叉作業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得安排高血壓、心臟病禁忌症的人員,從事採掘作業。

7、爲員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標誌,並檢查佩戴情況。

8、加強現場及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堅持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保證安全生產。

9、爲員工辦理工傷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員工權益,降低承包風險。

10、認真做好本單位資質、各種證照及人員自然情況的備案工作,施工(採礦)單位要及時將上述資料及人員情況,主動到甲方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備案,並保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11、嚴格按照設計、安全評價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和作業,不得私自削減安全投入經費和擅自壓縮工期和工程質量。

12、按照合同約定,乙方要建立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並自行組織演練。

13、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施工(採礦)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事故和其他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4、施工(採礦)單位在承包期內,不得擅自將工程及採礦分包給無施工(採礦)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5、一旦有事故發生,要立即組織人員搶險,及時救治傷員,並及時上報甲方和上級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

16、乙方違反協議內容,甲方給予乙方500---5000元罰款;出現死亡事故給予乙方10000---50000元罰款,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五、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違反協議規定,各自承擔相應安全及經濟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紅印鐵礦礦山外包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協議一年一簽訂。

4、本協議一式三份,安監局備案壹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標籤:協議書 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