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捐贈協議書模板合集5篇

協議書2.57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捐贈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捐贈協議書模板合集5篇

捐贈協議書 篇1

甲方(捐贈人):

乙方(受贈人):

爲增進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共同爲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下述第項之財產(以下簡稱“捐贈財產”)無償捐贈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下述捐贈財產。

1.現金:(人民幣/其它)(大寫)。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甲方保證捐贈財產系其所有之合法財產,且有權捐贈乙方,並保證所捐贈財產無權利和質量瑕疵。

第三條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四條甲方應按下述時間、地點及方式向乙方交付捐贈財產: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五條捐贈財產的所有權因捐贈交付而轉移乙方,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甲乙雙方按共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七條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如實按照約定方式給予答覆。

第八條本協議成立後,捐贈財產交付前,因故致使捐贈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九條因捐贈財產權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乙方追索,或因捐贈財產質量瑕疵使乙方或受益人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財產,確需改變用途的,應商甲方書面同意。對不易儲存、運輸和超過實際需要的非貨幣性捐贈財產,乙方有權直接依法變現,所得價款用於捐贈目的。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本捐贈爲公益行爲,協議成立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蓋章):

捐贈協議書 篇2

甲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爲弘揚中華文化,促進______教育事業發展,加強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自願捐贈

1、現金:____________(人民幣/其它)給乙方。

2、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二、贈與財產用途

(是/否具體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贈與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贈與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配合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5、乙方收到甲方贈與財產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四、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覆。

五、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但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六、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教育基金會的.有關規定給予甲方相應表彰和獎勵。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捐贈協議書 篇3

(資金)甲方:乙方:xxxxxx醫院爲支援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捐贈資助。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無償向乙方捐贈資助以下資金:_______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捐贈資助資金的用途□限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限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捐贈資助資金一次性交付給乙方。交付方式:□現金□票據□轉賬□其它:______________□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捐贈資助資金交付乙方,並配合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資助資金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入賬,妥善管理和使用。

五、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捐贈資助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自願無償原則,堅持造福患者和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等公益目的,非爲任何商業目的,不附帶條件,不影響公平競爭,不利用此捐贈資助換取乙方對甲方商品(服務)的推薦、採購及使用,不涉嫌商業賄賂,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六、乙方承諾,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捐贈資助,堅持自願無償原則和遵守不涉嫌商業賄賂規定,不爲換取此捐贈資助而對甲方的商品(服務)進行推薦、採購及使用,或接受甲方附有影響公平競爭的條件,同時按財務管理制度對捐贈資助資金進行管理和使用。

七、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資助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覆。

八、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資助資金,但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資助資金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捐贈資助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公益目的。本協議未約定用途的,乙方應將捐贈資助資金用於公益非營利性業務活動。

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乙方:xxxxx醫院(蓋章)(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捐贈協議書 篇4

甲方(捐贈方):

乙方(監管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基金會

丙方(使用方):

爲促進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財產,用以支援丙方事業的發展,並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第 項財產

1、現金: (人民幣 )(大寫)

(□定向非留本 □定向留本 □非定向)。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 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三條 捐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四條 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捐贈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

第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交予丙方,丙方對所收捐贈財產進行登記造冊,並報甲方和乙方備案。

第六條 乙方和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簽訂有關變更使

用協議。

第七條 丙方在使用本捐贈財產時,有義務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贈財產,主動接受乙方監管,並定期向甲、乙方報告捐贈財產使用情況。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鳴謝方式及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北航教育基金會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捐贈協議書 篇5

贈與人:

受贈人:

爲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成爲優秀人才,經贈與人與受贈人友好協商,由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 獎學金,雙方當事人爲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捐贈目的

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獎學金,目的在於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成爲國家棟梁之材,造福於人民。

第二條 捐贈金額

贈與人設立 獎學金的基金爲人民幣十萬元。

第三條 捐贈金額的交付

贈與人於 年 月 日透過銀行匯款至受贈人人民銀行帳戶。受贈人應當及時進行查驗。

第四條 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一)在 獎學金設立的同時,由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組成 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該基金進行管理和發放。

(二) 獎學金的基金由受贈人負責在 銀行開設專門帳戶。每次定期儲蓄一年,利息用於發放獎學金。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仍存入獎學金專門帳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200%,可以將發放獎學金數額提高一倍。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亦再存入該獎學金專門帳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300%後,全部利息均用於發放獎學金,獎學金數額相應提高。

(三) 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時間爲每年九月份;每次獎勵 名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爲 元。

(四)獎學金髮放標準

凡獲得 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標準:① 大學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② 學習成績優秀,其中專科生與本科生學習成績須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須有質量較高的論文發表;③品質良好,本學年內未到任何校紀處分。

(五) 獎學金評定辦法

凡符合第四款所列標準者即有獲獎資格。入圍後,由 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入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評議,然後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者,當場揭曉,並張榜公佈。

第五條 獎學金存續時間

獎學金爲永久性獎學金,受贈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條 捐贈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贈與人可以撤銷捐贈:

(1)受贈人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使不應獲獎者獲獎,與 設立目的不符的;

(2)受贈人擅自將 獎學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受贈人表示接受本贈與時起成立並生效。

第九條 其他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後須經公證,始得成立與生效。

(三)本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章): 受贈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戶: 帳戶: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公證意見:

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