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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調解協議書彙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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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調解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調解協議書彙總8篇

調解協議書 篇1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董事長。

被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市______區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總經理。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_市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於20xx年6月25日在被申請人所在地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申請人將其生產的“_______牌”白酒供給被申請人經銷。申請人售給被申請人“______牌”白酒每件價格爲160元人民幣,全上供貨不得少於500件。產品質量由申請人負責。第一次供貨時間是20xx年6月30日,數量爲100件。被申請人於20xx年7月15日付清第一次供貨價款的60%以後,申請人應於收到貨款的10天內供應第二批白酒,交貨地點爲被申請人所在地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倉庫。合同還約定,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由被申請人付定金2萬元人民幣。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由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0xx年3月25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了審理,並主持了調解。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解除20xx年6月25日簽訂的《購銷合同》。

二、被申請人退還未售出的“_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請人負責送到申請人所在地的_______倉庫。運輸中的風險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2萬元人民幣的定金,由申請人返還1萬元人民幣,其餘部分充抵申請人的貨款和其他費用。依此結算,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得以清結。

四、本案的仲裁費和財產保全費共4000元人民幣已由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部分從申請人應返還給被申請人1萬元人民幣中扣除。扣除扣的8000元人民幣由申請人在驗收被申請人退還“_______牌”白酒的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被申請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請人在本協議書生效後的三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申請人:_____市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2

一、交警部門調解協議書的效力

交警部門達成的協議書是否應認定爲合法有效給予維持,是司法實踐中衆說不一的問題。交通肇事行爲中因肇事司機侵權行爲而引起的賠償,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而賠償調解協議書的簽訂,又使雙方原有的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轉化爲一種合同法律關係。因此,自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當事人雙方之債權債務關係不再受侵權行爲法的調整,而由合同法予以調整。既然由合同法調整,那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52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

因此,只要原協議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協商簽訂的,訂立合同時不存在上述無效情形或合同法規定的其他可撤消和可變更的情形,原協議都應當認定爲合法有效成立的,應予認定有效。同時,依據《合同法》91條的規定: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因此一旦一方當事人將協議中的賠償義務履行完畢,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即告消亡,當事人不得再行反悔,法院對此也不應該給予支援。

二、交通調解協議書能否反悔

首先,原協議訂立時如果存在法律規定的可變更或可撤消的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反悔要求撤消或變更原協議。

我們知道,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其權利義務的協議,是合同。依據《合同法》第54條: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可撤消和可變更的合同。因此,交警部門的協議書如果存在上述情況,當事人是可以申請變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訴訟之案由應爲撤消和變更協議而不是本案當事人提出的人身損害賠償。

其次,合同顯失公平的正確認定。

實踐中,對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及重大誤解比較好把握和認定,筆者在這裏就不加贅述,僅對顯失公平的協議作以闡述。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2條中規定:“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爲顯失公平。”也就是說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此種合同對雙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一方要承擔更多的義務而享受極少的權利或者在經濟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則以較少的代價獲得較大的利益,承擔極少的義務而獲得更多的權利。

2、該合同是在一方利用優勢或利用對方沒有經驗實施的。也就是說一方利益的受損,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爲,即利用對方沒經驗或利用自己的優勢造成的。如果一方利益受損,但並不是由對方故意爲上述行爲而造成的,不屬於顯失公平的情況。

調解協議書 篇3

一 、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林權糾紛調解

2. 辦理單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3. 辦理視窗: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4. 法定時限:45個工作日

5. 承諾時限:40個工作日

6.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7. 辦理電話:

8. 投訴電話:(028)83678890

二、法定依據

1.《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1996年林業部發布);第四條 林權爭議由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林業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設立的林權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統稱林權爭議處理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分別負責辦理林權爭議處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三條 林權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主動、互諒、互讓地協商解決。經協商依法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並報所在地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備案;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向林權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2.《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國家林業局令第1號)第二條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權登記職責。

3. 省政府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於印發〈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川府政管〔20xx〕8號)。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第二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工作人員在承諾時限內進行受理審查,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處理條件的,則做出受理決定,接受當事人請求和相關舉證材料,組織處理。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的副本發送給林權爭議其他相關當事人。相關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向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影響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根據有關權屬證明材料認定糾紛事實。不屬於林權爭議或不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調處條件的,則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說明不予受理理由。

第三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在做出受理決定後,在聽取雙方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的陳述的基礎上,組織相關人員到有林權爭議的地方進行調查研究。透過現場勘驗,調閱檔案、走訪、詢問等方式,瞭解林權爭議產生的原因、經過、歷史現狀等問題。並認真收集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有關證據材料,彙總後作爲調處依據。現地調查取證時,應通知雙方當事人及有關人員到場,做好現場筆錄,並簽字蓋章。

第四步:透過調查、研究,在掌握有關證據的基礎上,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由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組織進行調解。林權爭議在鄉鎮林權糾紛調處科室調解下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並由調解人員署名,加蓋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印章,報區農業和林業局備案。

第五步:林權爭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應當製作處理意見書(處理意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職務、地址;糾紛的事由、各方的主張及出具的證據;林權糾紛調處機構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運用的法規及政策規定;處理意見),並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後,按照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製作決定書,分送有關當事人(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林權爭議處理協議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權爭議處理決定,凡涉及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經營範圍變更的,應當事先徵得原批准機關同意)。

第六步:爭議雙方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政府對林地、森林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作出的處理決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步:對無論何種方式解決林權爭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都應當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存查。

四、申報材料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五、前置條件

六、備註

七、權力事項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結果

其他

九、事項類型

服務事項

十、編碼

十一、網上預審

十二、表格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十三、是否上下協同(區、鄉鎮(街道))

是(區、鄉鎮(街道))

調解協議書 篇4

一、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

甲方:xxx,

男,漢族,

現年 歲,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二、製作調解書的背景

甲、乙雙方因 案,現乙方已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爲由向xxx派出所報案,該所也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爲由採取強制措施。因甲方在此事中,也是被人矇騙,現在 的主持下,雙方就本案涉及的基本事實及相關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特制訂本《調解協議書》。

三、雙方一致的意見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壹拾叄萬圓整(¥130000。00元),並以下述第四款規定的方式支付乙方;乙方將原收條原件交還甲方,並就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出具新的收條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甲方以下述第四款規定支付賠償款後,應立即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承諾使甲方獲得釋放。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再追究甲方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

(三)、本《調解協議書》自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簽收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四)、甲方應在《調解協議書》生效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所列的所有款項,以銀行轉帳方式,轉到廣東xx律師事務所銀行帳戶。由該所在乙方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成功,並使甲方獲得釋放後五個工作日之內負責給付乙方。否則廣東xx律師事務所應將此款退還給甲方。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高三.4班 田 瑾 乙方:高一.3班 張舒奇

事由:20xx年11月14日早晨打水的過程,田瑾暖瓶破碎無意把張舒奇右腳燙傷,經戶縣惠安醫院檢查並治療,張舒奇已基本痊癒。

根據以上情況,我校依照戶縣第八中學重大違紀處理辦法對雙方進行調解,經甲乙雙方家長協商,自願達成協議:

1、乙方受傷產生的醫藥費營養費由甲方承擔,一次性付給甲方醫藥費 1000 營養費 300 ;

2、本次調解爲一次性調解,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挑起糾紛; 3、經調解,雙方無爭議,調解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當事人: 監護人: 乙方當事人: 監護人:

  調解人:

  戶縣第八中學 20xx年9月22日

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 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支付乙方家長一次性賠償費用 元整。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相關此事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學校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見證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爲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字)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7

甲(公司):

乙:(員工)

茲就乙解除與甲勞動關係糾紛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對於*****之違紀事宜,甲已經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確實給乙造成了不良影響,甲對此向乙表示歉意,對乙因此解除勞動關係之決定不再持有異議。

二、考慮到甲在乙工作期間的實際情況,及目前的實際處境,乙經研究決定向甲支付一次性補助金,金額爲人民幣兩萬元整;乙支付甲之補助費用,已經充分考慮了甲的實際情況,並本着以人爲本的原則,充分體現乙對甲的人文關懷,而做出的一次性補助。

三、本協議書籤訂後,甲須在三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雙方間的勞動爭議案件提出撤回申請,並向乙提供該仲裁委員會製作的撤回申請裁定文書,乙在收到甲提供的該裁定文書後當日支付一次性補助費用。

四、乙將以工資形式支付甲一次性補助費用,將該補助費用直接存入所代甲開立的銀行存摺,甲或者其代理人簽收領取該存摺後即視爲乙已經履行完畢支付義務。

五、甲承諾自本協議履行完畢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糾紛,甲承諾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主張任何其他民事權利。

六、甲乙雙方約定,雙方均應積極履行完畢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事項,乙應按約定向甲或者經其特別授權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約定款項,甲(或者特別授權代理人)收到後應簽署收款憑據。如果乙不按照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由乙向有關部門備案二份。

甲:

年 月 日

乙: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20xx年 月 日在上體育課期間因踢球乙方造成甲方眼睛受傷的賠償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一次性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元),該賠償款包括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診斷費、護理費、誤工費等一切費用。自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將現金交付給甲方,同時甲方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二、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完賠償義務後,雙方之間的人身損害即眼睛受傷賠償糾紛即告終結,一次性處理完畢,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的權利、義務。甲方放棄因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再次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三、若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東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向東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證明人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按此協議爲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

甲方:(簽印) 法定監護人:(簽印)

乙方:(簽印) 法定監護人:(簽印)

證明人:(簽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