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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1.96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人事代理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事代理協議書

人事代理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的人事關係及人事檔案,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選擇人事代理單項服務;

二、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和乙方的選擇,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單項服務,內容包括:保留原有身份(人事關係),出具證明、接收,轉出人事檔案及人事關係;

三、乙方請求甲方提供辦理專業技術職稱晉升,應屆畢業生轉正定級,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其它證明等單項服務時,應當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服務費;

四、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五、乙方的就業及與其他機構的關係,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均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遵守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如有嚴重違法違紀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終止其人事代理協議;

七、協議有效期(至少一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協議期屆滿前,乙方應及時與甲方續簽協議,或辦理人事關係及檔案調出手續;否則,甲方視爲乙方繼續委託代理檔案和人事關係,甲方可依規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計收檔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費,並保留追收乙方欠費的權利;

八、乙方應當按政府物價部門覈准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檔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費;

九、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係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十、本協議由甲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及乙方簽名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人事代理協議書2

甲方和乙方就自籌編制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託爲自籌編制人員辦理委託人事代理的有關事宜。

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辦理自籌編制人員的接收,聯繫及辦理委託人事代理、社會險的有關手續和事宜。接到乙方與自籌編制人員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按規定辦理自籌編制人員轉回代理機構的手續。

2、根據代理機構授權管理自籌編制人員人事檔案關係,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證明材料。未有乙方的書面通知或介紹信,甲方不得應自籌編制人員個人要求出具有關證明或介紹信。

3、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並向代理機構繳納。

4、不負責自籌編制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社會保險、養老等費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自籌編制人員的日常管理。

2、乙方應統一對甲方辦理委託有關事宜。自籌編制人員個人到甲方辦理手續時,乙方應爲其出具證明或介紹信。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自籌編制人員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每人_________元/月(隨標準提高增加)。逾期不繳視爲滯納,按日加收3‰-5‰的滯納費。

5、乙方與自籌編制人員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辦理有關手續,並於合同期滿_________日前將續簽合同報甲方一份。逾期不報視爲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將自籌編制人員關係轉代理機構。

6、負責自籌編制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按乙方規定)、社會保險(單位承擔部分)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負責未實行人事代理和未實行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費及其他費用。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協議書3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甲方爲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項服務:

1.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人事檔案材料收集、鑑別、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覈算工齡、覈定檔案工資;

4.辦理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事宜;

5.辦理出國(境)政審,申辦出國(境)證照的有關手續;

6.出具婚姻、生育狀況、公證等各種以檔案爲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7.代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事宜及退休的相關手續;

8.代管黨組織關係;

9.辦理人事調動並負責人事檔案的查閱、轉遞工作;

10.接受各種培訓申請,進行就業指導、提供人才素質測評;

11.單純保管人事檔案。

二、乙方的責任

1.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號文規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3.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4.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5.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其他

本協議簽定期限最短一年。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滿可續簽。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人事代理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畢業生就業政策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符合_________省畢業生就業政策中關於個人委託人事代理相關規定(到非公有企業就業,自主創業,委託推薦就業),自願向甲方提出申請個人委託人事代理。甲方接受乙方申請並辦理相關事宜。

二、甲方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關係和檔案,爲其辦理畢業生接收落戶;轉正定級;職稱申報;計算工齡;檔案工資調整;出國政審;以檔案記載的內容爲依據,出具相關證明;代辦社會保險;組織關係管理等。爲更好爲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經乙方同意,甲方同時爲乙方辦理求職登記註冊和計算機資訊查詢服務。

三、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並遵守甲方人事代理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及時到甲方報到登記。

四、乙方按照規定應向甲方繳納人事代理及求職查詢等費用,服務費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繳納,不得隨意拖欠,否則甲方按照人事代理規定對乙方做出處罰。

五、協議有效期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起_________個月內,在此期間乙方應及時主動到甲方辦理手續,逾期不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將停止爲乙方提供服務,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六、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友好協商後解決 。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協議書5

甲方: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人才市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聘用人才的人事關係,人事檔案委託甲方代理。

二,甲方爲乙方委託代理人員提供以下服務:人員調動,辭職錄用,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接收,職稱評定(確認),辭職,出國(境)政審,出具人事證明,人事檔案管理及轉遞等。

三,乙方負責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醫療,假期,專業培訓及思想教育等。乙方與聘用人員的其他權利義務由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具體約定。

四,乙方應確定一名專職或兼職人事管理人員負責人事業務工作。甲方對乙方的人事業務工作予以指導。

五,乙方按規定繳納聘用人員人事代理服務費,標準每人每月20元整。經雙方商定,同意委託銀行採用同城專項收款結算方式,乙方按月劃撥受聘人員人事代理服務費給甲方。

六,乙方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關係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協助辦理其人事關係轉移手續。

七,乙方如遇停業,破產,解散等情況應妥善安置聘用人員,甲方協助辦理聘用人員人事關係轉移手續。

八,乙方每年工商年檢後15日內須向甲方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

年 月 日

帳戶:建行岳陽支行

帳號:35101515001050000943

地址:湖濱東路319號二層

郵編:361012

電話:5396688(總機) 5396632

傳真:5396666 5396620

網站:

郵箱: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人事負責人:

人事經辦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郵箱:

人事代理協議書6

甲方(代理方)

單位名稱:

註冊地址:郵 編:

聯繫人:聯繫電話:傳真: E-mail:

乙方(委託方)

單位名稱:

註冊地址:瀋陽辦事機構地址:

聯繫電話:瀋陽辦事機構電話:

業務負責人:瀋陽辦事機構負責人:

郵編:傳真:E-mail: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僱員人事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據管理需要,將全部或部分人事業務委託甲方依法辦理的服務業務。

第二條 委託方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成立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法人組織。

第三條 代理方是指瀋陽市人才中心所屬的、經授權的、依法從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業務的實體中介機構。

第二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 甲方有權力詢問乙方與委託人事業務相關的情況,有權力覈實乙方提供相關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第五條 甲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按乙方要求開展如下委託人事代理服務:

1、提供國家、當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服務功能等諮詢服務;

2、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保管乙方員工的人事檔案,負責辦理出具各種以人事檔案爲依據的證明材料;

3、提供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推薦、招聘、測評、初步面試等服務;

4、負責代辦乙方工作人員的社會統籌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的申報和繳交;

5、負責代辦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合同鑑證相關手續;

6、乙方要求辦理的其他人事服務。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保守乙方人事、勞資相關商業機密。

第七條 甲方按乙方委託要求,在辦理過程中遇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三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有權力委託甲方爲其代理、代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人事代理業務,有權

力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後對本合同標準文字進行修改後簽訂委託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條 雙方簽訂合同後,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力透過甲方對其員工的檔案及相關人事資料進行管理、調用、控制。

第十條 乙方有權力對甲方的代理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託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其員工的人事相關資料、勞動關係證明和其他與委託人事代理服務相關的資料。

第十三條 乙方有義務按委託代理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數額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第四章 費用及付款

第十四條 乙方應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過程中遇第三方收費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劃款至下列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相關的合同樣本

·房地產代理合同 ·委託購房合同 ·財務代理委託合同

·人事代理協議書 ·委託協議書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七條 由乙方提供的與委託甲方代理服務相關的數據、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章 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在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覈對委託人事服務情況和賬目等資料。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提出單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應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未滿一年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交滿一年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未滿一年半的,乙方按當月代理服務費金額支付滿一年半的服務費;雙方簽訂合同時間滿一年半以上的,乙方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其他需約定的協議見附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瀋陽人才交流服務經營管理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人)

簽字: 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協議書7

一、甲方主要權利與義務

(一)檔案託管

1.根據乙方提供的員工檔案相關資訊,出具調檔函,協助乙方將員工人事檔案轉入甲方。

2.儲存乙方員工的檔案,並負責乙方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鑑別、歸檔、利用、轉遞。

3.出具以檔案記載爲依據的人事證明材料。

4.辦理聘用合同鑑證。

5.爲國家統招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見習)期滿後,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二)集體戶口掛靠

根據重慶市社會人才集體戶掛靠條件的規定,爲乙方符合落戶條件的人事代理員工代辦集體戶口,辦理流程及相關說明以落戶協議爲準。

(三)職稱評定

根據職稱評定的相關政策規定,乙方符合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事代理員工可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屬工程系列職稱評定的,由重慶市社會人才職稱改革辦公室統一組織評定,屬其它系列的,可由我中心代爲報送相應職稱評審機構。

(四)社會保險代辦

根據相關政策,爲乙方員工代辦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簡稱“五險一金”),辦理流程及相關說明以保險代辦協議爲準。

(五)接轉黨組織關係

若乙方未建立黨組織,經乙方申請,甲方可接轉乙方人事代理員工的黨組織關係並負責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二、乙方主要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人事代理相關工作,若乙方單位名稱、聯繫地址、聯繫電話、聯繫人等資訊發生變更的,應在資訊發生變更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及時變更相關資訊。

2.乙方經辦人員辦理人事代理相關事宜,須提供乙方介紹信和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明。

3.乙方應主動跟蹤員工的到檔情況,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員工的檔案管理、戶口日常管理、職稱材料收集、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

4.乙方與人事代理員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後,應在與其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一個月之內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乙方必須告知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起一個月內,到甲方辦理檔案轉出或改簽成其它委託方式。逾期未通知的,甲方仍將其視爲乙方員工,相關義務仍由乙方履行。

三、收費標準

1.乙方立戶費用爲50 元/單位(一次性)。

2.甲方按時按規定收取人事代理費用每人每月20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支付辦法:繳費方一次性繳納不少於12 個月的費用,到期之月的次月內應主動到甲方續繳不少於12 個月的費用,以此類推。費用從到檔之月起計算,以後續費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應按時繳納人事代理員工相關費用,未按時足額繳納人事代理費的,在未補清人事代理費用前,甲方將不再提供有關服務。

3.職稱評定、戶口掛靠、轉正定級、身份認定、代辦費等費用另計。

四、注意事項

1. 本協議簽訂期限最短爲一年。在每期代理費用未到期之前,若因乙方或乙方人事代理員工 自行因素提前將檔案轉出的,甲方不予退費。

2.乙方員工的人事檔案轉出時,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3.本協議期限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乙方到甲方辦理完註銷人事代理戶頭爲止。

4. 甲方與乙方委託代理員工之間沒有勞動關係,乙方與委託代理員工之間所發生的任何爭議 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5.若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通訊地址及郵編: 通訊地址及郵編: 諮詢電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訂

人事代理協議書8

甲方:

乙方:中國北方人才市場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xx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其授權的範圍內,爲甲方提供勞動人事管理相關的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人事代理服務內容

1、乙方爲甲方員工提供人事檔案及勞動人事關係管理。

2、乙方爲甲方員工代辦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照天津市相關規定執行。

3、甲方需要的其它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告知甲方辦理各項手續所應提供的相關材料;並應及時準確地完成甲方員工資訊變更和個人資料交換等書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時對甲方員工進行資訊登記管理,便於查詢覈實。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員工名單,每月按時完成雙方約定的服務內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項後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合法的財務票據。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甲方員工有效的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導致協議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次月確定的參保人員的增減變更資訊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時提供變更資訊導致錯繳或漏繳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代繳金額向乙方支付保險費和代理服務費。

3、甲方應在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前將甲方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時匯入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帳戶;如因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支付社會保險費,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連續2個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計達到3次遲延支付前述款項的,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負責通知該員工到我中心辦理個人檔案轉存以及繳納保險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到本人,由此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協作義務

1. 甲乙雙方應對甲方員工的情況及時交換資訊、轉遞資料。

2、甲乙雙方承諾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對方及客戶單位的商業祕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對方的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三、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服務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檔案管理

□代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申報

□代理住房公積金申報

□代填各類保險報表

□保管、填寫養老保險手冊

□代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報銷 (單次收費)

□代辦就失業證、用工手續、合同備案 (單次收費)

□提供上門服務

四、服務費收費標準

1.人事代理服務費標準爲:元(人/年)。

2.支付方式:自乙方爲甲方提供第一次服務當月起,乙方按年度根據實際服務人數向甲方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爲:標準費用(人/年)×實際服務人數。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一次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社會保險費遲繳、漏繳、錯繳,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逾期支付達30日後,乙方可中止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服務內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擔。

3、任意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服務費的30%計算,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權威機構確認後,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4、 除乙方存在重大過錯外,甲方不得在協議期內辦理撤戶及大宗檔案轉移,否則視爲甲方有意終止本協議,則按第五條第3款執行。

5、甲方及其員工或第三方,因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服務內容之外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員工與原人事檔案存放單位發生爭議的,需由甲方員工本人與原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協商解決,乙方不提供代理協商服務。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其他

1、本協議所列條款之未盡事宜,或根據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需修改、變更本協議時,提出方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方可進行協議條款的修改、變更,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間爲自 年月日(本協議生效起)至 年月日止。本協議期滿後,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順延,順延期雙方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中國北方人才市場 地 址:地 址:天津市河西區友誼 郵 編: 北路29號

人事經理: 郵 編:300204

電 話:服務專員:

人事專員:電 話:

電 話:手 機:

傳 真:傳 真:

E-mail:E-mail: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請人事代理單位仔細閱讀以下提示

以免影響職工合法權益 養老保險:

1、根據津勞社局發(20xx)85號檔案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自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之月起爲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得向前爲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轉入人員的養老保險手冊手工記錄必須與社險中心電腦上的記錄完全一致。

3、凡從機關、事業單位轉出人員或在外省市繳納過養老保險並將個人帳戶轉入到我市社保中心的人員(戶口在本市),單位應爲其審定連續工齡作爲視同繳費年限。 醫療保險:

1、員工在本年度發生的門(急)診費用一律用醫保卡刷卡結算,因醫保卡暫未下發或者無法正常使用或遇節假日等原因未能聯網結算的,所有蘭聯收據、費用清單、藥品費處方等均需加蓋全額墊付章,然後於本年度內辦理報銷手續。

2、員工住院時必須做住院登記,費用直接在醫院聯網結算,有醫保卡的員工可以直接在醫院做住院登記;沒有醫保卡或醫保卡無法正常使用的必須在五日內到社險中心做住院登記。如果新參保員工在參保首月住院的,住院費用必須先全額墊付,出院後再到社險中心或我部辦理報銷手續。

3、患門診特殊病Ⅰ類和Ⅱ類員工直接在二級以上醫保定點醫院做門特登記,之後發生的門特費用一律用醫保卡刷卡結算,因醫保卡暫未下發或者無法正常使用或遇節假日等原因未能聯網結算的,所有蘭聯收據、費用清單、藥品費處方等均需加蓋全額墊付章,然後於本年度內辦理報銷手續。

4、員工在外地看病的,需先辦理醫療保險異地安臵手續,辦理完畢異地安臵手續後方可以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5、用人單位應辦理完畢醫療保險報銷後,方可辦理保險關係轉出手續。 失業保險:

1、農業戶口參保人員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勞動合同複印件,失業保險只繳納單位部分的2%,個人無需再繳納。

2、因各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停繳社會保險且需要享受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單位應辦理減少名冊的同時提供《企業勞動合同退工花名冊》的複印件,方可打印《失業保險繳費清單》。

工傷保險:

1、員工發生工傷後,必須於發生事故的24小時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機構和參保地社險中心工傷科電話備案,然後在1個月之內向勞動

人事代理協議書9

甲方: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乙方:

丙方: (身份證號: )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丙方的人事關係及人事檔案,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丙方自願選擇人事代理單項服務;

二、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和乙方、丙方的選擇,爲丙方提供人事代理單項服務,內容包括:保留原有身份(人事關係)、出具證明,接收、轉出人事檔案及人事關係;

三、乙方或丙方請求甲方提供辦理專業技術職稱晉升、應屆畢業生轉正定級、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其它證明等單項服務時,應當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服務費;

四、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五、乙方必須實際聘用丙方,不得以“空掛”方式委託甲方辦理丙方的人事業務。同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申請其它單項服務時,應出示公函以及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如有弄虛作假,甲方有權終止其人事代理協議;

六、有關丙方的工作、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均由乙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議解決;

七、丙方的黨、團組織關係由其戶口所在轄區的黨、團組織接轉和管理,或由乙方負責;

八、丙方要求辦理戶口遷入,乙方應協助解決;

九、乙方及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遵守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和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如有嚴重違法違紀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終止其人事代理協議;

十、協議有效期(至少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期滿,乙方應及時與甲方續簽協議,或辦理丙方的檔案和人事關係調出;否則,甲方視爲乙方終止委託。對此,針對丙方的檔案及人事關係仍掛靠在甲方管理的事實,丙方應及時與甲方簽訂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協議,否則,甲方可依規定的收費標準向丙方計收檔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費,並保留追收丙方欠費的權利;

十一、乙方或丙方應當按政府物價部門覈准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檔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費;

十二、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係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十三、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丙方簽名後生效。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乙方:(蓋章): 丙方:(簽名)(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日期: 日期: 日期:

人事代理協議書10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責任:

甲方爲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項服務:

1.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人事檔案材料收集、鑑別、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3.保留其原有身份、覈算工齡、覈定檔案工資;

4.辦理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事宜;

5.辦理出國(境)政審,申辦出國(境)證照的有關手續;

6.出具婚姻、生育狀況、公證等各種以檔案爲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7.代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事宜及退休的相關手續;

8.代管黨組織關係;

9.辦理人事調動並負責人事檔案的查閱、轉遞工作;

10.接受各種培訓申請,進行就業指導、提供人才素質測評;

11.單純保管人事檔案。

乙方的責任:

1.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號文規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3.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4.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5.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本協議簽定期限最短一年。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可續簽。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續簽記錄(略)

附件二:辦事記錄(略)

附件三:計劃生育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協議書》的同時,自願訂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自覺執行計劃生育政策,一旦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時,有權根據計劃生育部門,所在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作出的處理意見,相應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檔等處理。

根據國家《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根據自己的情況,保證做到:

1.未婚人員(含已離異)自覺執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如申 請結婚,自覺按法定程序辦理結婚手續。

2.已育人員,保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內不生育。

3.已婚人員,如需生育,自覺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申領計劃生育指標。

4.已婚已育人員,堅決做到不計劃處懷孕,不計劃超生。

5.計劃外懷孕人員,自覺接受計生部門,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採取的措施終止計劃外妊娠。

6.計劃處生育人員,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交由計生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處理。

若乙方情況有變,須及時通知甲方,並簽定新的合同,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 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