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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本共建協議書

協議書1.52W

篇一: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協議範本

範本共建協議書

甲方:XX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XX大學(以下稱乙方)

XX有限公司地處江蘇蘇州盛澤鎮,是中國化纖行業的龍頭企業,企業規模宏大、裝備先進,長期致力於各類高端差別化化學纖維的開發和生產,在世界範圍內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XX大學地處上海,是中國紡織領域最著名的高校,擁有非常強大的紡織專業科研能力和領先的紡織科技成果,對促進中國乃至世界紡織科技發展進步具有十分突出的貢獻。

爲適應新時期發展需要,深化產學研合作,提升企業創新平臺建設水平,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原長期合作基礎上就共建高性能功能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達成以下協議:

一、中心組織及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按照江蘇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要求,共同建設具有先進科研能力的科技創新載體——高性能功能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立完善的中心組織機構和獨立的執行管理機制,分設民用滌綸長絲研究分中心、工業滌綸長絲研究分中心和博士後科研工作分站,開展高性能功能化民用及工業用化學纖維的前瞻性研究和產業化應用研究。

2、中心建設地點爲甲方所在地,甲方作爲中心建設主要承擔單位,負責籌措中心建設所需的全部經費。

3、乙方作爲中心共建單位,負責指導中心建設及建成後執行期間的科研指導和人員培訓,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技術指導費,費用包含在甲、乙雙方的長期合作協議中,不再單獨列支。

4、甲、乙雙方應指派不少於10名技術專家組成中心技術委員會,其中:乙方應指派至少2名副教授(含)以上級別的專家長期擔任中心的技術委員會委員,負責中心建設及建成後開展科研項目的技術指導等工作。

5、中心作爲甲、乙雙方科技人員技術交流及培訓的良好載體,甲方每年向乙方開放接納不超過50名研究生進行短期研究實習;乙方應協助甲方在中心建設框架內運作好博士後科研工作分站,適時推薦合適的博士研究生到乙方博士後科研工作分站做博士後。

二、中心科研成果歸屬

1、由甲方提供全額經費,乙方參與的科研項目,甲方擁有項目的全部成果;

2、依託本中心並由甲、乙雙方共同提供經費的科研項目,須另行簽訂協議,成果歸屬按具體協議執行;

3、甲、乙雙方合作並承擔國家、地方重大科技項目並獲科技經費資助的,按照雙方出資額比例分享,有具體合作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4、甲、乙雙方合作的項目,共同享有申報各類榮譽、獎勵的權利,申報前須經雙方協商確認。

三、其它要求

1、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共建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只對甲、乙雙方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相關事宜有效,不延及雙方其它合作事項。

3、本協議有效期爲五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 X 大 學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篇二:共建協議範本

爲了充分開發利用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的教育資源,發揮陳雲故居暨青浦革命歷史紀念館(以下簡稱陳雲紀念館)特有的資政育人的功能,增強黨性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上海工程技術大學與陳雲紀念館本着互幫、互助、資源共享、開拓創新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決定把陳雲紀念館作爲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黨性教育基地,具體協議如下:

一、爲確保黨性教育基地活動規範、有序、長期地開展,陳雲紀念館選擇合適地點爲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提供掛牌地方。掛牌內容爲: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黨性教育基地。雙方各指定一名聯繫人,每年第一季度商定活動內容、形式及時間安排,保證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

二、各項活動以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爲核心,開展黨的路線、方針和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崇高精神與光榮傳統的宣傳、教育和學習等活動。

三、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每年應組織人員到陳雲紀念館參觀、學習、進行現場教育,一般不少於兩次。紀念館應充分發揮其自身的優勢和功能,配合好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開闢黨性教育第二課堂。在宣講內容上,根據黨性教育的形勢和需求,共同着力開發具有時代性、體現幹部教育特點和本館特色的專題宣講報告

四、雙方共同做好計劃聯絡組織工作。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組織人員來館參觀,提前與陳雲紀念館聯繫人聯繫,紀念館按照實際情況做好安排,確保教育活動正常進行。

五、 雙方根據自身的特色和優勢,開展陳雲思想方面的課題研究,多出成果,使陳雲同志的寶貴精神財富進一步發揚光大。

六、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適時爲陳雲紀念館開展時事政治理論學習提供師資、聽課和提供志願服務方面的幫助。

七、雙方遵守共建管理辦法,加強聯繫、相互溝通、堅持互訪、增進友誼,使各項活動圓滿完成。

八、參加教育活動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陳雲故居暨青浦革命歷史紀念館的各項規章制度,共同創造良好氛圍,樹立文明形象。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陳雲故居暨青浦革命歷史紀念館

(蓋章)

領導簽名:

聯繫人:

年 月 日 中共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組織部 (蓋章) 領導簽名: 聯繫人: 年 月 日

篇三:廉政共建協議書_範本

甲方:

乙方:

爲了進一步密切甲、乙雙方的業務合作關係,共同促進各自的業務發展和廉政建設,甲、乙雙方茲此簽訂《廉政共建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單位承諾:

1、甲、乙雙方將切實加強本單位人員的'廉潔教育和管理,對有違反本條下述情況的行爲,發現一起,調查一起,處理一起;

2、甲、乙雙方人員不得利用雙方的業務合作關係向對方及對方人員收取任何形式的好處費、回扣費和關係費;不得要求對方及對方人員贈送現金、金銀飾品、貴重物品、各類有價證券、各類磁卡等物品;不得要求對方及對方人員提供資金參加娛樂、旅遊、過生日、婚禮等方面的宴請活動;不得要求對方及對方人員報銷理應由其個人承擔的各類費用;不得要求對方及對方人員爲己方人員的親屬、朋友等安排工作以及爲其提供應由己方人員支付的各種費用。

二、 乙方承諾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甲方發現乙方單位向甲方有關人員進行違背本協議書內容的活動時,甲方應以書面通知形式告知乙方,經覈查屬實,乙方承諾承擔以下責任:

甲方如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採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甲方人員等不正當行爲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或解除與乙方的合作關係,凍結貨款,並有權追索乙方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非法所得,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乙方責任,有權按照賄賂及其它不正當利益金額的二十倍或交易金額5~10%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廉潔違約金。

三、本《廉政共建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監督執行,若之前雙方有簽訂過類似協議的,以本協議內容爲準。。如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甲方的含義:股份公司所屬的全資子(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乙方的含義:與甲方簽訂相應的合同、協議、方(預)案等形式的業務合作書的各業務單位。

甲方:北京思旺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簽約人:(簽字) 簽約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房屋共建合同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綜合樓設計圖紙建築部分已完成,_______層以上住宅爲

___________住宅由財政投資。_________ 層爲營業間、餐廳,由_________市房產公司、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區房屋設備材料公司三方出資共建,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出資共建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建築面積的劃分

省_________市建築設計院設計的_________圖將營業間,餐廳分成_________部分: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所有權的劃分

第_________部分屬房產公司,第_______部分屬區房屋設備材料公司,第_______部分屬房管局。_______個室外樓梯及_______層的廁所公用,_______層平臺按上述_________部分對應劃分,但必須留出通道給顧客用,不得藉故阻塞。

第三條每個單位所分配的部分只能作自有物業投資建設,不準出讓建設權、對外出售物業,如要,只能在局所屬內部按______出讓。所擁有物業,可以自營或出租。

第四條投資按建設成本(可計_________%管理費)計算分擔,各方要按_________出資。

第五條加緊建設項目的內容

省_________市建築設計院設計的_________圖施工。

第六條投資安排

經初步估算,各項費用總成本爲_________元/平方米。

房產公司應出資_________元,房管局應出資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公司出資_________元。工程由市房產公司統一報建,施工管_______驗收。房產公司收取 ____%的管理費,最後以工程結算爲準。爲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出資方應按期付款交房產公司。________總價的_________%,應在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足;_______期爲總價的_________應在_____月底前交足;______期爲總價的______%,應在________底交足。不交足投資,______個月內的,按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加倍罰_______個月內的按上述利率_______倍罰息;超出______個月的,作取消處理,退還投資本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退還。_________工程竣工後______個月內,房產公司要將工程建設財務決算、_________及分解部分,有關報建、用地資料,整理移交給有關各方,_________辦理房產證。

第七條陳述和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房產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房產管理局;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3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屋設備材料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如果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違約方應承擔罰款_____________元給守約方。但無論如何,罰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_______%

8.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出資共建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11.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11.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通知

16.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五:共建協議書樣本62224136

甲方:灌南縣人民法院長茂人民法庭(簡稱甲方)

乙方:灌南縣堆溝港鎮司法所(簡稱乙方)

爲促進相互瞭解,實現優勢互補,增進司法能力與司法水平,化解社會矛盾,實現共同發展,更好地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服務,灌南縣人民法院長茂人民法庭、堆溝港鎮司法所經雙方協商,雙方建立如下六項機制:

一、矛盾糾紛共同研判機制。雙方充分利用各自優勢,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彙總、分析,研究基層矛盾糾紛特點、成因,掌握基層矛盾糾紛的動向,做好社會矛盾風險評估,提出解決方案。特別是在排查、預防羣體性和易激化矛盾以及共同幫助基層組織排查化解民生、經濟領域不穩定因素方面可以更好發揮作用。

二、社會矛盾聯動化解機制。依託法庭和附設的訴調對接中心、以解決糾紛爲雙方共同目標,透過互相邀請參加調解,相互開展委託調解,共同參與合力調解等形式,充分發揮法庭和司法所的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形成合力,促進社會矛盾的化解。定期開展調解人員的交流,提高聯動調解的實效。對輕微傷害糾紛、相鄰關係、婚姻家庭矛盾,實現職能上的銜接配合,促使當事人和解。

三、專業技能交流機制。法庭與司法所加強業務聯繫和交流,雙方就各自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的具有代表性、容易導致矛盾激化或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案件,加強溝通,共同研判,進行研討總結。

深入分析各類矛盾糾紛成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交流各自在糾紛化解過程中有示範效果與正面影響的案例經驗,促進雙方業務技能提升。

四、資訊溝通機制。建立常態的資訊徵詢與資訊通報制度,暢通資訊管道,實現資訊共享。雙方就各自辦案所需資訊,可互相查詢;定期對各自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的苗頭問題及其他具有一定影響的事件進行通報。對帶有普遍性、相似性的問題,共同及時形成法律意見,防止矛盾糾紛重複發生。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法庭與司法所建立了常態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確保在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羣體性突發事件時,能部署及時,做到反應迅速、資訊暢通、處置得當、應對有效。

六、司法安全防範機制。在提高自身安全防範能力方面,司法所給予法庭指導幫助,及時發現、消除和整改存在的隱患和問題,並加大對法庭周圍的巡查。同時,法庭與司法所設立專職聯繫人,建立直通渠道,發現情況,及時處置。法庭對司法所遇到的不能調處民事糾紛,也要及時派人予以協調,維護司法所正常的工作秩序。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三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蓋章) (蓋章)

代 表: 代 表:

(簽字) (簽字)

二○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