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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協議離婚協議書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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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協議離婚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協議離婚協議書錦集十篇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1

女方:生於 年 月日,漢族, 文化, 縣鎮人。

男方:生於 年 月日,漢族, 文化, 縣鎮人。

我們雙方於 年 月日辦理結婚登記,因婚後感情不和,現夫妻關係已徹底破裂,經反覆冷靜思考,我們自願離婚,解除夫妻關係,經男女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與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關係及撫養費支付方式:無。

三、財產處理:無共同財產。

四、債權及債務處理:各自名下由其本人負責。

五、其它協議:無。

我們自願離婚,完全同意本協議書各項安排,亦無其他不同意見。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協議內容如有欺騙、隱藏、虛假,責任由協議人自負。此協議書一式叄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立協議人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協議人:

女方:

二0**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2

協議人:方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於××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兒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第二天付清;此房內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3

協議人:陳×,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李×,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路____號。

協議人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陳×與李×自願離婚。

二、夫妻婚後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60萬元,現值人民幣100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爲主貸人貸款42萬元,現尚剩餘貸款本金30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18萬元,首付款來源於婚後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 35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爲:房屋現價100萬元-未還貸款本金30萬元/2。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35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10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0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5萬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後即予以辦理。若由於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兒子陳××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五、陳×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4

男方: ,男,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 ,女, 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疊彩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名 。因女方有外遇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全部負責,不由女方承擔任何費用。

女方必須取得男方同意後,方可探望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一)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爲雙方各自擁有。

(二)房屋:夫妻共同所有房產歸男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女方必須協助男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

(三)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 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精神損害賠償:

鑑於女方有外遇的原因,女方應一次性補償男方精神損害費25000元,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25000元給對方。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女方:

簽名: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5

協議人:×××,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 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 月 日登記結婚,XX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與×××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撫養,由張某每月給付撫養費xxx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號的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所有,由×××一次性給付張某現金 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 萬元,歸×××所有,×××向×××支付 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可在 (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 (時間)送回×××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 天與×××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年 月 日

協議人: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姓別:_____ 姓別:_____

民族:_____ 民族:_____

年齡:_____ 年齡:_____

出生年月:_____ 出生年月: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住址_____ 住址_____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潁上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甲乙雙方婚後生育一子現因夫妻婚後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經調解無效,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自願離婚。

二、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三、爲保障子女的居住,生活和學習環境,減少對孩子造成心靈創傷,乙方放棄雙方婚生女子女的撫養權,由甲方撫養,乙方無需每月給付甲方子女撫養費。

四、乙方每月有看望女兒權利。但要與甲協商確定時間。

五、甲乙雙方所居住的房屋爲甲方享有所有權,不作爲雙方共同財產。

六、甲乙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七、以上未盡明事項,甲乙雙方事後可以協商補充。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7

承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現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矛盾,現甲方自願對乙方立下承諾書,承諾事項如下:

1、甲方承諾以後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間應做到和睦相處,互相包容、諒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識到自己不對,並承諾一定徹底改正動手惡習;

2、甲方承諾過去犯過錯(包括夜不歸宿、酗酒等等)不再發生,如若發生自願承擔後果;

3、如果甲方違反承諾書義務,乙方可以隨時提出離婚,甲方應予配合;

4、如果乙方認爲有必要,甲方應配合乙方去看心理醫生;

5、特別強調: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動提出離婚,則執行離婚協議書。

承諾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8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鑑於:

(1)甲乙雙方於 登記結婚, 離婚;

(2)甲乙雙方現有需撫養的未成年子女: ;

現因現實生活情況變化,甲乙雙方就子女撫養[1]相關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自願達成如下一致約定,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子女撫養權

第二條 撫養費、撫養期限和支付方式

1.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2. 撫養費期限:

3. 撫養費(不含大額醫療費及大額教育費)金額和支付方式 撫養費支付類型: 撫養費支付金額: 撫養費支付時間: 撫養費支付方式:

4. 未成年子女大病、大額學校贊助費等大額支出安排: 5. 子女18週歲以後所需的教育費等必要費用安排: 6. 關於撫養費的其他約定

(二)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不計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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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第 年起,月租金(金)額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 第三條 增加撫養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適當增加撫養費: 1. 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 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 關於增加撫養費的其他約定

第四條 探望權

1. 未成年子女由 撫養後, 享有探望權,對方應當予以協助。 2.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 探望時間安排的安排:

3. 每次探望結束,享有探望權的一方應當按時將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4. 其他約定: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

1. 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權利和義務

(1)關愛子女,精心照顧子女生活起居; (2) 確保子女能接受義務教育和其他教育; (3)維護子女的人身和財產等合法權益; 2. 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約定探望子女;

(2) 有權知悉子女的生活、學習情況; (3)按時足額支付撫養費;

(4)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因特殊原因暫時無法照顧子女的,另一方應盡其所能協助其照顧子女。

3. 關於權利和義務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9

一、離婚協議是什麼?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後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於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於夫妻人身關係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於夫妻財產關係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複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二、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係條款是無效的。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係的解除採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於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着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後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於“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爲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係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爲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

。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爲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什麼是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要結婚的男女雙方來說,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有必要的。男女雙方就財產分割、個人財產界定等方面的問題提前作出合理的約定,一旦日後離婚時產生分歧,就按照婚前協議書上所約定的進行處理。但是很多夫妻對於婚前協議書都不怎麼了解。究竟什麼是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余婧律師團隊爲您介紹。

一、什麼是婚前協議書?

婚前協議書,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爲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更多法律知識請搜尋:餘婧婚姻家庭律師網

在西方,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在婚前簽訂關於財產、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普遍的。由於我國的傳統觀念,簽訂婚前協議在我國並不流行。很多戀人在結婚前根本不會想到簽訂結婚協議書,在人們的傳統觀念裏,認爲簽訂婚前協議太傷感情,並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目前全社會離婚率呈上升態勢,夫妻離婚時,產生爭議最多的往往就是關於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準夫妻”在嚮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時也應該對婚姻危機有一個前瞻性的認識,因爲誰也不能確定未來到底如何發展。而一份未雨綢繆的婚前協議,不僅能避免夫妻雙方在將來離婚時產生爭議,也能在爭議發生時公平、合理地處理問題,同時還可以簡化離婚程序和節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至於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要看婚前協議書是約定什麼的。婚前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雙方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關於財產方面的協議,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定。比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至於婚前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法律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是否公證,應該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當然,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通常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先採用的。

以上就是關於婚前協議書的簡單介紹。簽訂婚前協議書不僅要對財產分割、個人財產認定等方面作出一個總體的約定,更要注重相關細節的約定。我們建議您在簽訂婚前協議書 前最好能夠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進行諮詢;或者直接委託律師爲您擬定婚前協議書。這樣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協議書的相關問題的約定,避免日後離婚時矛盾的再次發生。 更多法律知識請搜尋: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要點提示】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應該區別對待,單純性的“忠誠協議”的約定或承諾,例如“損失費”、“賠償款”、“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的約定或承諾屬於違約責任,應確認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關係的約定,如“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典型案例】

關於夫妻忠誠協議,最典型的一個案例是上海市閩行區人民法院的一個判例。 原告曾某(男方)離婚後透過徵婚,與也曾離異的賈某(女方)相識。經過短暫的接觸,幾個月後雙方登記結婚。由於兩人均系再婚,爲慎重起見,20xx年6月,夫妻倆經過“友好協商”,簽署了一份“忠誠協議書”。協議約定,夫妻婚後應互敬互愛,對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觀和責任感。協議書中還特別強調了“違約責任”:若一方在婚期內由於道德品質的問題,出現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爲(婚外情),要賠償對方名譽損失及精神損失費30萬元。協議簽訂後,在婚姻存續期間,賈某發現曾某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係。20xx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與此同時,賈某以曾某違反“夫妻忠誠協議”爲由提起反訴,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違約金30萬元。法院經過審理,依據雙方達成的忠誠協議,判決曾某支付對方“違約金”30萬元。後曾某不服上訴,二審中經法官調解,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曾某向賈某支付25萬元,雙方握手言和。 此判決一出,實際是認可了夫妻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立即引起了法學理論界的軒然大波,由此也引發了夫妻忠誠協議到底是否有效的爭論。在此情形下,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出具了《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適用問答選登(二)》,就忠誠協議方面問題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是一種道德義務,而不是法律義務,夫妻一方以此道德義務作爲對價與另一方進行交換而訂立的協議,不能理解爲確定具體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如此,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的這一解答,實際上又否認了忠誠協議的效力。

【各方觀點】

第一種意見認爲協議有效。夫妻忠誠協議屬於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並不違法,夫妻忠誠本來就是法律規定的內容,屬於法律明確的要求,協議雙方等於把法定的義務變成了約定的條款,法院應當予以認可;婚姻本身即契約,一方在背叛對方之前,就得考慮違約所要付出的代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忠誠協議對於維繫婚姻穩定將起着積極作用。

第二種意見認爲協議無效。婚姻關係是人身關係,以愛情爲基礎,不能透過協議設定,夫妻間應相互忠誠僅僅是一種價值取向,而不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責任;《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而非“必須”,“應當”意在提倡,只有“必須”纔是法定義務。法律允許夫妻對財產關係進行約定,但不允許透過協議來設定人身關係。人身權是法定的,不能透過

合同來調整。

【律師觀點】

律師查閱了大量法院判例,並與多位法學專家研討,認爲當前法律界對待夫妻忠誠協議效力上,主流觀點還是趨向於有效說,但應該注意其約定而區別對待。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應該區別對待,單純性的“忠誠協議”的約定或承諾,例如“損失費”、“賠償款”、“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的約定或承諾屬於違約責任,應確認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關係的約定,如“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一)、民法理論而言,“忠誠協議”屬於私法範疇,奉行意思自治原則。夫妻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簽署了忠誠協議,意在實現關於婚姻的某種意思自治。但這種意思自治不是任意的無邊界的自由,要受到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重約束,也即其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如果上述條件全部滿足,則該行爲應被評價爲民事法律行爲,併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那麼在“忠誠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爲的生效要件時,該行爲應當是對夫妻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的。

(二)、認定夫妻忠誠協議,合於夫妻忠誠義務之立法本意。我國《婚姻法》第4條

(三)、並不是所有的夫妻忠誠協議都是有效的,實踐中需要審慎對待。

1、受脅迫、欺騙情況下籤訂的夫妻忠誠協議無效。

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爲的民事法律行爲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爲。當然,這裏的脅迫應該是指比較嚴重的情形。

2、“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涉及特定人身關係的約定,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張離婚,只能是單方權利。夫妻之間“不得離婚”、“必須離婚”等約定,因違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則是無效的。同時,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夫妻雙方事先透過忠誠協議約定或承諾“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可能損害到子女的合法權益,並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監督權和裁判權,該約定顯然無效。

綜上所述,就具體個案來說,筆者傾向於應當認定夫妻忠誠協議的效力,這是因爲,認定利大於弊,且具明顯的意義優勢。同時,律師忠告那些準備付諸協議的夫妻,一定要慎重對待,不僅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也不能不切實際約定過高的數額,如果顯失公正,法官也不會支援。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10

甲方:(女方):______________ ,女,漢族,生於______年__月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男方):_______________,男,漢族,生於_____年__月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列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夫妻感情破裂,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特訂立以下離婚協議,望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乙雙方自願同意離婚。

二、婚生二個孩子:長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歸_________撫養。

三、_____________ _,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_______ 可以探望孩子。

四.甲、乙雙方沒有債權債務及其它任何糾紛。

甲方<女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男方>:(簽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