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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協議書集合7篇

協議書2.13W

在現在社會,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資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出資協議書集合7篇

出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參股投資擬成立“東意堂企業管理公司”(暫定名,名字以工商部門覈定爲準)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系多人蔘股公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現股東爲不特定的多人。乙方爲自願加入。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所佔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二、乙方投資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所佔股份比例 投資人: 的出資額爲(人民幣) 萬元,佔總股份的 %;該款應打入甲方帳戶:帳戶名:陳朝輝,開戶行:工行銀行鄭州中原西路支行賬號:6222 0217 0203 4039 131 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三、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四、違約責任:1、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五、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一份,共壹拾二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出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地址:上海靜安區烏魯木齊路480號三樓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曹 曉 東身份證號碼:310112197408230033

公司地址:上海楊浦區淞滬路(平盛大廈)14F 聯繫電話: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方合作投資經營 場所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投資方式及經營期限

鑑於甲乙方已成功簽署承包經營上海烏魯木齊路480號 樓(娛

樂有限公司),已獲經營權 年。 甲、乙,丙方同意,公司營業證照因掛靠

方,故未向工商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本次接手該場所經營權包含該場所原有的室內裝修,固定設備,經營設施。

該場地裝修尚可,配套設備設施較爲齊全,僅作小部分的裝修改動和添置部分設

備及開業初期各項籌備開支,繳納場地設備租金及保證金;各項費用預估投資總

額計:萬元。

鑑於上述現狀,丙方決定投資不低於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用於該經營

場地的開業籌備及經營前期的投資款項。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實際出資金額: 萬元 佔總股份 %

乙方實際出資金額: 佔總股份

丙方實際出資金額:壹佰貳拾萬元佔總股份 20 %。 經營期限根據甲乙方與場地權利方簽署的租賃承包協議的年限保持一致,到期各方經協商同意順延續簽租賃承包協議,本協議也相應的順延生效。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丙方爲投資人之一,任董事會監事一職,有權監管公司的整體運營策略和財務監管但不參與該場所的日常經營管理,人事管理,制定經營管理策略。若丙方對公司經營及發生較大事件有建議決策,則權召集其他股東及核心管理人員,相關人員最長在七日內召開公司董事大會,提出合理化建議及各項事件的決定;由與會人員當場討論表決,作出決定並出具有效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書,並按決議條款,各方予以嚴格執行和遵守。

丙方有權推薦委派兩名員工任公司營業部收銀和財務部出納一職。委派員工均按公司的工作手冊,人事制度,獎罰條款及各項相關的考覈制度按月發放薪水及獎金。該員工對公司經營策略,財務制度有合理化意見或建議可不受其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所約束,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彙報。其調職調崗或解聘均需得到丙方同意確認後,方可執行。

公司因需增加投資或擴大投資範圍,丙方不追加擴大投資款項,不削減持股比列。公司若經營虧損,丙方不承擔經營虧損風險。丙方享受該營業場所經營淨利潤的百分之貳拾的分紅比例,每月月末由財務結算出具月度報表,按月度報表的淨利潤的百分之貳拾在次月五日前發放到位。(盈虧均爲按月結算,次月清零重新計算)。

各方協商一致後決定,丙方全部投資款項不承擔任何經營虧損風險,享受固定投資分紅,投資款按公司開業日起,每日從營業款項中收回:壹萬元整;若當日無法收到壹萬元整,則順延至第二日按補缺額度收回。若至20xx年12月1日起公司仍未正常經營盈利,投資款項本金回收則由乙方及乙方經營的上海新麗花會所承擔每日壹萬元的付款,共計:壹佰貳拾萬元整。

乙方爲公司的投資人之一,兼任公司總經理。由其負責籌備及經營公司各項事務。故乙方對丙方的投資款項的回收及分紅彙報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承諾:全部投資款項由丙方直接以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其名下指定的銀行帳戶: 戶名: 開戶行:賬號:

收到全額投資款當日,若公司暫未開業,乙方即按固定分紅回報率8%轉給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直至公司開業,丙方憑財務月報表顯示利率,按利率的20%作爲投資紅利和公司結算。

其它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 有限公司承擔經濟責任。

共同投資於 有限公司的股份或整體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丙方則需繳納公司已收回的投資款項,方可按比例分得公司轉讓款項。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公司開業籌備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公司開業後,行使其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在公司籌備初期的營業場地的整改投資問題由乙方決定並具體實施,各投資股東若與乙方的決定有較大的不同意見,則召開臨時董事會,按董事會決議的決議內容執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全部財務報表均在月底抄送各董事會成員及公司股東。

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除丙方外則由共同投資人按佔股的比例承擔虧損;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各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若公司不能成立時,無法對外正常營業,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丙方不承擔任何虧損,由乙方對丙方的全部投資款項承擔100%回籠的連帶保證責任,即在20xx年3月31日前,無論何種狀況下,丙方無法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資款,則由乙方無條件支付丙方全額投資款。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上述投資合作協議的全部條款,我均已理解並願意履行本人需履行的全部權利及義務,一經本人簽署即時生效。

共同投資人簽名: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20xx年10月 日

出資協議書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xxxx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鋼管生產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資方

第二條出資方爲: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址:

第三章設立公司

第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xxxx市設立xxxx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xxxx省xxxx市開發區路號

第四條xxxx有限責任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經營項目和規模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項目爲:主營,兼營。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七條公司註冊資金 0萬元。

甲方出資萬元,佔總額%。

乙方出資萬元,佔總額%。

丙方出資萬元,佔總額%。

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將現金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

第八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兩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兩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五章權利義務

第九條權利

1、依照其所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參加出資人大會,依照其持有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對公司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4、依照規定轉讓、贈與其持有的股權。

5、終止或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比例和入股方式繳納出資;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資。

3、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義務。

第十一條新出資人加入時,如出資人大會認爲有必要,可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新出資額及權益性資本比例。

新出資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並需對其加入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出資人退股,應提前六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全體出資人大會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但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出資人資格自動喪失:

1、出資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資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出資人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東權益的全部份額;

4、喪失出資人資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點所述情形外,喪失出資人資格者,由出資人大會決定處分其股東權益,退還出資人。

第十三條出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資人大會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所持公司股東權益份額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決沒收的;

3、有意違背章程的規定或者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5、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喪失出資人資格,由出資人大會決定並處分其股東權益,價款歸原出資人所有;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四條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擔任。董事會成員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透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透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六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儲存。

第十八條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章財務、會計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二十一條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透過。

第八章合營期限及期滿後財產處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經營期限爲十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三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三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 0%作爲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的變更需經三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七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xxxx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條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合同期滿後,經三方同意,可以續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出資協議書 篇4

甲方:XXX(身份證號:4300000)

乙方:XXX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46000000000)

根據雙方的合作意願,擬共同出資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雙方經過慎重研究,特制定協議如下:

甲方代乙方出資人民幣7600萬元投入到擬設立的公司,代出資資產具體爲甲方所擁有的XXX市三土房(20xx)字第09號和三土房(20xx)字第210號土地房屋權證所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以及相關附屬設備設施。上述資產已經XXX事務所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XXX資產評估報告書,評估價值XXX萬元,雙方確認的價值爲XXX萬元。甲方用上述資產中的7600萬元代乙方出資到擬設立的公司作爲乙方對擬設立公司的投資款。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其他政府部門備存及存檔用。

甲方:XXX 乙方:XXX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甲方:XXX(身份證號:4300011)

乙方:XXX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46000000000) 雙方經過慎重研究,特制定協議如下:

甲方代乙方出資人民幣3000萬元投入到乙方與自然人XXX擬設立的公司作爲乙方對擬設立公司的投資款,代出資資產爲貨幣資金,具體爲甲方20xx年9月28日繳存中國銀行XXX有限公司人民幣帳戶88000100賬號3000萬元。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其他政府部門備存及存檔用。

甲方:XXX 乙方:XXX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股東實物資產投資分割確認書

根據XXX有限公司章程規定,股東XXX有限公司對XXX有限公司實物出資7600萬元,股東XXX實物出資1000萬元。現雙方對用以出資的實物資產XXX市三土房(20xx)字第01號和三土房(20xx)字第210號土地房屋權證所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以及相關附屬設備設施進行分割確認,其中XXX有限公司佔7600萬元,XXX佔100萬元,對於上述實物資產實際價值超出部分兩方共同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五份,股東各一份,其他政府部門備存及存檔用。

XXX XXX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出資協議書 篇5

很多合作協議書都是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的,並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詳細的出資協議書,僅供參考。

出資人:A公司

出資人:B公司

第一條出資方

1、本協議中出資方是指承認公司章程、認繳出資額,公司設立後持有經公司登記、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出資證明書者。

2、簽訂本協議的股東是:

A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B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第二條公司設立方式及法定事項

1、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擬註冊名稱:

中文:C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

3、註冊地址、營業地址、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職務:

5、註冊資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經營範圍:

8、公司經營方式:

(上述事項,在工商登記時如有變更,以工商登記爲準。)

第三條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1、A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佔C公司註冊資本%。

2、B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佔C公司註冊資本%。

A、B公司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自應繳納的貨幣出資打入C公司籌委會帳戶(帳戶由負責監管),其餘資產的轉移事宜,按本協議第五條辦理。

第四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C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爲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3、責任

(1)出資人違反本協議,不按規定繳納出資,應向已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其應出資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出資人不按規定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應出資額的%向其他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手續辦理

經股東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體負責辦理設立公司的有關手續和起草有關檔案,並負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其他具體事務。

第六條協議的.退出

股東退出本協議,放棄股東資格,或者增加新的股東,都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爲有效,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股東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但退出協議的股東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由董事會負責召集。

2、股東會的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八條董事會

1、董事會是公司日常經營決策機構,由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控股股東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

2、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3、董事會下設發展戰略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祕書辦協助以上各委員會和董事會工作。

4、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九條總經理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行使。

公司總經理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提出其薪酬建議。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人員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並決定其薪酬事項。

第十條監事會

C公司設名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職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行使。

董事、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爲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利潤的分配

公司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暫按利潤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積金,可以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經股東會同意後予以調整;

5、支付股東股利;

6、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十二條公司未能設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設立:

(1)該協議未獲得批准;

(2)出資人一致決議不設立公司;

(3)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設立的。

2、公司不能設立時,出資人已經出資的,應予以返還。對公司不能設立負有責任的出資人,必須承擔完相應法律責任的,才能獲得返還的出資。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發起人、發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並經批准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今後補充協議爲準。本協議每股東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簽訂時間爲: 年 月 日

第十六條本協議簽訂地點爲:

A公司(蓋章): B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資協議書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 , 自願出資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 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 號 樓(房)。

三、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 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爲: ( ),現住 ,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爲()。 (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在 。

( )團體法人編號爲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

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五、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

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覈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六、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爲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七、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九、 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十、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爲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爲:支付違約金 元。

十一、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辦理登記手續。

十二、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爲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三、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 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東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股東,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五、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各股東簽字後生效,協議期限爲 。

本協議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出資協議書 篇7

出讓方: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

爲了化解金融風險,穩定社會秩序,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就出讓方將其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出資轉讓給受讓方一事簽訂如下協議:

一、出讓方將擁有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_________萬股股本轉讓給受讓方,轉讓價格爲_________。轉讓總價款爲_______萬元,支付價款的形式爲現金,支付時間雙方另定協議。

二、出資轉讓後,出讓方不再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的義務;受讓方在享受股東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股東的義務。

三、雙方未盡事宜,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方:_____________(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標籤:協議書 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