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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進階工程師論文要求

論文3.08W

當代,論文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簡稱之爲論文。它既是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一種手段,又是描述學術研究成果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工具。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副進階工程師論文要求,一起來看一下吧。

副進階工程師論文要求

一、報名條件

1)助理工程師

中專畢業工作滿5年,或大專畢業工作滿3年,或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或碩士畢業經考覈合格者可申報助理工程師職稱;

2)中級工程師

大專或本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碩士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畢業經考覈合格者可申報中級工程師職稱;

3)進階工程師

本科畢業或碩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滿5年以上,或博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可申報進階工程師職稱;

4)教授級高工

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取得進階工程師資格受聘擔任進階工程師職務5年以上(含5年)可申報教授級高工。

二、 按規定參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且成績合格(教授級高工或符合相關條件的其他人員可以免考)。

三、 中級職稱資格申報者須有二篇論文;進階工程師、進階經濟師職稱資格申報者須在省市級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過二篇論文;教授級高工申報者須在國家權威機關確認的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三篇以上。

四、 參評對象:

1) 凡具備申報條件的相關人員均可申報參評。

2) 中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在崗專業技術人員,持有“XX市引進人才工作證”滿一年或有“XX市居住證”在XX工作滿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術人員,從事高新技術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員等;

3) 進階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科研院所及所屬科技企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中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中業績突出者,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並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3年以上;本科、大專、中專畢業學歷,並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

二、國家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或在非公有制單位工作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尚無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

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獲得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條 外語條件

一、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成績合格;縣及縣以下所屬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取得職稱外語等級考試(C級)成績合格;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計算機條件

一、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二個模組)成績合格;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繼續教育條件

完成本部門、本行業及政府人事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七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與市(廳)級的科研、攻關項目三等獎一項以上;

二、作爲技術骨幹,參加完成對企業發展有較大促進作用的科研項目(課題)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實施和技術管理等工作;

三、作爲主要參加人參與過1項以上經市(廳)級以上主管部門鑑定認可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

四、參與和管理過市(廳)級本專業工程項目設計或建設(新建、擴建、技術改造)施工和技術管理工作;

五、在產品和設備的研究、設計、生產、安裝、使用維修、改造工作中,獨立解決過兩項以上較複雜的技術問題,保證設備正常執行;

六、作爲起草人之一,承擔或參與1項以上行業、地方技術標準或企業主導產品技術標準的制定、修訂及技術規範的編寫,並獲批准、發佈、實施;

七、作爲起草人之一,承擔或參與1項以上行業、地方計量檢定或校準規程、規範的編寫,並獲批准、發佈、實施;

八、獨立承擔某類產品常規的.全項目質量檢驗或計量檢測工作,正確應用有關標準和規程,制定檢驗細則,或並作爲主要參與者,完成2項以上有一定技術難度產品測試和數據分析工作,制定檢測細則,編寫相應的測試分析報告,或參加過2項以上質量仲裁檢驗工作,獨立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正確提供檢驗數據;

九、在產品質量管理、生產設備管理、科技資訊收集與處理、售後技術服務以及其它技術管理工作中,具有獨立完成任務和解決複雜技術問題的經歷(能力);

十、作爲企業的技術管理骨幹,曾總結生產、技術、管理各個環節工作的經驗,編寫、修改、完善本部門或分管範圍內的多項重要技術管理規章制度,並得到實際採用。

第八條 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市廳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一項以上;

二、參加完成兩項以上用於生產實際的工程設計、施工安裝或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推廣應用的項目,取得良好的效果,並得到有關方面的認可;

三、參加完成兩項以上市、廳級單項研究課題;

四、作爲技術骨幹,參加完成兩項市廳級以上軟課題研究,併爲其中一項撰寫研究報告。

第九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二、技術工作報告、設計檔案、檢驗檔案或工藝檔案3篇(獨立或第一執筆人,原始件);

三、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規範的主要編制者(1個)或企業標準、規範的主要編制者(2個);

四、在省級以上專業會議上交流論文1篇或在市(廳)行業學術會上發表2篇論文。

第十條 破格條件

一、任現職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學歷、資歷申報:

(一)在專業技術工作崗位上做出優異成績,榮獲市、廳局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等榮譽稱號者;

(二)榮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一項以上主要貢獻者;

(三)從事工程技術工作15年以上,成績顯著,被評爲地市、廳局級優秀廠長(經理);

(四)擔任省(部)級審定批准的科研課題、攻關項目成績顯著的主要設計者或技術負責人;

(五)在省(部)級學術雜誌上發表二篇以上有價值的論文。

二、符合破格申報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所屬單位或職改人事部門提交破格報告(註明符合哪一條破格條件),由系列職改辦審批同意後,方可破格評審。

第十一條 附則

一、凡符合上述條件,可申報工程師資格,並按規定程序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二、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條件不一致的,以本條件爲準。

三、本條件由自治區職改辦、自治區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改辦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四、本資格條件有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一)凡貫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

(二)“市級以上”指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

(三)“專業期刊”是指有“CN”或“ISSN”刊號的專業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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