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承諾書

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通用5篇)

承諾書1.89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需要使用承諾書的場合越來越多,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你所見過的承諾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通用5篇)

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1

一、嚴格按照《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落實活動的治安安全條件。

二、按照《條例》第六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向公安機關提交活動的相關材料。

三、建立、健全大型活動的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四、嚴懲履行公安機關對活動票證印製工作的監印監銷制度。未經公安機關覈准同意,不得印製和發售通用票卷。

五、活動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增設的電氣線路和懸掛物品須符合相應的安全鑑定。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活動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保衛工作。

七、公安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要求落實的其他安全條件。

八、任何參展企業和個人禁止免費發放禮品。

九、禁止與此次展覽無關的其它類演出活動。

十、現場音樂音量應該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十一、禁止在通道處發放宣傳單。

十二、服從現場安保人員管理,違反相關規定安保人員有權阻止或沒收禮品。

十三、易燃品(油漆、塗料等),嚴禁實物展出。

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2

鑑於有機會在20××年10月17日參加市團委組織的愛心公益啓動儀式宣傳活動,學生以自己的名義聲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前述活動存在的各項風險(包括人身、經濟損失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損失的風險),前述風險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爲或不作爲或過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爲、不作爲或過失而造成,或者因對活動的有關設備、設施、道具或場區的狀況條件不熟悉以及活動的規則造成;

2、本人承擔因前述活動所致的人身及財產損失方面、或由於前述活動而產生的任何和所有風險;

3、本人保證在前述活動開始前已將活動的進行了解;

4、本人承諾不由於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自己承擔。

本人保證已閱讀和理解並自願作出上述聲明。

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3

20xx級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醫學方向)32班將於20xx年11月8日自發自願組織竹泉島班級生日會活動。爲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考慮到本次活動的安全防護與安全教育工作,結合出遊特點,同學們在安全事項方面應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班級生日會遵循自願參加原則,參與者要嚴格服從生日會籌委組的安排,聽衆指揮,積極配合籌委組工作。

2.活動期間,不能亂跑,不嬉鬧逗打,不做危及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危險動作。

3.班級成員一律統一出發,統一返回。在沒有特殊情況下,任何同學不得擅自離隊,若有特殊情況,如英語輔修、排練校慶節目等請提前通知籌委組,籌委組安排人員負責接送,保障班級成員安全。

4.在竹泉島上禁止游泳或做其他觸發火災的玩火行爲。

5.有事離開集體時,一定要提前向安全責任人彙報,結伴而行。

6.不隨手扔垃圾,廢棄物用袋子裝好帶走,不破壞竹泉島上的生態環境。

7.保證班級成員間互幫互助,相互照應。

8.集體活動期間要有秩序,不相互拉扯,防止發生危險。

9.活動期間,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10.遇到突發情況時,請及時與活動負責人或安全組負責人取得聯繫。

11.自願承擔不遵守上述承諾及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班級的每一位同學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好班集體的共同秩序。希望大家嚴格遵守,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活動環境,一起享受快樂時光!

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4

濟南市公安局:

由舉辦的活動,擬定於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xx舉行。我單位已初步同意活動承辦單位使用該場地,待活動透過公安機關安全審查批准後,我單位將與活動承辦單位簽定正式場地租賃協議。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大型羣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保證落實以下責任:

一、保證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安全規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定明顯的標誌標識,保證暢通。

三、保證監控設備和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

四、各項照明供電、供水設施完好並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並確保完好有效。需臨時增加的廣播、照明設施,會同舉辦單位按照公安機關要求保證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必要時,會同舉辦單位落實看管人員,防止發生被盜等治安問題。

六、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活動安全責任的承諾書5

第一條本協會的所有活動均是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但大型活動人數衆多,存在一定風險,參加者應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凡參加活動前,參加者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承諾。參加人閱覽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曉並同意。

第三條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循道德和社會公德規範,必須是環境保護主義者,並應該具備以人爲本、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和助人爲樂的良好品質。

第四條參加本協會活動人員應該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18週歲以上)。如未滿十八歲必須在監護人的陪同下參加,相關安全責任由監護人承擔並負責。

第五條參加本協會所有活動期間的個體人身安全責任自負。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不可預知的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及本協會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活動召集人、組織者、協會、理事會對參加活動者的人身安全不負有民事及相關連帶責任。

第七條在承諾書上簽名的,均視爲已經充分了解本承諾書的內容,並願意自願放棄要求協會承擔責任的請求,自願對自身參與活動承擔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