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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本承諾書彙總

承諾書2.79W

篇一:承諾書

履行本承諾書彙總

承諾書

____基於四軸飛行器的自主導航_____項目參賽團隊:

已充分閱讀、理解並接受“2015ARM ST全國大學生智能設備創新大賽”參賽項目要求的有關內容,並承諾如下:

1、本次申報的(參賽項目名稱)項目及產品中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均爲本團隊核心成員自身擁有或透過合法途徑經權利人授權獲得,承諾人對該參賽項目及產品擁有完整、獨立、合法的權利,絕無剽竊或抄襲等違法行爲。

2.若在參賽過程中發現參賽項目及產品知識產權、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等權利歸屬不明晰或承諾人弄虛作假、被投訴等情況,承諾人自願接受暫停項目團隊參賽資格的處理,並自願根據事實情況由“2015ARM ST全國大學生智能設備創新大賽”組委會(以下簡稱大賽組委會)決定是否恢復承諾人的參賽資格。

3.若在賽後發現參賽項目及產品知識產權、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等權利歸屬不明晰或承諾人弄虛作假、被投訴等情況,承諾人自願根據事實情況由大賽組委會決定是否取消獲獎資格及收回獎金。

4.如有參賽團隊的參賽項目及產品因所有權、知識產權、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或使用權(授權)等法律糾紛問題而造成對組委會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事實情況,將視情節輕重保留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5.承諾人因參賽項目及產品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或使用權(授權)等原因而發生團隊成員之間、團隊之間或與其他權利主體之間的法律糾紛或矛盾的,承諾人承諾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與義務均由承諾人自行承擔,與大賽組委會無關。

6.若申報項目最終獲獎,承諾人承諾大賽組委會對該項目後續的經營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和調查權,承諾人應全力配合大賽組委會行使上述權利。大賽組委會在調查過程中如發現承諾人有任意違法、違規、違反本屆大賽相關要求或違反本承諾書行爲時,有權單方收回資助資金,承諾人應無條件配合。

7.若由於承諾人有任意違法、違規、違反本屆大賽相關要求或違

反本承諾書的行爲而造成大賽組委會損失的,由承諾人負責全額賠償。

8、本團隊承諾所申請組委會提供的競賽板卡以及相關外圍設備會在本項目中進行實現,

9.本承諾書自本團隊所有團隊成員簽字後立即生效,本承諾書真實可靠,承諾人自願簽訂並嚴格、善意履行本承諾書,其中承諾事項自承諾書生效時即對各承諾人產生法律約束力,本承諾書爲不可撤銷承諾書,承諾人無權撤回本承諾書中的各項承諾事項。

篇二:合同履行完畢承諾書示範文字

合同履行完畢承諾書

陝西建工第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貴我雙方於“”項目的《 合同》(主要內容爲 )的約定,貴方支付人民幣 元后,貴方即已履行完畢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

承諾單位(蓋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篇三:承諾書

承諾單位:營口新山鷹報警設備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

承 諾 書 2014年11月5日

1 / 1

甲方:九江聯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營口新山鷹報警設備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確定乙方爲九江聯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供貨供應商之一,向甲方選定的第三方單位(施工及安裝單位)提供產品。本次集團供貨合作期限爲 叄 年,甲方每年對產品的價格、質量、工程配合情況、售後服務等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確定下一年度的合作關係。乙方向九江聯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承諾供貨條款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方確定乙方爲九江聯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供貨合作供應商之一,甲方可選擇乙方爲其在建工程所需 火災自動報警、大空間自動消防水炮 、電氣火災、智能應急照明、氣體滅火系列 進行供貨。

2、乙方或其確定的地區供應商(見附件五)對第三方單位承諾在有效期內按照本承諾書附件四所規定的合同文字簽約,提供供應價格清單(見附件

一、二)所列範圍內物資的供應和相關服務。

3、甲方指定乙方爲九江聯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之一,甲方可以根據項目需求決定是否選擇乙方的產品,如選擇了乙方的產品,甲方將嚴格執行承諾書條款,及其第三方單位按照本承諾書所規定的條款內容爲依據簽訂合同。

4、本承諾書構成了乙方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直接責任。任何本承諾書下將執行的公司與乙方或乙方地區供應商簽訂的合同中條款的改變,或任何第三方單位的行爲或疏忽,除本承諾書規定可免除的之外,均不能免除乙方在本承諾書下的責任。

二、產品價格

1、 營口新山鷹火災報警系列產品 供貨價格詳見本承諾書附件一,此價格爲甲乙雙方簽訂具體供貨合同的定價依據:供貨單價包括火災報警系列產品的製作、運輸、保險、稅金、產品檢驗檢測等費用及將貨物送至第三方單位指定的地點等所有費用及相關技術服務費用。

2、調價原則:(1)在本承諾書有效期間,乙方不能隨意以市場價格波動爲由單方面對承諾書價格做出任何更改,更不能以此拒絕向甲方指定的施工 2 / 2

及安裝單位提供產品。(2)雙方可根據江西省造價資訊(九江)中政府指導價或共同認可的官方網站指導價變動,雙方協商調整。

3、在本承諾書有效期內,無論第三方單位需用批次多少或批量大小,乙方承諾向第三方單位供應附件一所含產品的價格和交貨期不做任何調整,如一方強行要求加價或降價,另一方有權解除此承諾書。

4、在本承諾書執行過程中,乙方應向甲方推薦適合甲方用途的新產品,經甲方確認後,增加到供應清單中,新產品的價格水平及折扣比例應與供應清單產品價格保持一致。

5、若乙方因故不能繼續供應某些清單內的產品,乙方應提前至少3個月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承諾書有效期內已形成被鎖定需用(透過樣板間標準配製等方式向購房人承諾了特定品牌或規格,而限定了供貨物資品牌和規格的需用),乙方必須安排繼續供應該規格物資,如無法實現供應,應承擔所造成的甲方對外違約的損失。

6、如第三方單位預計在承諾書有效期終止後仍有被鎖定需用尚未簽訂供貨合同,應在承諾書有效期終止前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或乙方的地區供應商,並與乙方或乙方地區供應商洽談延長供應承諾。在承諾書有效期到期後,第三方單位提出簽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合同價格或條款的修改。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長期承諾書形成後10個工作日內,提供產品清單內所有產品的電子版技術資料,安裝使用說明、圖片、樣本、樣品,並及時更新,保證上述技術資料的真實、完整。

三、產品供貨期

自接到訂單之日起,在約定天數內交貨,交貨地點爲第三方單位指定的地點。產品的交付地點、交付方式、由甲方指定第三方單位與乙方平等協商確定。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期限將產品送達至第三方單位指定的地點,產品毀損和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第三方單位承擔。

四、合同簽約及訂單方式

1、由甲方指定各項目的第三方單位和乙方或乙方的授權單位協商簽訂合同。但合同簽訂的價格不能高於本承諾書確定的供貨價格;

2、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及第三方單位提供附件一及附件二中的產品3 / 3樣品,三方進行確認、封存。

3、合同簽訂後,需方向供方或供方授權的地區供應商發出訂單,確定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

4、若供方委託授權單位簽訂供貨合同,供方須在委託書中明確供貨合同中所有義務及責任由供方承擔,且供方承擔的責任不因本承諾書過期而免除或減輕。在需方認爲供方授權的地區供應商履約不力的情況下,供方應更換地區供應商或由供方直接履約。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給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單位提供產品時需附發貨清單、產品質量合格證、產品質檢報告書及產品使用說明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單位在接收齊全的付款資料後對驗收合格的產品進行付款結算,具體結算期限、結算方式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單位與乙方平等協商確定,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單位之前就結算的任何法律責任。若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單位逾期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發貨,甲方應協調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單位向乙方付款。

六、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

1、符合國家及行業對相關產品的技術標準和驗收標準要求(見附件三)。

2、符合雙方確定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3、符合樣板要求。

七、技術支援

1、乙方應爲甲方提供能夠保證物資正確、安全的使用,能實現供應合同中技術要求(指標)的技術支援服務。

2、乙方推薦更適合甲方使用要求的相關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爲甲方的產品選型提出專業性建議,解決甲方具體項目在設計階段關於產品應用方面的技術問題。

八、質量保證

1、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全部完整無損、全新的產品,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均爲中國產品質檢標準產品,質量必須滿足國家或相關行業的強制性質量標準,無強制性標準的應以樣品或雙方約定的標準爲準(包括圖紙、樣品)等,圖紙及樣品必須經雙方確定並妥善封存,並具有國家認可機構出具 4 / 4

的與每批 火災報警系列產品 相對應有效期限內的有效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同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企業內控標準不一致時,以其中最高的標準爲準,甲方一旦發現項目現場使用了乙方提供的非國標產品的情況,甲方有權利拒收相關產品、索賠經濟損失、拒付全額材料款或終止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九江聯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供貨資格,並且甲方的所有項目均不再採用乙方的產品。

2、 火災報警系列產品 的包裝標準:按國家相關標準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無相關標準或規定的,採用足以保 火災報警系列產品 不受損的包裝方式。火災報警系列產品 的包裝所需用料及包裝由乙方負責,乙方須確保其 ( 產品名稱 ) 包裝的安全、耐用、在第三方單位收貨後的保管、裝卸、拆包裝過程中,如因乙方包裝質量缺陷而導致 火災報警系列產品 損壞,由乙方負全責。若由於第三方單位驗收後保管、裝卸、拆包裝過程中操作不當導致 火災報警系列產品 損壞,第三方單位自行負責。

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均標有“聯盛”專供序列號及標識。

4、本承諾書規定時間內或產品保修期內(或雙方另行議定的時間),乙方應免費提供產品的維修、維護、技術支援等售後服務,並全部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等費用,在保修期滿後仍應繼續提供有償維修和維護服務,且服務費用按乙方提供服務時的最大優惠計算。產品的保修期不受本承諾書有效期限的影響,即保修期可以在本承諾書終止後繼續存續,乙方在保修期內仍應履行保修義務。

5、若由於乙方供貨質量出現問題或維修、更換、退換不及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按造成損失額的雙倍費用從乙方提供的供貨款中扣除作爲補償。上述產品質保週期是從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起 叄 年。

6、甲方有權在貨到工地後,當場或工程竣工驗收前抽檢、全檢乙方提供產品的質量,如有質量問題及貨不對樣板的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並儘快給予退換。

7、每批次到貨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政府部門有關檢驗檔案或報告等複印件備案。

8、禁止轉讓、分包、貼牌生產 

篇四:承諾書

供 應 商 承 諾 書

致:XXXXXXXXXXXXX

爲保持貴我雙方長期友好的業務關係,並使貴司確信我司所供產品貨真價實,從而創 造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承諾人作爲供貨商特作出如下承諾:

一、承諾人遵守所在國家和地區適用的法律法規。

二、承諾人承諾供給貴公司各單位及關聯企業的產品均爲承諾人自己生產的正品、精 品,且是全新的未經使用的,並保證所供產品符合國家最新頒佈的相關質量標準和貴公司的 技術要求。

三、承諾人承諾在產品每個領域,包括研發、計劃、設計、生產、銷售和售後服務,均 保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承諾人提供準確、易懂、顯著標識的安全說明和資訊,若承諾人的 產品和服務發生了安全事故,承諾人接到通知後立即進行調查並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如因 此給貴公司或其他人造成損失,承諾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承諾人獲取本行業必須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控)並登記,遵守許可證的操作及報 告要求,並遵守所有關於禁止或限制特定物質的適用法律法規,包括有關再生和處置標識的 法律法規。

五、如承諾人所供產品在質保期內(設備類產品質保期爲兩年,防水類產品質保期爲五 年,屋架彩瓦類產品質保期爲十年,易耗品質保期爲六個月,其他產品的質保期國家有規定 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按兩年計算,如與雙方另行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質保期 不一致時,以質保期較晚屆滿的爲準)發現質量缺陷或不能使用等情形,承諾人負責及時予 以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及給貴公司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益等各種直接、間接損失,下 同)均由承諾人承擔。如所供產品經更換後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或貴公司的要求, 承諾人同意接受退貨、返還貨款,按退貨價款總額 30%支付違約金,並賠償貴公司另行採購 類似產品所增加的費用及貴公司的一切損失。

六、承諾人承諾在接到貴公司各單位及關聯企業的訂單後,按貴方訂單所確定的交貨時 間、地點按時交貨。每逾期一日承諾人將按逾期貨物總價格 1%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15 日的, 貴公司有權解除本次訂貨,承諾人除按照本次貨物總價的 30%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給貴 公司造成的損失。

七、承諾人保證供給貴公司產品的價格爲同品牌、同型號、同生產廠家、同期內(指產 品生產廠家出廠價格調整期計算)、同地域(以省域計算)的最低價格(如屬代理商供貨的 代理費不得高於出廠價的 10%)。如發現承諾人供給貴公司的產品價格高出上述約定價格, 承諾人同意按價格高於部分的 10 倍或合同總價款的 30%(由貴司決定)向貴公司支付違約 金。

八、承諾人承諾所有商業活動遵守最高的誠信標準及貴公司的相關規定,必須明令禁止 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職務侵佔、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等行爲,保證不向貴公司的工作人員贈送 金錢、財務、有價證劵及宴請,並保證不以任何名義、在任何場合下損害貴公司的名譽及利 益,若有違反,承諾人同意向貴公司支付不低於 10—30 萬元的違約金。

九、承諾人向貴公司提供的產品具有合法的知識產權,比如專利、設計、商標、貿易機 密和版權,承諾人沒有濫用他人的知識產權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如因此給貴公司造成損 害,承諾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承諾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相應的資質和能力,並履行了必要的審批、備案、授 權等程序。否則,承諾人應按合同總價款 20%向貴公司支付違約金,如給貴公司造成損失, 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如承諾人違反本承諾書的上述承諾和保證,承諾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同意 由貴公司從應付的貨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承諾人仍應承擔償付責任。

十二、在貴我雙方合作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由南 山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此承諾

承諾人(單位名稱並蓋章):

授權代表人:

月 日

篇五:承諾書(收定正版)

承 諾 書

填寫說明:【 】中內容,打√選擇,打ⅹ刪除;三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位內劃線以示刪除。

清遠市清城區盛世地產物業代理服務部:

本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位於清遠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的合法產權人,本人保證擁有對該物業的合法權益及處分權。本人持有《房地產權證》【 】;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 】;持有________________【 】。該物業已辦理抵押登記【 】;沒有辦理抵押登記【 】。

貴公司作爲買賣代理人,代買方向本人發出要約,擬購買該物業。本人收悉及同意該要約的全部內容,同時委託貴公司向買方收取定金,貴公司收取買方定金視同本人收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本人收悉並確認買方要約及本人承諾的內容如下:

1、該物業的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具體以《房地產權證》【 】或《____________________》【 】記載爲準。

2、總樓價爲人民幣 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價格包括本人自買入該物業後至本次出售前已產生之一切費用(包括維修基金、煤氣管道、電話、有線電視初裝費、裝修費用等等);

3、交樓情況:吉屋(不附傢俬家電)【 】;附帶傢俬家電(詳見物品清單或備註)【 】;附帶租約【 】;

4、交易稅費:按國家規定各付各稅【 】;賣方支付【 】;買方支付【 】;

5、收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按揭付款【 】; ___________________【 】;

6、交吉時間:本人收齊所有樓款當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爲使本次交易順利進行,本人須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貴公司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並應當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 】或_____________________時【 】備齊交易所需資料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否則,買方有權即時解除合同,根據國家《擔保法》相關規定,本人須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

三、如本人在簽署本承諾書後不出售該物業予買方或不履行本承諾書約定,本人須向貴公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如本人與貴公司介紹的買方或其親屬、授權人/代理人在未透過貴公司情況下(即直接或透過第三方)與買方交易該物業的,本人仍須向貴公司支付上述違約金。

四、如本人收取或貴公司代爲收取定金後,買方無故悔約不買的,則本人有權沒收定金並另行出售該物業,同時鑑於貴公司已向本人提供之服務,本人同意支付貴公司等額於定金

50%的中介代理費。

五、本人保證對上述物業享有合法所有權及向貴公司提供之物業資料及相關情況均屬真實、合法,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如存在隱瞞與該物業買賣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爲的,或由於本人原因導致該物業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本人應在貴公司發出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兩天內雙倍返還定金。逾期則須向貴公司支付等額於定金20%的違約金。

六、本承諾書生效併到達貴公司即視爲已送達買方,買賣合同即告成立。

七、在促成本次買賣後,貴公司須嚴格履行中介方的協助、保密義務直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止(不可抗力因素、買賣一方或雙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的除外)。

八、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的送達地址以本承諾書記載的爲準,如有變更,本人應當及時通知貴公司。貴公司按下列地址或身份證地址正常投遞後即視爲送達。

本人現住地址/有效通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因本承諾書而產生任何爭議和糾紛,雙方均同意以下列方式解決:

1、 提交該物業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以簡易程序予以仲裁裁決【 】;

2、 向該物業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十、本承諾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其印刷體與手寫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基於貴公司提供之中介服務,本人同意向貴公司支付買賣代理費,詳見《買賣代理費承諾書(賣方)》。

十二、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署: 經紀方:清遠市清城區盛世地產物業代理服務部 聯繫電話一: 經辦人:

聯繫電話二: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