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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業承諾書三篇

承諾書2.35W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承諾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相比於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承諾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企業承諾書三篇

企業承諾書 篇1

尊敬的客戶:您好!

爲了方便您瞭解和辦理本公司開辦的各類產品,且在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事故後,協助您減少周折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及時獲得我司提供的相應服務,以及知曉相關要求和程序,儘快辦理賠償事宜,妥善化解彼此間的分歧和爭議,暢通訴求和監督渠道,切實享受合同約定的保障和權益,特爲您提供以下服務項目與承諾,並歡迎您的監督。我司全體員工將始終秉承“--永遠爲客戶着想”的服務宗旨,認真兌現各項承諾,以良好的服務回報您對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援。

一、信訪(舉報)、投訴、諮詢和接報服務(一)信訪(舉報)、投訴、諮詢、接報途徑

1.總公司信訪舉報渠道

保險公司網址: 電話:000-XXXXXXX 傳真: 信訪舉報專線電話: 信訪舉報專門監督電話:13000000000 信訪舉報傳真電話:000—0000000 信訪舉報專用郵箱:xxx

2.全國統一客戶業務投訴、諮詢、接報服務電話爲:(區號)+XXXXX。

3.公司各級機構均實行總經理接待日製度,由所在地保險行業協會統一定期向社會公佈總經理接待電話、地址及時間按排,請予關注。

(二)信訪(舉報)、投訴、諮詢、接報案服務

1.公司受理的信訪、投訴事項,均會當即轉相關機構或部門覈查處理,一般性業務投訴,應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結並回復;複雜性業務投訴,應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結並回復。

2.公司受理舉報事項,按照《信訪辦法》規定的流程和時效處理。

3.公司提供365天*24小時的投訴、諮詢、接報案服務。

4.公司實行首問(訪)負責制,堅持“誰受理(接待)、誰負責”和“有訪必接,有接必果”的原則。

5.所有受理(接待)人員,均將做到熱情禮貌,耐心傾聽,如實記錄,及時上報,不敷衍塞責。

6.對所有投訴(舉報)事項,務求做到“件件有登記、事事有回覆”,依法合規、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的認真處理。

二、承保服務

(一)投保宣傳和保險建議

1.我司業務人員當面進行投保宣傳時,應主動出示其合法有效的工作或身份證明,表明身份。

2.我司業務人員將在後援部門協助下,根據不同客戶的實際情況和具體保障要求,提供最優化、最合理的投保建議,最大限度的風險保障,方便、快捷的投保方式,實行獨立業務管理,實時共享承保,理賠資訊。

3.保證堅持投保自願的原則,杜絕以任何形式強制銷售保險產品,不提供違背客戶的實際需求和經濟承受能力的保險方案,絕不強迫和誤導客戶購買不適合的保險產品。

(二)投保告知

1.履行明確說明義務:我公司業務人員會詳細介紹保險條款的內容,並明確說明免除責任,使投保人正確理解投保後可獲得的保險利益和應履行的義務。

2.投保人、被保險人告知:我司業務人員會主動請投保人閱讀投保人、被保險人聲明的內容,提醒投保人履行告知義務,並向其說明未履行或者違反告知義務的法律後果。

(三)投保單填寫指導

公司業務人員將會認真指導投保人正確填寫投保單,確保所填寫的各項內容真實、準確、規範、全面;並主動提醒客戶相關注意事項。

(四)保險合同簽訂和變更

1.無其它特殊情況,投保資料齊全且雙方就投保事宜達成一致,我司工作人員將在15-30分鐘內,完成投保資訊錄入、繳費辦理、保險單證出具等事項。

2.若已簽發的保險單證事項需進行變更,則我司工作人員收到投保人書面申請和所需資料後15分鐘內,完成相應的變更和收付費作業。

3.若需投保人進行身體狀況檢查或對投保財產進行查驗等,我司工作人員將明確予以說明,並另行指定辦理人員和約定辦理時間。

三、防災防損及風險諮詢服務

在長期的經營過程中,我司積累了大量風險數據,透過對風險的構成因素及可能造成的損失程度進行科學的分析和總結,形成了一整套降低事故發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有效方式。我司秉承“防重於賠,以防爲主”的原則,爲所有客戶提供防災防損及風險諮詢增值服務。

(一)爲客戶提供防災防損、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二)我司可根據客戶需要,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定期實地進行防災防損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提出整改建議,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定期爲客戶進行風險提示和風險檢查,如:冬、春季火災預防和汛期暴雨、洪水預防提示等,必要時可進行聯合防火、防汛檢查。

(四)溝通手機短信或其他方式爲客戶提供自然災害最新動態和資訊,幫助客戶及早預防風險,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五)我司還可與客戶聯合進行防災防損宣傳,以及參與客戶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

四、理賠服務承諾

(一)報案受理服務

1.我公司設立全天24小時報案受理服務和保險理賠諮詢服務,保險服務專線爲(區號)95502(在中國大陸以外發生的進出口貨運保險責任事故,可以撥打您持有的保單所載明的海外貨損檢驗代理人電話),爲您進行報案受理或諮詢提供有效的指導和幫助。

2.我公司會在接到您的報案後,根據您對事故發生情況的描述,明確告知您後續應採取的措施、注意事項、辦理流程和資料收集要求,以及我司可爲您提供的相關協助。

(二)事項查勘及損失覈定服務

1.我司24小時*365天可隨時安排事故現場查勘,並根據實際情況會同事故當事人對損失進行確認;市(縣)區內查勘抵達時間爲一小時以內、效(縣)區查勘抵達時間爲二小時以內;同一地區不同縣區間查勘抵達時間爲三小時以內。

2.我司工作人員在抵達事故現場後,將協助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和施救。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我司將在約定的限額內予以賠付。

3.我司工作人員將按照以下時效,完成受損標的的損失確認工作。

5000元以下車輛損失的確認時效爲一個工作日以內;5000~30000元車輛損失的確認時效爲兩個工作日以內;30000元以上車輛損失的確認時效爲十個工作日以內。

50萬元以下財產損失的'確認時效爲五個工作日以內;50萬元以上財產的確認時效爲十個工作日以內。如遇特殊情況,我司工作人員將及時、詳細地進行解釋和說明。

4.我司工作人員可根據客戶需要,推薦信譽度高、維修質量和服務態度好的車輛維修企業,但不得對受損車輛強行指定維修。

5.我司工作人員在完成損失確認時,會主動告知後續索賠辦理的流程及所需提供的資料。

(三)索賠資料收取服務

1.我司各地營業機構均可辦理索賠資料收取和轉交事宜。

2.對不便前來提交索賠資料的客戶可致電我司,我司可提供預約上門收取索賠資料服務。

3.索賠資料不齊全時,我司接收人員會一次性書面給予明確,以避免客戶反覆奔波。

(四)案件審覈及理賠調查服務

1.我司工作人員將按照以下時效,完成案件審覈工作。

5000元以下車輛損失案件,審覈時效爲一個工作日以內;5000元以上車輛損失案件的審覈時效爲三個工作日以內。

50萬元以下財產損失案件,審覈時效爲二個工作日以內;50萬元以上財產損失案件的審覈時效爲五個工作日以內。

10萬元以下人身傷亡案件,審覈時效爲五個工作日以內;10萬元以上人身傷亡案件,審覈時效爲十個工作日以內。

2.對屬於保險責任內的重大事故,損失金額在短期內難以確定的,我司可根據客戶的要求對已確定的損失金額先行預付賠款。損失金額一經最終確定,將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餘款。

3.對於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的賠款,我司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賠款滯納金,賠款滯納金爲應付賠款金額按實際逾期天數所計算的單利(採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利率)。

4.確實不屬賠償範圍的事故損失,我司工作人員將會詳細予以說明,並返還相應原始票據。

5.對屬於拒賠(付)範圍內的案件損失,我司工作人員將就拒付(付)結論和原因和客戶進行明確說明和溝通,並可給予15個工作日的申辯反證期,若在申辯反證期結束後未收到能足夠改變拒賠(付)結論的申辯反證資訊,我司將在10日內向客戶送達〈拒賠(付)拒付通知書〉。

(五)賠償(給付)金支付服務

1.我司採用網銀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在以下時效內完成支付。

5000元以下車輛損失賠償(給付)金(含預付賠款)支付時間,自保險雙方對賠償(給付)結果達成一致起三個工作日以內;5000元以上車輛損失賠償(給付)金(含預付賠款)支付時間,自保險雙方對賠償(給付)結果達成一致起五日內。

50萬元以下財產損失賠償(給付)金(含預付賠款)支付時間,自保險雙方對賠償(給付)結果達成一致起三個工作日以內;50萬元以上財產損失賠償(給付)金(含預付賠款)支付時間,自保險雙方對賠償(給付)結果達成一致起十日內。

10萬元以下人身傷亡損失賠償(給付)金(含預付賠款)支付時間,自保險雙方對賠

償(給付)結果達成一致起五個工作日以內;10萬元以上人身傷亡損失賠償(給付)金(含預付賠款)支付時間,自保險雙方對賠償(給付)結果達成一致起十日內。

2.20xx年內,我司將在所有分支機構間實現通賠。

五、其它相關服務

(一)自主查詢服務

我司的所有客戶均可登入我司網站:,在“在線業務”自助查詢系統中輸入保單號碼、證件號碼和驗證碼,即可對辦理的相應業務進行查詢和反饋。

(二)跟蹤回訪服務

我司在客戶辦理投保手續後、理賠過程中和賠款支付後,以及投訴事項處理後,擇機進行電話回訪,對我司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時效等承諾兌現情況進行跟蹤回訪,以便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加以糾正。

(三)增值服務

目前,我司已對部分客戶實行了“非道路事故救援”、“短信問候及提示”、“禮品回饋”等增值服務,我司還將進一步探索和創新增值服務形式工,促進雙方合作的共嬴。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企業承諾書 篇2

上思縣人民政府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作爲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爲貫徹執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安委辦全省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191號)精神和“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本人保證:認真執行國家、省關於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並鄭重承諾: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使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標準化、規範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並嚴格落實。

三、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和交納風險抵押金,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四、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做到全員持證上崗。

五、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違章冒險作業。

六、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實行安全設施“三同時”。

七、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並與有關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協議。

八、認真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九、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

十、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十一、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絕不弄虛作假。

十二、不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不越界開採,不擅自開採相鄰採場的隔離帶。

十三、堅決採用臺階式開採或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採,杜絕掏採,積極採用中深孔爆破開採技術。

十四、嚴格按照《爆破安全規程》實施爆破作業。

十五、及時處理盲炮和作業上方巖塊懸浮倒掛等不安全因素。

十六、嚴格按照設計設臵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工程。 十七、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十八、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後工作。

十九、尊重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有的權益,引導鼓勵從業人員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鼓勵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爲提出改正建議,甚至批評、舉報,對提出批評和舉報的職工不打擊報復,不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和降低工資待遇。

二十、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二十一、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單位接受以下處罰:

一、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方面:(一)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二)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

年收入40%的罰款;(三)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四)特別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同時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和有關部門作出的暫停、撤銷與安全生產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處罰;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二、單位方面:(一)一般事故接受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二)較大事故接受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三)重大事故接受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四)特別重大事故接受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接受有關部門作出的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證照的處罰;(五)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礦山的作出的停產、停業整頓或關閉取締決定。

三、如發生不依法報告或者妨礙、拒絕事故調查處理等嚴重行爲,單位接受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並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承諾企業(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實際控制人簽字

  二〇 年 月 日

企業承諾書 篇3

我公司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建築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法經營,公平競爭,自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障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廉潔、高效、優質、安全。

二、嚴格遵守《蘇州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及相關政府採購失信懲戒辦法(試行)》。在工程建設活動中,誠實守信,嚴於律己,堅決杜絕嚴重不良行爲。

三、如違反規定,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有嚴重不良行爲的,自願按《蘇州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及相關政府採購失信懲戒辦法(試行)》接受相應的懲戒處理。

  承諾人單位名稱(法人公章):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