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租賃合同

商場租賃合同範文集錦六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場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場租賃合同範文集錦六篇

商場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______ 區______路______號商鋪作爲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爲______年,租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租金總額:第一年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月);第二年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月);第三年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__日前交清當月租金。

2、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作爲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爲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

: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大廈,坐落在 市 路 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年 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爲 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 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 年,既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 %,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透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檔案、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

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簽字:簽字:

日期:日期

商場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爲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爲(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爲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4

得勝市場攤位租賃協議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於鹹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爲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佈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蓋字):授權代表人(蓋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合作事項:乙方租賃: 廣告位,並支付一定的租賃費於甲方。

2.廣告設定地點。

3.廣告規格及廣告牌製作形式。

4.權力與義務:

4.1 乙方負責廣告位的規劃和廣告牌形式的設計。

4.2 乙方負責廣告牌的設計、安裝、維護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租賃期內向城市管理局繳交其規定的場地佔用費。

4.3 乙方建設廣告牌時,不得隨意加建或更改經由甲乙雙方確定的廣告牌尺寸、廣告牌形式及廣告牌的結構,以免影響建築物結構,如因現場條件的限制,可建議可行的解決方案,與甲方協商解決。

4.4 乙方在租賃期內發佈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並承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而產生的責任。

4.5 乙方在填寫廣告位申請的同時需要向甲方企劃部提交設計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製作安裝。。

4.11 建設期間,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創造有利的施工環境,安排好場地、用電及協助溝通的人員。

4.12 甲方作爲建築物業主對廣告牌擁有建議權和驗收權。

4.13 甲方有義務監督廣告牌的運作是否正常,如見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6.場地租賃期年 月 至年 月 , 6.1 完工並驗收合格之日或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時間;

6.2 場地租賃管理費(含稅價): 元/年 ×年=元;

即大寫人民幣: 。

7 付款方式:

7.1 自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計小寫人民幣:元,即大寫人民幣: ;

8.驗收:

8.1 廣告牌完工後,由甲方、乙方委託的施工方、設計方、甲方選定的工程師或驗收機構進行四方驗收;

8.2 驗收合格後,四方各執一份驗收報告留底。

9.質量保證:

9.1 甲乙雙方應保持密切的溝通,乙方每次的畫面更換,廣告牌、三面翻、電氣照明系統等維護,應將情況全面如實地e-mail、電話、傳真或上門通知給甲方,以令甲方有所準備;

9.2 乙方須保證戶外廣告設定物及廣告畫面質量良好;如在發佈期內廣告畫面出現破損或嚴重褪色,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並將修復或更換的情況通報甲方;如該廣告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發佈受影響,甲方在得到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後,按每延誤一天順延一天廣告位租賃期給乙方;如該廣告牌因意外暫時停止發佈,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該廣告牌在發佈期內被政府徵用,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後,方能答覆政府,同時甲方還應配合乙方向政府辦理相關費用補償事宜,所有費用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9.3 廣告照明時間每天不少於四小時(廣告照明時間視季節而調整,一般爲每日的18:00—24:00)。

10.產權關係:

10.1 乙方擁有廣告牌在租賃期內的產權所有權,

10.2 乙方的租賃期滿後,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前,此廣告牌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

不得擅自處理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後,此廣告牌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處理廣告牌的任何事項都與乙方無關。

10.3 乙方在租賃期內和租賃期滿後甲方支付剩餘價值前,雖然擁有廣告牌的所有權,但不能因雙方的合作終止而擅自拆卸廣告牌。

10.4 廣告牌的所有權和剩餘價值的交接只由甲乙雙方操作。

11.租賃期滿處理方式:

11.3 若乙方的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經再三思量後,無意再繼續合作下去,在沒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前,甲方可延遲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但此期間不可發佈任何形式的廣告;在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後,甲方應在第三方承接此廣告牌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給乙方,乙方有權阻止第三方承接單位發佈廣告。

1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結束且甲方已經支付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日止,如需續期,需另行簽訂合同。

17.違約責任:

17.1 若因乙方無故拖延工期而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元作違約金;

17.2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場地租賃管理費給甲方,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並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17.3 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工期延誤、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7.4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並友好協商,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非責任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7.5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租賃期,不得因XX大樓的業主或XX大樓的承包商的變更而影響了本合同規定乙方所擁有的權益,否則視爲甲方毀約,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8. 爭議或糾紛處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友好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9. 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 如因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的變更,其責任與義務應由變更方的'下一繼承者承擔,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簽字代表:簽字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 號:帳 號:

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網 址:

電子郵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定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爲(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 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爲、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爲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覈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僞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覈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月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透過綜合考覈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透過甲方考覈,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日至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日至____日結清。

B。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爲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爲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爲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覈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營業總額爲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營業總額爲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爲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爲,甲方如認爲乙方的促銷行爲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爲,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爲,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定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覈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爲。

F。如乙方因其行爲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衆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爲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爲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爲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爲,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爲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爲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借款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