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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商品房房屋租賃合同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有關商品房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商品房房屋租賃合同

商品房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 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 號碼: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商品房間

2、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3、租金每月元,先付後用付清,第二年如要繼續租用提前一個月付清,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繼續租用。

4、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7、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8、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9、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10、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爲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二、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三、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註冊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下列房屋的`租賃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建面的商業門面,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1、乙方經營所需的各項證照、手續,由乙方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

2、乙方租用期內不得改變用途或將房屋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否則視爲違約。如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用途或轉租他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如乙方確屬經營不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按此合同約定條件轉讓。

第二條、租賃期爲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合同簽訂日期爲年月日,其中個月爲免租期。

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函告對方,期滿後是否繼續出租和承租,如雙方均有意繼續合作,則雙方根據市場情況另行協商租金等事宜,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爲合同期滿後即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繳納辦法,租金爲年分段計算:

第一年()

租金爲¥。00元(大寫:元整);

第二年()

租金爲¥。00元(大寫:元整);

第三年()

租金爲¥。00元(大寫:元整);

備註:以上租金爲每年租金,租金從月之前的時間爲免租期。

1、本合同所約定的一年按12個月自然月爲一年。

2、本着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第一次繳納租金方式爲簽訂合同當日繳納一季度(3個月),以後每次的租金乙方應在上次季度末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下次季度(3個月)的租金。

3、乙方必須按時將應向甲方交納的房屋租金付至: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租金後向乙方出據收款憑證。

4、乙方如超過三天未繳納應交租金,甲方每天將按當次應收租金總額的1%/天收取乙方的滯納金,如遲交租金十天,甲方除按本條約定標準收取乙方滯納金外,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要求乙方交清所交租金,並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全部保證金。

第四條、保證金:於簽訂合同當日甲方向乙方收取履約保證金¥。00元(大寫:);

1、保證金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

2、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如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且雙方完清房屋交接手續後當時甲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五條、租賃房屋的交接使用及維修:

本合同簽訂且乙方完清所有手續後,甲方將租賃房屋按現狀交給乙方使用,同時將房屋內電錶一塊、水錶一塊交給乙方使用(明確計量表的記載)。

1、乙方接房後可根據自己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適當裝修,但裝修不能破壞房屋的整體結構和影響周邊共用部分等建築,否則視爲違約。

2、乙方裝修時應自行完善消防設施的安裝,以及排油排煙的處理等設施,並將裝修方案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報批,否則視爲違約。

3、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電錶容量如不能滿足乙方使用的需要,由乙方自行辦理增容更換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配合。

4、乙方租賃期限內應自行負責對房屋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配合協調。

5、租賃期滿,乙方退場時其房屋內乙方投入的可動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置,固定裝修部分不得拆除或損壞,並作爲附屬物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合同到期的最後一天將房屋清空後完好交還甲方,否則存於租賃房屋內的一切乙方購置物品,視爲乙方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六條、租賃期內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由於租金較低,甲、乙雙方商議租賃期內乙方應自行按月向相關部門繳納水費、電費、物管費、清潔費,門前三包費、房屋租賃等各項稅費,否則視爲違約。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認真貫徹《消防法》、《重慶消防條例》、《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食品衛生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

自行加強租賃房屋內的用電安全、防火、防盜、治安等各項管理工作,如出現火災、被盜、治安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全額賠償。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應嚴格按所報批的經營許可證上的範圍開展經營

必須做到守法經營,不得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存放危險品、違禁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如有違反,被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查封、沒收,其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同時視爲乙方違約。

第九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如因片區開發建設或市政建設需拆遷拆除

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30日內無條件退場,將房屋退還給甲方,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乙方已繳納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多退少補。

第十條、違約賠償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本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行爲發生,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要求物管部門停供水、電並收回房屋,同時沒收乙方的全部保證金,如因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由乙方全額賠償甲方。

2、租賃期內,不可因甲方與其它第三方原因導致該物業無法使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第十一條、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如有發生應向甲方支付本

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未履行部分時間租金總額的5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如因銀行抵押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則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租賃期限未履行部分時間租金總額的5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按本合同約定,乙方存在違約或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乙方未及時維修或賠償的。

第十三條、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作補充,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過甲乙雙方簽字,並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乙雙方有效證件複印件;

2、房屋產權證複印件;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