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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木方租賃合同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鋼木方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鋼木方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山東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工具的名稱、數量。

名稱:建築用C型鋼木方,規格C50mm*60mm,數量級租賃時間以驗收單爲準,按中心距300mm計算,二米至四米均可使用。

數量:暫定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暫按天,具體期限按全部進場後的簽收日期爲起始日,到全部運回後的簽收之日爲終止日計算,超出期限7日內不予計費,7天后按實計取相應的租賃費。

租金總額:爲____元。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的支付方式、期限

經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預交押金元,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規格、數量進行加工生產(見附表),並將以上物資運至施工現場交給乙方,乙方當面檢驗,驗收合格後簽字認可。

租金每月支付一次,超期30天以上,按租金總額每日收取千分之一滯納金,超過50日以上,甲方有權收回鋼木方材料,所產生費用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租賃物資歸還完畢時,剩餘租金一次性結清。

物資運輸費用雙方各付一半。

第四條:乙方在使用以上物資過程中,應科學合理使用鋼木方,必須愛護不得隨意切割焊接,不得隨意損壞。

第五條:乙方在歸還上述租賃物資時,鋼方木須平直潔淨無焊疤(非人爲破壞除外),如出現損壞(人爲因素)無法修復或數量缺失,按照元/米進行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果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及時收回租賃物資外,還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租金的百分之百支付,未收回部分按第五條執行,甲方如不能按時提供材料,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產品只限高新區三號樓(西付村)工地使用,不得轉用其它工地使用。

第八條:合同爭議及糾紛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做出相應的補充規定,補充工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