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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汽車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薦】個人汽車租賃合同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汽車一輛,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爲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年,即租賃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爲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_________(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於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爲明確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爲__________(牌照_______),爲________用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爲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租用期定爲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3、租金每月爲人民幣____元,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後,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因乙方人爲原因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修繕費用由甲方負責。

7、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甲方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爲其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則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8、乙方保證在使用該車輛過程中從事合法活動,如乙方違法使用該車輛造成甲方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10、對於在該車輛交付後,乙方使用過程中繳納保險責任、維修責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後乙方在佔有和控制該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3

甲方(蓋章):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爲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爲 元/

三、協議期限爲1年:從年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爲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噸位:車牌號: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行駛證號: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共計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__年__月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爲------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牌汽車____輛(附車輛登記證)租給承租方使用。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後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租用車輛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

3、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4、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透過費用。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5、定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定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將剩餘定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定金抵作租金。

6、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及_______險。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

7、擔保條款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

8、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應按雙方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9、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10、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11、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濟擔保:

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_分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_分止。車牌號:_______,駕駛員_______,證號_______。計價每日租金_______元/24小時/公里,月租金元,本車現金價格_______萬元。

2.租期暫定二年,如有違約,罰收違約金。(違約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擔車輛每年保險及年審費用,其餘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車輛在每行駛5000Km保養一次,必須在有資費的悅達.起亞

4S店進行,並索取保養憑證。

5.乙方如需要發票,稅金一律由乙方承擔。

以上條款包括所附《車輛租用須知》內容出租方已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可簽字。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電話:_______

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___轎車一輛,載人數爲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2、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_____________爲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爲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3、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祕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4、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6、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10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爲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婚禮需要,向甲方承租奧迪A6小型轎車作爲婚禮當天的婚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自願協商,就相關車輛的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奧迪A6小型轎車作爲20xx年公曆xx月xx日婚禮當天的婚車使用,具體時間20xx年xx月xx日上午 點開始至 點到達舉行婚禮的酒店結束。 如乙方婚禮路程繞行、增加路程和時間變更等情況的,需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協商一致後方可履行合同。

二、租賃價格:租賃費總共是三輛奧迪A6費用是_________元,定金爲爲總共費用的50%人民幣_________元。 包括駕駛員、油費,費用在內,但不包括路途中的過路費。租賃費在甲方將新人送到指定的酒店後,甲方即可離開,乙方應一次性將租賃費支付給甲方。

三、如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提供車輛爲乙方服務的,需承擔違約金計人民幣 元。由於乙方婚禮時間變更,已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予返還,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產生的後果,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四、在甲方爲乙方服務過程中,由於違章等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爲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爲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 本合同爲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 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 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爲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爲一天)爲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爲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稱“元”) ?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爲_____付。

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爲? _____元,支付方式爲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爲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爲: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不計利息返還? 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於租賃期滿後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 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爲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爲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 車輛交接

第九條 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並將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瞭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並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 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 由於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後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於24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承擔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於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於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爲,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後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 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爲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於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於五千元時)。

3 由於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 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 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D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瞭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 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 及時答覆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 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範圍(五環)內非人爲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 協助乙方處理髮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 負責向保險公司爲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 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 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 乙方名稱住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

4 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於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 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 租賃車輛如需添加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設備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徵標誌,不得擅自摘除塗改和破壞。

8 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9 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後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 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 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並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

1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 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並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後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餘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並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附加條款: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爲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爲------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註:

標籤:合同 汽車 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