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租賃合同

簡單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簡單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簡單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

簡單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車架號:車牌號:製造廠家:

出廠日期:發動機號: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計劃租賃至 年 月 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

2、交車地點: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

2、結算方式:租賃費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牌號爲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租賃車輛及期限:

1.基本資訊:車型:,車牌:,數量:部,出廠年月:年月

2.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爲每月RMB元;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爲每月RMB元;

2.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爲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爲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六,每日從7:30至18:30,(週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後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爲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15日前與乙方覈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帳戶資訊: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可用與整潔狀態,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併爲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並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誌,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爲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爲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租賃車輛爲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爲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租期結束後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爲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