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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租賃合同彙編8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租賃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租賃合同彙編8篇

租賃合同 篇1

1、當事人約定原則。

適用於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對租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增設,雙方事先約定了具體的處理條款,且該房屋租賃合同屬正常終止的情形。在房屋租賃糾紛中,經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裝修和增設是一種合法的添附行爲,對裝修和增設投入損失的承擔按當事人事先約定處理,這是民法自願原則和民事權利處分原則在此類糾紛處理中的具體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在《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第86條中規定:“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此爲確立當事人約定原則的直接法律依據。

在依據當事人約定原則處理承租人的租賃物時,如原租賃合同屬非正常終止(如合同無效或被解除),即使當事人事先約定了具體處理條款,筆者認爲也不能按約定處理,因爲當事人雙方對添附物處理的事先約定是基於原租賃合同正常履行,是附條件約定,當租賃合同無效或被解除時,當事人原先據以約定的情勢已發生變更,若仍按原約定處理,難免危及無過錯方的利益。

2、侵權責任原則。

適用於承租人在沒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裝修或增設行爲。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財產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非財產所有人只有在取得所有權人的同意之後,才能在他人的財產上從事添附行爲,否則屬於民事侵權行爲。在房屋租賃活動中,房屋承租人只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權,在未取得所有權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裝修或增設,實質上已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權,承租人在交還房屋時,原則上應對承租房屋恢復原狀,造成出租人損失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223條規定:“未經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6條規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上述規定是侵權責任原則的主要依據。

3、過錯責任原則。

在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裝修或增添,但租賃合同屬非正常終止,如合同無效或被撤銷、解除的情形。在此種情形下,必然存在着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過錯行爲,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處理承租人對租用房屋進行的裝修或增設。

(1)租賃合同因出租人違約而解除,導致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租人對房屋添置的添附物,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現存審計鑑定價值予以折價賠償。(2)租賃合同因承租人違約而解除,導致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對於承租人添置的添附物應當無償歸出租人所有,承租人無權再向出租人主張折價補償。

(3)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應當根據《民法通則》第61條規定承擔返還各自所得的財產、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根據過錯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公平原則。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終止的,出租人應當按公平原則給予承租人進行補償,即由出租人給予承租人裝修物和增設物可利用價值經濟補償,現存鑑定價值與可利用價值之間的差額爲承租人的損失,該損失依公平原則由雙方分擔。如屬於拆遷致合同終止的,在無約定的情況下,對承租人的補償,以拆遷人給予的補償額爲準,而不存在損失分擔問題。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賬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商鋪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商鋪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租__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商鋪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商鋪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商鋪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鋪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商鋪的產權證、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商鋪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商鋪,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商鋪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傢俱和電器如下:

電器類:

空調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冰箱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彩色電視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洗衣機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熱水器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抽油煙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煤氣爐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類:

牀______張,(其中,雙人牀____張;單人牀____張;上下牀____張);

書桌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

沙發______套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

茶几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_);

餐桌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_);

餐椅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常 住 地 址: 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常 住 地 址: 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爲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乙雙方透過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出租及承租位於大連市 區路(街) 層,證號:,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設備(見交接單)。該房屋由乙方 人使用,租賃用途爲。房屋具體面積與地址以產權證及相關正式法律文書上的記載爲準。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年,自年

2.甲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

3.租賃期滿,若乙方欲繼續承租該房屋,須在租期屆滿前請,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三、租金及費用

1.該房屋爲月租金人民幣(大寫)元(¥元)。

2.租賃期間,該房屋的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約定的費用項目,與乙方使用、居住或經營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乙方如需開具租賃等相關發票,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金結算時間和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爲□季付□半年付□年付,以現金方式支付。

年月月日至年元 年日支付日至年月元 年日支付日至年月元 年日支付日至年月元 年日支付日至年月元 年日支付日至年月元

四、履約保證金

1. 乙方簽署本合同時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作爲履約保證金。

2. 履約保證金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擔保,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租金、違約金、賠償金和相關費用。在本合同期內,如出現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前述款項及費用時,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日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相關費用後,應將履約保證金剩餘部分無息返還給乙方。

五、甲方承擔責任

1.租賃期內,該房屋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負責,除此之外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

2.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並保證共有人同意出租該房屋。同時,甲方須保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該房屋不存在出租、轉讓、查封等權利限制和相關債務。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將該房屋轉讓或抵押,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本合同的繼續履行,乙方有對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4.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付乙方前,與該房屋有關的水、電、煤氣、採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並負責結清;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的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的相關費用按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5.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額相當於本合同約定 的 個月租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須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乙方承擔責任

1.在租賃期間,如出現需由甲方負責維修的情況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協助,如因乙方延誤通知或不配合給甲方以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無法維修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因雙方協議解除、租期屆滿而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或租期屆滿之日遷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及甲方所屬內部設施、設備及乙方對該房屋所進行的裝修(如有)完好無損地返還給甲方,如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或按價賠償。

3.乙方使用該房屋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該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任何違法、非法、不道德、不恰當或有傷風化的活動;不得儲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否則視爲違約,自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如將該房屋轉租,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而擅自轉租的,甲方可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欠繳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中的各項費用達兩個月的,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處理。

6.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額相當於應付款的千分之一;乙方無故拖延支付下一期租金(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超過日或逾期遷出該房屋時,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收回該房屋,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同時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對於乙方遺留在該房屋內的任何財產、物品、檔案、資料、設備等,甲方有權透過該房屋所在當地居委會或小區物業等相關部門,將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它處所並書面通知乙方。

7.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額相當於本合同約定 的 個月租金的金額,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造成合同解除的,雙方免責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提前解除的;

2.該房屋經房屋安全鑑定單位鑑定爲危險房屋不能繼續使用的;

3.因國家政策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拆遷或改造的。

八、居間方報酬與責任

基於居間方已提供居間服務,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居間方居間服務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 元),此項費用只是作爲甲、乙雙方透過居間方出租與承租該房屋的居間服務費用。居間方在促成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後即終止對甲、乙雙方的居間服務。甲、乙雙方無論任何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除居間方有過錯外),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居間服務費用將不予退還。居間方只負責提供原始合同文字證明及雙方其他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必須經權利方書面同意)。

九、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於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訪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署前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相關協議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居間方各持一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十、居間方提醒

1. 甲乙雙方向居間方交付的款項,居間方均出具正式的收據或發票,請向收取人索取;

2. 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已充分知曉並認可。

3. 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屋租賃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4. 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派出所辦理治安責任登記。

5. 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交納稅費。

6. 每次繳租日之前,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各項使用費用的階段費用進行覈對,以免造成長時間欠繳。

7. 甲乙雙方就有關本次租賃的相關證明(房產證明、身份證明等)已互驗並認可。

8. 甲乙雙方在簽約時已見過對方本人或有授權書的代理人並認可對方的簽約權利。

甲、乙雙方對上述提醒事項已完全知曉,並確認簽字(甲方: 乙方: )

十一、由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加條款如下:

出租方:居間方:承租方:

代理人:簽約人: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及租期

1.乙方自__年_月_日_時至__年_月_日_時止,向甲方租用______品牌_____型__座車一輛,顏色:___,車牌號:________,詳細內容見《車輛交接單》。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的發車日爲準。

2.車輛產權爲甲方所有,乙方擁有承租期內的使用權。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____租金人民幣____元(含稅率___%),大寫爲__________元。

2.每____基本行駛里程爲____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應按____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費,每月__日結算一次。

3.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元。該保證金於乙方返還車輛並結清費用後的__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

4.每月___日至次月___日爲一個結算月,甲方應在每月__日開出當月租金的發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個工作日內足額支付。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相關的稅費制度調整致使車輛運營成本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對租金予以相應調整。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具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資質和符合要求的證照。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車況完好,設備齊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標準,證件齊全有效。

3.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和年度檢驗,對非人爲造成的故障予以維修,負責_____市境內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協助乙方處理行車事故,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4.如遇車輛年度檢驗、發生非人爲引起的故障及無責交通事故,甲方應提供同等級或以上的替代車輛,確保乙方用車。

5.甲方對乙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責任。

6.甲方委派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爲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加蓋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名稱和地址等基本情況變更的,乙方須在該變更情況發生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乙方提供無效證件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等,不得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3.乙方應保持車輛機件設備和相關標誌完好,不得擅自拆換設備、車輛零部件,不得私配車輛鑰匙。

4.乙方配備的駕駛員必須具有與所租車型相符的有效駕駛證,駕駛證複印件和聯繫方式須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__日至__日之間須將車輛里程錶讀數告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將車輛送到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檢測。

6.車輛證件有效期屆滿前,乙方須配合甲方更換證件。租賃期內乙方遺失車牌或其它證件的,應承擔補辦證件所產生的費用。

7.承租車輛發生機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雙方約定的維修地點爲_______________。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維修地點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車輛必須加註廠方規定的油品,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9.乙方委派駕駛員的,須承擔租賃期間因交通違法行爲而被記分、罰款的責任。

10.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返還車輛時,存油少於車輛交付時數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價折算費用支付給甲方。乙方委託甲方代購燃油的,油價爲___元/升,如油價調整幅度超過±__%,燃油費應作相應調整,調整後的計算公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車輛保險及理賠

1.租賃期間,甲方爲車輛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爲___萬元)和車輛損失險。

2.租賃期間,甲方提供的替代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車輛保險與乙方租賃車輛投保額差異造成的理賠差額由甲方承擔。

3.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門報告,配合甲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關材料造成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損失。

4.雙方約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費用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租賃期滿,乙方無法返還車輛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費的__%作爲違約金。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賠償因提供的車輛、證照等不符合約定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未按約定提供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服務的,應向乙方支付__元違約金。

(3)未按約定提供替代車車輛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__元違約金。

3.乙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賠償因僞造證件或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以及擅自拆換設備、車輛零部件,私配車輛鑰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賠償未配合甲方進行車輛保養、修理、檢測和更換有效證件而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委託甲方提供第三方駕駛員的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第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號________所屬場地(詳見甲方土地使用證複印件及場地平面分佈)________號的營業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爲商業用房使用(見附表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方式:

1、租用期共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第一年________元,第二年________元,第三年__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元,並於____天內交清。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繳納________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如乙方承擔之房屋設施設備完好無損和應交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不拖欠,且乙方無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行爲,該保證金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給乙方。

4、合同期內,出租房屋的物業管理,水、電、稅等一切因使用出租房屋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甲方保證爲乙方提供鋪面的照明用電、清潔用水,爲乙方設立專用水電錶,並保證乙方的用電負荷,不得隨意停電。

甲方保證現有出入口的暢通,不得人爲設定任何障礙阻擋人流通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經營。

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水費、電費。如乙方單方面違約且未繳以上費用,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立即採取停水、停電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場地內鋪面開業後,經營場所內治安、衛生、消防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嚴格按雙方劃定的地界經營,不得佔道影響汽車和消防通道,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整改並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免責條款

如因國家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給雙方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若因此時常不能開業或開業後按有關規定需要停業,導致合同終止的,租金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六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乙方因使用出租房屋、自動經營行爲所產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管理服務內容見副頁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位於_______路____號___間門面(m2)承租給乙方經營,爲規範甲乙雙方的行爲,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門面出租協議:

一、乙方承租甲方門面前,必須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符合經工商部門審驗的經營項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時應具有身份證、暫住證、計生證、流動人口證等有效證件,並將所有證件的複印件交於甲方。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的門面押金,該押金不得用來抵減門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內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後甲方全額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三、合同簽定後,中途不允許將門面退還甲方,否則押金不予退還。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門面轉讓他方經營,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門面,必須經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元的轉讓管理費。如私自轉讓,則對乙方處以____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並對新承租戶主處以____元的罰款後,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四、門面租金爲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須先交錢後租房,月底時先將次月的門面租金交清,決不允許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給予____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減租金),再有發生則甲方有權收回門面另行出租,並沒收押金。

五、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規、法令和政策,搞好綜合治理,服從各管理部門的管理,在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如違法亂紀,不服從管理,所造成的後果一概由乙方自負,後果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其工商管理費、稅金、水電費、設施維修費、衛生費(如到收費廁所大小便)等費用一律自理。從事餐飲業的業主,應注意搞好環境衛生,特別是要保證下水道的暢通,如下水道堵塞則由對該下水道堵塞有影響的餐飲業主共同出資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內要搞好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等各項工作,如因乙方“門前三包”不合格導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門處罰,甲方對乙方處以____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損失的概由乙方負責,後果特別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內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許對門面的整體結構進行改造(如打牆、開門、開窗等),如需對門面進行外觀裝修,則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門面,沒收押金。

九、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則上保證乙方的經營期限,如若在此期間國家宏觀政策上有重大變化、當地政府對城區重新規劃、甲方在經營上有重大舉措需提前收回門面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合同終止後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到期後,甲方對門面招標,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甲方:____(簽字) 乙方: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_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_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_____元,爲_____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_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定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4.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5.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6.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7.承租人要支援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8.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

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8

發包人: 蔬菜科學研究所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其位於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南岸村三組的蔬菜科學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給乙方經營餐飲、休閒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於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南岸村三組蔬菜科學研究所南岸科研示範園內(具體場地及設施設備詳甲乙雙方清單)。其中:

A、承包場地:位於該示範園東北面,北至水溝(甲方用地紅線),南至場內水泥硬化排灌溝、西至鄉村公路、東至小溪(甲方用地紅線),佔地面積約20xx平方米,具體位臵以甲乙雙方標畫的紅線範圍爲準,該四至範圍內的一切設施及附着物(水塘、停車坪、果樹等)在承包期內其使用權、管理權均歸乙方所有。

B、食堂設施:甲方自建於其示範園內的磚木結構餐飲用房(含室內餐飲設施、用品)共兩層及值班室上下兩層,約500平方米,其中一層廚房1間、客房2間,二層包廂(包廂含衛生間)5間、用餐大廳1間、產品展示廳1間、室外露臺1間。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計12年6個月,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經營權。

第三條 承包金

1、本合同承包金標準按時段分別計付: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20xx元包乾。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計12年,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承包金爲30000元(即30000元/年),20xx年4月30日以後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礎上增加1000元/年(即12年的總承包金共計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個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爲現金。

3、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高承包金。

第四條 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證金1萬元,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該保證金自20xx年5月1日起作爲乙方承包金,在乙方應交納的承包金中抵扣。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繳承包金,依法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進行監督管理。

2、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負責協調周邊村民、村組委及上級管理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保證乙方合法的正常經營。

3、負責爲乙方提供水源電源,保證水電供應正常(發電機及自留井無償爲乙方使用)。負責協助乙方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營業期間門衛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負責協調當地關係,協助乙方在進該所的主馬路(郴州至華塘公路)入口處建設牌樓一座;營業期間負責騰空所內停車場,保證該停車場僅爲乙方經營使用;負責協助乙方向村民租賃土地等用以擴大經營,給乙方擴大經營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場地內開墾魚塘、菜圃;搭建塔樓、包廂、圍廊;硬化停車場等,甲方應積極支援並負責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營業期間,甲方的果蔬基地及養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顧客免費開放,爲乙方實現自助式、體驗式休閒提供方便,有償提供菜地及相關技術支援。甲方所種植(養殖)的果蔬及畜牧產品按市場價優先供應給乙方,其價格按市場價考慮一定比例的優惠;乙方顧客需採購甲方所種植的果蔬及畜牧產品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採購結算,乙方向顧客的銷售、定價及收款由乙方負責。

6、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期該所範圍內經營乙方同類產業,不得與第三人以租賃或與第三人合夥等方式提供乙方同類服務。

7、甲方在該所內所開展的種植、養殖、科研等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8、以甲方名義爲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委託乙方爲該經營實體的法人代

表,負責該實體的經營管理與利益分配等。

9、負責對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按期進行檢查、修繕,以保證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維修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10、對承擔因前期建設及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損失及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相關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實際使用的水電費用,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按法律法規規定由乙方負責的稅費。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經營期內乙方有權擴大經營,並在期承包場地內進行改擴建。乙方改動或擴建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經營期內其顧客在甲方非承包範圍內的管理必須服從甲方相關規定。乙方的經營活動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產。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進行其他違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未能支付或拒絕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承包手續。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資金等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及經營設施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

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5%的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承包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承包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標籤:租賃 合同 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