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贈與合同

精選贈與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贈與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贈與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贈與合同 篇1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贈與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 甲方於乙方完成第二條所列的條件時,贈與乙方 。

第二條 本贈與合同生效的條件爲乙方必須透過大學入學考試

第三條 乙方達成第二條的約定時,甲方應於一個月內將合同約定的贈與物交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於乙方尚未達成第二條所列的條件前死亡時,本合同即告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贈與合同 篇2

年近80高齡的許老太太早年喪夫,一生未能生育子女,近年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今年春節後,她的外甥女“主動”上前照顧許老太太的生活起居。兩人生活一段時間後,許老太太發現外甥女很勤快,對她照顧也十分周到,不但使許老太太一日三餐茶飯無憂,而且經常爲她擦洗按摩,讓許老太太很受感動。於是,許老太太就把外甥女留了下來,有意與她長期生活,還簽訂了合同。合同約定由外甥女長期照顧許老太太的飲食起居直至其終年;許老太太則把價值3萬元的白金鑽戒和白金項鍊贈給外甥女,且對該合同進行了公證

豈料,許老太太把鑽戒和項鍊交給外甥女後不久,外甥女對許老太太的態度就一反常態,不僅不如往日殷勤,而且對許老太太一日三餐的茶飯也不聞不問,視若旁人。原來,外甥女對許老太太的財產早有所聞,爲獲其所有也就早有所思謀。現在目的已經達到就想溜之大吉。許老太太見情況不好,就要求外甥女歸還所贈物品,外甥女則以鑽戒和項鍊已交付並經公證已是自己的財產爲由拒不歸還。許老太太無奈,只好全權委託律師把外甥女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外甥女歸還所贈物品。

法院受理後,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認爲原、被告所簽訂的贈與合同雖經公證,但被告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原告可以撤銷贈與合同。於是法院判決被告歸還原告的白金鑽戒和白金項鍊。

本案所涉的贈與合同,實際上是一個附義務或者是附條件的贈與合同。附義務的贈與是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對財產的作用和目的等提出要求,受贈人就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所附義務的一種雙務契約行爲。受贈人如果接受贈與財產後不履行贈與人所提出的義務,贈與人則可以撤銷贈與,並可要求受贈人返還所贈與的財產。《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本案許老太太的情況,完全符合上述法規第(二)(三)兩項的規定。

因此,儘管該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但由於受贈人未履行合同所附義務,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贈與人仍然可以撤銷贈與,並索回所贈物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老人考慮自己年事已高,往往會把自己的物品贈給親朋好友,但出手時千萬要慎重。如果發現上當受騙,本案例可供參考。

此外,《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最後,對贈與人的撤銷權的時限作了規定:即“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否則,超過撤銷時限,不受法律保護。

贈與合同 篇3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擁有所有權的_________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_________

二、贈與財產的狀況:

1、名稱: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價值:_________

三、贈與目的: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條件: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 篇4

甲方(贈與人):渠繼峯,男,現住山西省長治市,身份證號爲142xxxxxx12150315;

乙方(受贈人):張忻,男,現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號,身份證號爲1401xxxxx734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贈送乙方別克商務轎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別克商務轎車壹輛贈送給乙方;車輛的車牌號爲晉Dxxx444,車輛顏色爲灰色,發動機號爲71xxx193,車架號爲LSGDxxxxE008863。

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起進行車輛交割手續,合同生效以前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爲由甲方承擔,合同生效以後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爲由乙方自行承擔。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中贈予的別克商務轎車自雙方簽字時在太原迎澤區交割,並在20xx年5月1日辦理完過戶手續。

三、合同生效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並於20xx年5月1日前辦理完畢,過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簽章): 渠繼峯

甲方: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贈與合同 篇5

合同編號:117825

贈與人:XXX

受贈人:XXX

贈與人根據自己的意願,在沒有任何外界干擾的情況下,決定將屬於自己所有的財產贈與人下列人員:

XXX(受贈人姓名):贈與其坐落於XXX市XXX區XXX大街XXX號平房五間,房產權證號爲::XXX。

XXX(受贈人姓名):贈與其坐落於XXX市XXX區XXX街XXX弄XXX號XXX樓公寓房一套。房產權證號:-:XXX。

XXX(受贈人姓名):贈與其贈與人珍藏的圖書、字畫、古董共XXX冊(幅、件)。清單附後。

XXX(受贈人姓名):贈與其贈與人所創辦的XXX企業股份。贈與人擁有該企業的39;股份共XXX股,佔該企業全部股份的XXX%。這些股份全部歸其所得。贈與人所擔任的董事長一職,由其擔任至屆滿。屆滿之後是否繼續擔任,由董事會決定。

以上條款,在贈與人正式簽字並公證之後生效。在本合同生效之後,由受贈人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贈與人給予應有的協助。登記費用由受贈人自負。

贈與人(簽字):XXX 受贈人(簽字):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XXX 簽訂地點:XXX

贈與合同 篇6

甲方(贈與人):

父親: ,身份證號:。

母親: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兒子: ,身份證號:。

甲方乙方系父母與兒子關係。甲方自願出資爲乙方購買房產贈與乙方,並將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出資給乙方用於購買的房產並贈與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願接受該購房款及房產。

該房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贈與房產的所有權證證號爲。

(三)房產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參考詳細圖紙。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爲出讓 。

該房產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一併贈與乙方一人。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贈與乙方一人。

第二條:此房產所有房款和稅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與開發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辦理此房產相關手續並取得該房產所有權證。

第三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及出售。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願,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套商鋪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並不贈與乙方的妻子。

第五條:甲方保留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出售該商鋪,甲方有權索要乙方出售該商鋪時的所有房款。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購房繳費單據(複印件有效)

2、房屋買賣合同書(複印件有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贈與合同 篇7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債權及股票附負擔義務贈與。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第二條記載債權及股票贈與乙方,而乙方願遵守合同負擔義務受贈。

第二條贈與標的物

一、債權:

(1)債務人:_______________

(2)債權額人民幣__________萬_____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_____分_____釐。

(4)清償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項債權包括該債權附隨的一切權利在內爲贈與。

二、股票:

(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

(2)面額人民幣__________仟_____佰元股票__________張。

(3)股票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_前項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內爲贈與。

第三條甲方於本合同成立同時,將前條所列債權及股票的權利全部即移轉與乙方取得收益。(債權與股票贈與合同)

第四條甲方與債務人__________關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訂立的金錢借貸合同,及有關權利證明檔案以及股票_____張,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執完畢。

第五條甲方保證贈與標的債權尚有效存在,而以該債務人_____元抵銷或減輕及債的消滅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無訛。

第六條本贈與合同成立後,由甲方負責將債權贈與要旨以認證通知債務人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對於股票的贈與,於本契約成立後,亦應負責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受贈甲方本贈與標的財產後,如甲方逝世時,乙方應負擔其喪葬費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違反前條義務時,甲方的繼承人可撤銷贈與,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債權與股票贈與合同)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8

1.格式 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 (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2.說明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方將自己所有的物品、現金或者某種權利贈送給他人的行爲。贈與合同通常是單務合同,即合同生效後,贈與方負有將贈與物交給受贈人的義務而不享有任何權利;受贈方享有領取贈與物的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贈與也可以附條件,即贈與一方要求受贈方履行某種義務,受贈方不履行義務贈與方有權撤銷贈與。但這種條件一般是與贈與人的利益無關的條件,而不是要求有償地贈送。如果將某種物送給他人並要求給付一定的金錢就不是贈與關係。因此,附條件的贈與仍然是單務行爲。簽訂贈與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贈與標的必須是贈與人所有的或者贈與人有權處理的財產或者某種權利,贈與人不能把不履於自己或者自己無權處理的財產和權利贈送他人,否則,構成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爲。贈與標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貨幣(包括外國貨幣),也可以是有價證券、某種權利。例如專利權人可以將專利權贈與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將房屋贈與他人等。

(2)權利轉移涉及到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在合同中訂立清楚。例如,贈與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沒有辦理手續的,其轉讓無效。

(3)合同中要寫清楚贈與人有權處理贈與財產的證明檔案,確保贈與行爲的合法有效。

贈與合同(公民類)

甲 方:_____(贈與方)

乙 方:_____(受贈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贈與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將_____贈與乙方

(贈與物的名稱、數量、質量)

2.甲方將於_____(時間)在_____(地點)將贈與物交付給乙方

3.甲方承擔_____的責任義務

4.甲方享有_____權利

(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5.乙方應於_____(時間)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

贈與不生效力。

6.其它

甲 方:_____籤 字:_____蓋 章:_____

住 址:_____電 話:_____

乙 方:_____籤 字:_____蓋 章:_____

住 址:_____電 話: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贈與合同(公民類附義務)

甲方(贈與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贈方):_____(姓名)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物的狀況

(包括贈與物的名稱、質量、數量、所在地等)

2.甲方對贈與物應承擔如下責任、義務_____

(明確甲方的權利擔保,瑕疵擔保義務及相關的責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權利

(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其他權利)

4.乙方爲接受贈與應履行下述義務

(甲、乙雙方應對所附義務有明確約定,乙方應按約定履行義務)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簽字:_____蓋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簽字:_____蓋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贈與合同 篇9

贈與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贈與人的義務。一般認爲,贈與人有以下義務:

1.交付贈與物的義務。 贈與人應當依照合同的約定,將贈與物交付受贈人並轉移所有權。儘管在一般情況下,贈與人可以在交付贈與物之前撤銷贈與,但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並且受贈人還可以要求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2.擔保贈與物瑕疵的義務。 贈與人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一方面,贈與物有瑕疵的,贈與人有義務如實告知受贈人;另一方面,贈與人保證贈與物無瑕疵的,就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如果由此造成受贈人損失,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附義務的贈與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第一項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第二項規定,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贈與合同一般是贈與人單方履行將自己的合法財產送給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不承擔義務而只享有獲得受贈財物的權利。附義務的贈與,也稱附負擔的贈與,是指以受贈人對贈與人或者第三人爲一定給付爲條件的贈與,也即使受贈人接受贈與後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附義務的贈與不同於一般的贈與,而屬一種特殊的贈與。附有義務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贈與受贈人,是附有條件的,受贈人在接受贈與人贈與的財產後,必須依法履行贈與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這是因爲財產的.贈與是在受贈接受贈與合同中所附加的義務,贈與合同才成立,而這部分附加的義務成爲贈與合同中的必備條款,按《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附義務的贈與,受贈人必須承擔義務,如果贈與人所附的不是受贈與人承擔的義務,而是爲達到某一結果或目的的贈與,則不是附義務的贈與。其特徵在於:

1.一般的贈與,受贈人僅享有取得贈與財產的權利,不承擔任何義務。而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對其贈與附加一定的條件,使受贈人承擔一定的義務。

2.附義務的贈與,其所附義務有一定限度,通常低於贈與財產的價值。

3.一般情況下,在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後,才發生受贈人義務的履行問題,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也無不可。

4.贈與所附義務,可以約定向贈與人履行,也可以約定向第三人履行,還可以約定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履行。

5.履行贈與所負的義務,依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是作爲,也可以是不作爲。

6.贈與所附義務,是贈與合同的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獨立合同。

附義務的贈與的效力

1.受贈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贈與人向受贈人給付贈與財產後,受贈人應依約履行其義務。受贈人不履行的,贈與人有權要求受贈人履行義務或者撤銷贈與。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受贈人應將取得的贈與財產返還贈與人。

對於受贈人應依約履行贈與所負義務,一些國家和我國臺灣地區均有規定。如德國規定,爲有附負擔的贈與的人,如已給付,得請求履行其負擔。受贈人不履行負擔者,以應將贈與物用於履行負擔爲限,贈與人得依關於返還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依雙方契約規定的解除權的要件,返還贈與物。再如我國臺灣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爲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2.受贈人僅在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贈與本爲無償合同,其目的在於使受贈人獲益。所附義務如果超出贈與財產的價值,則使受贈人蒙受不利,也與贈與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贈與的財產不足以抵償其所附義務的,受贈人僅就贈與財產的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義務的責任。換句話說,如果贈與所附義務超過贈與財產的價值,受贈人對超過贈與財產價值部分的義務沒有履行的責任。

對於受贈人履行義務的限度,德國、我國臺灣也有所規定。德國規定,因權利的瑕疵或贈與物的瑕疵,致贈與的價值明顯不足抵充因履行負擔所需的費用者,在因瑕疵而生的不足額獲得補償前,受贈人得拒絕履行負擔。受贈人不知有瑕疵而履行負擔者,以受贈人因履行負擔而支出的費用超過有瑕疵的贈與物的價值爲限,受贈人得向贈與人請求償還其費用。我國臺灣規定,附有負擔之贈與,其贈與不足償其負擔者,受贈人僅于贈與之價值限度內,有履行其負擔之責任。

3.在附義務的贈與中,贈與的財產如有瑕疵,贈與人在贈與所附義務的限度內,應當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瑕疵擔保責任。

贈與合同 篇10

 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與受贈人就無償轉移房屋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除了帶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一般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即在財產轉移之前,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合同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了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對一般的財產贈與通常是以財產是否交付來認定財產權利是否轉移,但對於房產的贈與,因房產是以進行房產登記確認所有權,所以房產的權利轉移以是否進行過戶手續爲準,也就是說在房屋尚未登記過戶時,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

 二、在房屋登記過戶以後,房屋贈與合同撤銷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已經過戶以後,贈與人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

1、附義務的贈與,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如果有以下三種行爲中的一種:(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就可以撤銷贈與,而不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

3、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撤銷權約束的都是受贈人的行爲,也就是說在受贈人不履行義務,對受贈人之外的任何人沒有約束力。贈與人想要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來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應當提交其經濟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相關證明,且必須得達到嚴重影響的程度,一般性影響不在此列。

 三、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

贈與是轉移所有權的民事法律行爲,是實踐性法律行爲,因此,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有密切聯繫,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就是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是民法通則第72條所規定的例外情況之一。根據1983年國務院頒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6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第7條:“辦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須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根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支付爲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未辦理過戶手續的,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顯然,房屋贈與,一般情況下,只有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方爲有效,也就是說,房產贈與的所有權轉移時間應以房管機關辦理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受贈人領取了房產證之時爲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該時間即爲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雖未辦理過戶手續,但受贈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房屋交付時間也算房屋所有權轉移時間,即房產贈與行爲生效時間。理由是:一方面有利於加強人民羣衆的法制觀念,以促使人民羣衆在進行房產贈與行爲時,不僅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視並及時地辦理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

同時,也更有利於房管機關對私房的管理,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法制不健全,不少羣衆對房屋所有權的轉讓,只注重實際佔有、使用房屋,而不進行房產登記,如不考慮歷史狀況,一律以辦理房產登記時間爲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間,爲房產贈與行爲生效的時間,那麼,實踐中,許多房產贈與行爲也就成爲無效的行爲,也會發生在房屋交付後至房產轉移登記之前這段時間的所有權仍屬房產贈與人,房產受贈人在此期間對該房屋所爲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行爲爲無效行爲,這將不利於房產權的相對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當然,對實際生活中,那種爲分散財產,或出於逃避或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或純屬封建的子襲父業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不應認定贈與成立,更不能認定辦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時間就是房產行爲生效時間。如我市張某於1999年辦廠期間爲逃避債務,將己有的一套房屋無償贈與給其弟,並單方寫了贈與書後申辦了公證,但未辦理過戶手續,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張某與其弟爲其他事發生衝突,張某要收回贈與的房屋,其弟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此贈與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