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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聘用合同範文集錦9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聘用合同範文集錦9篇

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幼兒園

受聘人員:

身份證號碼:

××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爲本園幼兒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二、聘用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聘用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1、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2、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5、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五、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六、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八、本合同於年月

聘用單位(蓋章):××幼兒園

法人代表(簽名、章)

受聘人員(簽章):年月日

從簽訂立之日起生效。

2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書

聘用單位:振興幼兒園(以下爲甲方)

受聘人員:(以下爲乙方)身份證號碼:

振興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爲本園班幼兒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單位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聘用乙方在幼兒園工作。

(2)甲方應每月按時支付工資。

(3)甲方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4)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元。因爲是小小班,教師工資根據幼兒人數收費情況而定最高工資與其他三個班的民辦教師工資持平,幼兒人數達到30-40人,不達這個標準的,按人數比列計算工資。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1)屢次遲到,或曠工一天以上,或需長期請假;

(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會效果;

(3)工作不負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惡意終止合同。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1),保教質量差,不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情節嚴重;

(2)體罰幼兒,情節嚴重;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5、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有公辦幼兒教師補充時本合同一定終止,自行解除,不再是本園的教師。

五、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

六、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終止後如工作需要又本人能勝任工作的可以續聘簽訂合同。合同不得塗改否則失去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八、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聘用單位(蓋章):振興幼兒園

受聘人員(簽章):

法人代表(簽名、章)

振興幼兒園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電話(手機):

專業: 工作年限: 教學年限: 籍貫:

現住址: 可授課年級與學科: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教師事宜,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聘任乙方爲甲方教學機構的兼職教師.乙方作爲一名人民教師必須履行“學高爲師、身正爲範”的教師職責。

2.乙方須在上崗前,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實資料(如教師資格證、上崗證、學歷證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上崗前須按甲方的規定對授課學科進行精心備課並寫出教學計劃。

4.乙方的薪金是按甲方兼職教師課時輔導費標準結合本人輔導課時計提。每月15號定期發放上一個月輔導費。

5.乙方每接一個新學生,第一次輔導課前兩小時均爲試講,學生及家長不認可乙方教學效果的本次輔導費甲方不支付。若授課滿意,甲方全額支付乙方課時費。

6.甲方在爲乙方安排家教工作時,必須將學生的基本情況提供給乙方,使乙方能夠及時準確瞭解學生的情況,乙方要認真爲學生做整體教學計劃,並將計劃表交予甲方備案,

7.乙方必須在授課前瞭解學生學習情況,認真備課,結合甲方的教學方式爲學生進行鍼對性的輔導,備課筆記要由學生家長及甲方學管簽字確認,以便作爲發放工資的依據。

8.乙方給學生授課時間、地點由中心教務部確定,乙方不得隨意改動上課時間、地點,若調課需經教務部同意並做記錄,如乙方自行延長授課時間,甲方不支付延時工資。

9.乙方在教學過程中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早退,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學生退學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並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相應部分。 10.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上課時間必須提前兩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諒解後,另行安排授課,如乙方一個月中出現兩次更改上課時間的情況,甲方有權視情節嚴重性認定乙方違約,雙方終止本協議。如特殊情況終止授課,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課時輔導費。輔導過程中,乙方必須與學生保持良好關係。如出現意外情況,須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妥善處理,不得與學生和學生家長出現任何矛盾糾紛,否則甲方將有權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11.乙方不允許泄露甲方機構的(包括教學方式、方法、資料、運作狀況、財務狀況等)一切機密。

12.乙方作爲甲方聘用的兼職工作人員,有責任爲甲方保密。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且有責任維護甲方形象、利益;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言論,如乙方有故意使學生退學的,一經發現將扣除乙方全部工資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3.課時輔導費標準:乙方所得工資按國家法律法規由公司代扣除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學生年級 輔導費(元/小時)

小學

初一、二

初三

高一、二

高三

14.因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 授

授課時間向乙方付清課時輔導費,雙方合同自行終終止。

15.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期間雙方均不得

擅自解除協議。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有效。

甲方: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因發展需要,甲方聘用乙方建築造價員證書兼職,經過真誠協商,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

一、 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爲 週年,費用共計: 轉註成功之日起,作爲聘用薪金的 結算期。

二、協議簽訂,所有轉註所需材料交於甲方,待轉註成功後費用一次性支付完畢(將費用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乙方完成轉註到甲方名下後,乙方同意全國建設造價員證書和章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責任妥善保管乙方的所有證書原件及其他材料(起始日期以註冊證書上轉註時間爲準)。

三、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招投標及其他造價方面有關的一切事宜。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證件進行與造價方面無關任何活動;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乙方不承擔工程項目的相關責任。

四、在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保證證書爲單證,否則合同終止乙方返還甲方支付的相關費用;甲方保證乙方證書的年檢及時有效,合同期間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建設部相關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五、 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甲方應爲乙方在《執業手冊》上登記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併爲乙方辦理該證的年檢工作,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證件無法轉註,則應繼續完善手續,直至全部證件轉註成功。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證書丟失或失效,甲方應積極補辦,並支付乙方相應賠償。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上述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七、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利及利益的行爲),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後方能暫時領用。

八、解聘、續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提前解聘必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說明情況),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應予同意,並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聘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甲方不得要求返還已支付的證書使用費。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無法達成續約,甲方應在合同到期後一週內退還乙方的註冊證書等原件,並按要求配合乙方辦理解聘證明以及辦理造價員變更註冊等相關手續。甲方不得有任何推諉行爲。

九、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如存在合同糾紛無法協商時提請當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聘用乙方爲本公司的工作人員,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一、 乙方基本條件:

1、 政治思想好,職業道德強、身體健康。

2、 熟悉、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一定的工作技能。

3、 遵紀守法、遵守廠紀廠規,服從管理,辦事認真。

二、 聘用期限:

1、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經甲方認定符合“聘用條件”者續聘,但必須重新籤合同。

2、因本行工作特殊性,聘用人員必須每人交納5000元保證金。期間按銀行同期利息付給乙方。如解聘保證金本息一次退還。如續聘保證金不退,直至解聘。利息每年結一次。

三、工作職責及待遇:

1、甲方劃村由乙方承包。乙方負責 村的抄表收費管道維修等一切涉水事務。維修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應填寫領料單並說明去處,但領取¢20的材料,乙方必須用現金購買,甲方提供成本價。當日接報當日修復,不得拖延。農戶負擔以外的收取材料費,全額上交公司,否則按收取材料費10倍罰款。

2、每村水費收取每 個月一次。於 月內開始,抄表時間每村爲10天,收費時間爲10天,每延誤1天,扣工資10元,抄表收費率100%。所收取水費及時如數上交甲方,乙方不得滯留,否則將每日交納3‰滯納金。

3、抄表收費結束後甲方組織複查,凡複查漏抄水錶,抄表不準的發現一戶扣乙方基本工資10元。

4、乙方基本工資分工兩村每月元分工一村每月元。分成按收費 提成,實施區域供水後分成爲10%提成。工資採用收交水費結清當日發放。

5、聘用期間甲方給乙方購買農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一份,農保手續由乙方辦理,農保費憑發票到甲方領取。人身意外險,乙方非因公患病或傷亡及相關誤工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元手機話費。發現工作期間關機或電話通了不接,則發現一次扣手機話費元。其它福利根據本公司經濟效益綜合考慮。

四、工作紀律:

1、乙方必須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領導,聽從分配堅持出勤。若通知乙方集中或指定修理有一次不到則扣工資20元,並積極完成合同交給各項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職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規範工作行爲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範發生的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聘用期內若用違法、違紀、違無、違約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其損失程度扣除相應工資或提前終止合同,解聘乙方。

4、在聘用期間內乙方因執業過錯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其過錯並賠償損失。

5、維修:接到用戶電話,在小時內到場維修,否則罰款元。

6、有事請假並安排好離崗後工作,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每發現一次扣工資20元

7、乙方給用戶無手續,接通水者罰款20xx元。

五、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一致。

2、本合同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大藥房

乙方:

一、聘用 爲托克 大藥房的處方審覈員。

二、處方審覈員對藥店處方具有裁決權,並指導顧客安全合理使用藥品、提供相應藥品知識的諮詢服務。

三、聘用期一年,聘用期間要求營業時間內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月薪 2500元。

四、如無異議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大藥房

藥店負責人:

乙方: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我公司員工XX/長期無故曠工。根據《集團員工獎懲暫行規定》第五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員工連續曠工十天(含十天)以上的,予以辭退”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之規定,請求集團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請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聘用合同 篇7

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固定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終止日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三、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年薪爲_____元。

規定了試用期的,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每月____元。

執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合同期限內有寒暑假且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間的薪金。

第十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執行。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雙方就獎勵做如下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於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人才流動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確立勞動(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月。

二、崗位職責

1、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擔任工作。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甲方因機構變動或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責,乙方應服從變更。

3、乙方應做好本職工作,提高職業技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設施,保證乙方正常、安全地開展工作。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甲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若有加班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分配形式,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乙方工作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2、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職業道德,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

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有關規定按不同情況給予乙方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直到解聘。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訂

1、下列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可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1)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部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照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已修改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聘用合同期滿或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續訂合同,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續訂後的聘用合同應及時到簽證部門辦理簽證手續。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如甲方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在甲方瀕臨破產的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2、3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爲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在聘用合同期內,甲方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乙方系甲方出資聘用或培訓,且同甲方另訂有協議,不符合協議有關規定的;

(3)乙方在甲方擔任重點工作任務而未完結或乙方系簽有其他未了結的合同的技術、經營骨幹。

7、除本條第5款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繼續履行聘用合同並按照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造成經濟損失金額的%進行賠償。

2、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的%進行賠償,並賠償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甲方有規定的,按甲方規定執行。如無規定的,培訓費的計算:按乙方培訓後的服務期五年內計算每年遞減20%,服務期滿五年的,不再收培訓補償費用。

九、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接受並會同常熟市人才服務中心做好乙方的年度考覈以及轉正定級、檔案工資晉級等工作。

十、甲乙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十二、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常熟市人才服務中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之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送常熟市人才中心簽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檔案管理部門一份。

2、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機構(章):

鑑證人(簽名):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甲方(聘用單位):蘇州高新區新科教育培訓中心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用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任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4. 享受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約定給予乙方 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 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爲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學歷證書和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2.爲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當月課時酬金中扣除 元。

4.乙方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至少應提前一天告知相關係部併到教務處辦理調、停課手續,事後應補上所缺課程課時。乙方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否則,每發現一次從乙方課時酬金中扣除元。

5.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透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 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

7. 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 份,乙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