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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總裁聘用合同範本

甲方(聘請方):

公司總裁聘用合同範本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CEO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係,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CEO。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爲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CEO職務期間內,全面負責公司管理、經營、市場開拓工及財務管理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約定行使職權,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甲方運營資金注入及使用

1、甲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公司帳戶注入資金人民幣10萬元,作爲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的運營資金;

2、乙方需在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上述運營資金,該資金只能用於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第四條乙方工資福利待遇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元;

2、甲方額外每月(最好修改成每個季度,使用季度覈算制)向乙方支付補貼2,000元,此補貼包括但不限於車補、通訊費補貼等。

3、甲方將公司每月毛利潤的20%作爲績效獎金髮放給乙方,此項獎金支付需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審覈透過後,方可支付。

4、乙方社會保險待遇:。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事,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啓動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甲方指派一人作爲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保管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負責公司費用報銷及資金收支審覈,管理公司日常經營賬目,製作財務報表,對乙方負責並報告工作;

5、甲有權對乙方超出日常公司運用範圍內的其它濫用職權行爲予以制止。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自主安排並組織指揮公司日常採購、和銷售等工作,制定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並提交甲方董事會審批。

2、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決議批准的.上述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3、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實際需要,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4、受董事會委託代表公司簽署各類經濟合同,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5、對於超越本人職權範圍需由董事會討論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可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乙方對下列事務享有審批權:

6.1人民幣元以下的公司業務管理支出;

6.2人民幣元以下的單項財務費用;

6.3人民幣元以下所屬員工一次性借支;

6.4經董事會審覈後的員工工資審批;

6.5低於元以下的產品銷售合同及零星設備進購合同;

6.6凡超出上述1至5項權限範圍者,均報董事會書面批准;

6.7董事會書面授權的其他審批權限。

7、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鑑(建議對公章、合同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等印鑑由甲方指派專人管理,制定印章管理制度,使用時按照制度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8、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爲準)。

9、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9.1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決策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9.2將會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會越權;

9.3嚴格履行董事會授予的職責和權利;

9.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9.5充分發揮個人領導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爲公司謀取最大利益;

9.6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並檢查執行情況;

9.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衝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於)履行下列義務:

9.7.1忠實義務:

(一)不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二)不挪用公司資金;

(三)不將公司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四)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五)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六)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

(七)不接受與公司交易的佣金爲己有;

(八)不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九)不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十)不利用內幕資訊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一)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十二)聘用經營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

(十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CEO細則》規定的其他忠實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