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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屋買賣合同彙總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房屋買賣合同彙總5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在河南省鄭州市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及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委託期限爲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100個工作日。

二、貸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抵押貸款的金額爲 元,貸款的起止日期及實際年綜合貸款利率(ⅹ%)以乙方與銀行協商的結果爲準。

三、代理費用

本合同約定,代理費用爲貸款本金乘3%,甲方應於收到銀行貸款款項之日前支付乙方全部代理費用,逾期支付的,每逾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擁有的房屋產權證書並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

2.甲方保證提供的全部證件真實、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房屋及其下的土地沒有任何權利瑕疵,能夠順利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甲方應當按照銀行貸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計劃,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後果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

5.貸款合同履行完畢,由甲方自行辦理房屋解壓手續,費用自行承擔。需乙方配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注:因甲方資金不足,甲方向乙方借款15萬元用於銀行驗資和房產解壓,付給乙方利息計爲月息三分,超出一個月按如下-----15天內爲二分,15至30天內爲三分計息。)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積極爲甲方辦理抵押貸款事宜,不得謀取除合同約定義務的個人利益;

2.乙方爲甲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整理貸款相關銀行所需資料。

3.乙方有權選擇辦理抵押貸款的銀行,不受甲方的干涉;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預先支付代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如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支付三倍的辦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評估費、房屋抵押登記手續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如因乙原因無法辦理抵押貸款,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辦理貸款前期的辦理費用;如因甲原因無法辦理抵押貸款,則由甲方承擔辦理貸款前期的辦理費用;如因不可抗力、國家政策等原因致使無法辦理貸款,則應當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攤辦理費用。

七、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一、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的條件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爲依法行使權利並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1)一般主體要求。依《民法通則》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房屋買賣行爲複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蔘與,所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爲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爲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在商品房預售中,預售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持有預售許可證和確定施工進度與交付日期。商品房出賣方如違反上述要求,就會被認爲不符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資格,應當宣告合同無效,賠償買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此外,政府確認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經濟適用房,僅本單位的職工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單位自管公房,機關、學校和部隊等單位經批准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城市私房等。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依照現行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爲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房屋買賣只有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籤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皆非買賣當事人真實意思,原則上視爲無效。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簽訂的房屋買賣行爲,亦屬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民事行爲。無效或被撤銷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有權不予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爲有效。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行爲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否則,房屋買賣行爲無效。例如,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房屋買賣雙方不得買賣土地,不得瞞報房屋買賣價格偷逃稅收,不得買賣拆遷房屋等。

二、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

房屋買賣,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房屋買受人,而買受人爲此支付相應價款的行爲。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原承租戶的利益等諸多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那麼,究竟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七種:

1.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爲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透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轉讓於不同的當事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合同無效。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爲標誌,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交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爲無效。房屋的產權爲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

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時,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係無效。

6.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爲,顯失公平,合同無效。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着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生效。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爲或在生效後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4)共有房產未經共有人書面同意的;(5)權屬有爭議的;(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總之,應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爲了更好地幫您解決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透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爲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年 月 日,在 處購買的座落在白城市洮北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爲土地證 號。

二、房屋價款: 房屋總價款爲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18,000.00元。

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乙方在20xx年 月 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壹萬捌千圓整,¥:18,000.00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爲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費用(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佔及徵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並按房款總價50%賠償。

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xx年 月 日

收 據

人民幣: ¥:

上款系:

收款人: 20xx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該地塊土地位於面積爲規劃用途爲_____,土地使用年限爲______。

第二條房屋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爲:預售房屋。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座_____層_______室。

該房屋的用途爲,屬結構,層高爲,建築層數地上3層,地下0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按套計算,該房屋總金額(¥元)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

首先,一次性付款人民幣:伍萬元作爲房屋轉讓定金。然後,在一週內付款___總房款的50%(含定金)_____。接着,在二週內付款___總房款的40%___________。最後,在交房時付款___總房款的10%___________。

第六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因買受人逾期並不願繼續履行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總轉讓款的5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交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20xx年xx月31日前,將房屋依照約定交付買受人使用。

第八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交房日期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九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買受人應查驗房屋,沒有問題後交接鑰匙,補齊房款。

第十條甲方承諾

甲方爲乙方提供外牆粉刷、院子爲水泥地面、內牆水泥砂漿抹拉毛、上下、水、電基礎設施,但乙方入住後:電錶、水錶、天然氣開口等需乙方自行申請,費用自理。

如此房屋佔地日後被國家統一徵用或拆遷,若國家給予補償款,住戶自行協調處理,甲方不享受任何補償。房屋全部交付後,甲方將土地證交該土地證所轄範圍的所有住戶協調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條乙方承諾

當交房時,乙方先確認房屋狀態,無異議後將全部房款交付給甲方,此房歸乙方所有,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國家徵地、有關部門拆除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

預 訂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

服務機構: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 (以下簡稱丙方) 【注 冊 號: 510901000066996 】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該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預訂 物業。甲方已取得該物業的所有權,所有權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該物業產權面積爲 平方米,該物業甲方擬定於 簽定買賣合同並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 交付給乙方(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爲準)。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物業單價爲¥ 元/㎡(大寫: /㎡),總房價爲¥ 元,(大寫: ),乙方採弱一次性□分期□按揭(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爲準)方式付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作爲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該物業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爲房價款。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買賣價格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爲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爲 天,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到 船山區誠欣房產中介處協商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超過預訂期導致未能按時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違約方向守約方按定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兩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因甲方故意謊報或隱瞞該物業的具體情況,導致乙方未對該物業充分了解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物業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觀因素造成無法順利過戶於乙方的;3,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作爲該物業買賣價格的。

第六條: 除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 在乙方向甲方交完定金後,丙方負責保管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買賣合同》,同時甲,乙雙方各按第二條約定的總房價 百分之一 向丙方支付佣金,在簽定本協議時先支付全部佣金的百分之五十即¥ 元(大寫: ),剩餘的百分之五十在該物業所有權證過戶遞件後當日支付

第八條: 其他約定 。

第九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解決:1,提交四川省遂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後,本協議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各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方各持 壹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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