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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推薦】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推薦】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買房:(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白雲區麥架鄉下堰村陰陽寨皁角旁(劉家門口),房屋佔地面積約爲211。2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爲100平方米,房屋爲三屋樓,一樓爲4個門面,2、3樓爲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爲700平方米,一樓門面爲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爲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整(¥1100000);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住址(工作單位):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 鎮 村 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共 萬 仟 佰 元(小寫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 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審覈後,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章

乙方(簽字): 章

中證人(簽字): 章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間、廂房間)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爲: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登記長度爲:x米、寬度爲x米,面積共x平米。

二、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附屬物包括:

三、、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x:即人民幣小寫x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五、本合同生效後,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違約金。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儲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村委會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電腦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__x(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x年x月x日

乙方(買方):__x(印)身份證號:

住址:__x電話:

x年x月x日 村委會意見

村委會蓋章:x年x月x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4

賣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雙榆樹鄉邊界大隊東邊界屯 ,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產權手續同時交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壹萬捌仟元 ;即人民幣小寫18000元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方(簽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簽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開發區拆遷安置小區南第二排西第二戶的房屋院落(包括:兩間兩層半毛坯房及院落)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爲:

東鄰:西鄰:

南鄰:北鄰:

登記長度爲:米、寬度爲米,面積共平米。其房屋所佔面積:米,院落所佔面積:米。

二、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

三、、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六、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儲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房產證轉移契稅由乙方承擔,水電進戶開戶費由乙方承擔。

八、因本房屋和西鄰(甲方)共用一面承重牆,故將其牆所有權一分爲二。

九、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賣買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電腦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身份證號:

乙方:(印)身份證號:

擔保人:(印)身份證號:

日期: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6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瞭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位置:。

房屋佔地面積:㎡+㎡=㎡(見附圖)

房屋建築面積:(見附圖)

房屋界線:(見附圖)

二、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及土地流轉費用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土地流轉另見土地流轉協議書)

三、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時付人民幣(大寫)(¥元),尾款於年月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據爲證。

四、特別約定

1.甲方必須保證所賣房屋產權屬於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土地建築,該房屋現無房屋產權證,若以後因違章建築拆除由甲方負責。

2.該房屋現水,電沒有到位,甲方應予配合安裝到戶,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買賣雙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除退回房屋總價款以外,還必須賠償另一方房屋總價款的25%賠償金。

六、乙方所購房屋位置夾在其他相鄰房屋中間兩面共有牆體,若干年後相鄰房屋如拆遷但不能拆除共有牆體,若要拆除必須經雙方同意。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7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甲方現有位於_______的私房一套,結構是_______聯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合計面積_______平方米,已辦理土地使用證、城建用地許可證、房產證,另有一處有使用權的院落共計平方米,甲方自願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房屋及院落總價_______萬元,乙方願以此價格成交。

2、甲方須確保自己的土地、城建、房產證件真實合法、有效,且必須確保乙方改建施工過程中,與四鄰沒有糾紛。如果乙方在城建與施工中與四鄰有產權、界限、風水等糾紛,甲方必須負責處理、調解。

3、甲方有義務提供資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付款方式:本協議簽字之日付_______萬元,除下部分_______萬元在過戶手續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8

賣方:_______(甲方),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甲方所售房屋位於房屋佔地面積約爲_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爲_______平方米,房屋爲正房四間、東西偏方各一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萬_______千元整(¥_______ );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過戶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9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房(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爲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爲______平方米,房屋爲___屋樓,一樓爲___個門面,___樓爲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爲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爲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住房爲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b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就位於 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爲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街道 ,相鄰爲 ,建築面積 ,北屋 ,東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積爲 ,房屋登記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 名下。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爲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

三、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徵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20xx年最新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四、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五、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並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爲 的帳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六、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 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並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爲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七、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後 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爲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八、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於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後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九、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於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佔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佔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並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爲本次交易的見證人,並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 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年 月 日,在 處購買的座落在___市____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號。土地證____號。

二、房屋價款:

房屋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乙方在_____年__ 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_______整,¥: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爲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費用(包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佔及徵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____整,並按房款總價____賠償。

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2

甲方(轉讓方):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房屋及宅基地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

該宗房屋位於,共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該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計作價_______元,乙方於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轉讓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付清。

三、標的的交付

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交付轉讓標的。

四、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該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無任何權利瑕疵。如果因權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購得該房屋,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元並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房屋改造費用、應得利益損失、因糾紛而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

3、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爲任何租賃、擔保、買賣等損害該房屋所有權的行爲,否則承擔與房款等額的違約金。

4、在房屋交付之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項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5、該宗房屋的所有權於合同簽訂時轉移至乙方,該房屋上的一切權益全部歸乙方享有(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如果該處房屋因改造需要拆遷,因拆遷而產生的所有補償款及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6、在房屋交付前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等)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房屋交付之後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3

出售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就位於的房屋買賣事項,經充分、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合同。

一、房屋情況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區/鎮___________村_____組_______號

2、房屋結構爲大門朝南落地式帶院子,房屋總佔地面積約爲_________㎡,其中房屋佔地約爲___________㎡,院子佔地面積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爲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爲出售人完整所有、佔有、使用ゲ⒖梢猿鍪圩讓該房屋。

二、爲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證並承諾如下:

出售人自願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售予購買人,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經濟糾紛。出售人僅將該房屋售予購買人該房屋售予購買人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人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三、房屋價格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萬元,爲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2、購買人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將____萬元支付給出售人,支付方式爲存入出售人以下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購買人存入購房款後並通知出售人後,出售人立即給購買人開具收款收據。

四、購買人根據第四條支付價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項下房屋以及相關資料,購買人支付價款後不能正常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出售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中證人(簽字)________中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4

(一)宅基地使用權本質的釐清——從“利用”到“所有”

通常認爲,在法制史上存在着兩種不同類型的物權制度,即羅馬法的物權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權制度,代表了兩個不同的傾向,亦即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對立。羅馬法以所有權之絕對處分力爲中心,強調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權是限制物權,乃爲一時的限制所有權之支配權,限制物權消滅,則所有權自動的回覆其完全支配力。因此產生於羅馬法的地上權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屬於土地”的附合原則,其以地上物爲中心,如果沒有現實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於土地之上,就不認爲有地上權的存在,強調對地上物的獨立權利。因繼受羅馬法的結果,德國、瑞士、奧地利民法的地上權都是以地上物爲中心,認爲沒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權,其本質在乎“有”而非“用”。與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國臺灣地區現行“民法”則是以“利用”爲中心,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地上物的有無不是地上權的成立要件,地上權也不因地上物的滅失而消滅。

筆者認爲,任何一項法律制度都應當同其社會經濟的現狀相適應,地上權本質從“有”到“用”的轉變也正是因爲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而發生。我國新頒佈的《物權法》沒有采用地上權的概念,與地上權概念最接近的應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實踐中,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利人在權利期限內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無並不影響權利的存續或消滅,因此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權的設立不是以經濟利用爲目的,考察我國的宅基地使用權分配製度,能夠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侷限於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並且只有符合建房條件纔可以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因此,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纔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雖然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均屬地上權性質,但我們沒必要將兩者的本質認定一致。《物權法》未採用基地使用權的概念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涵蓋入內正是由於兩者的制度差異太大,因此應當確定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

新頒佈的《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可見,佔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裏的國家有關規定所指爲何呢?市場經濟是以分工爲基礎的交換經濟,交換之所以能夠進行必須要滿足“有商品和貨幣、商品和貨幣所有者能自由處分”這兩個條件,物權法是以規範財產歸屬關係和保障財產歸屬秩序爲任務的,其與債權法構成了現代市場經濟的兩大法律基礎,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用益物權編內,其也應屬於民事基本制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中規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項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謂“國家有關規定”應解釋爲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現行的國家有關部門的規範性檔案不能作爲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淵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對宅基地有關制度進行了規定,該法條只言明“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並沒有明確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轉讓,反之該條肯定了農村村民可以出賣、出租住房。從理論而言,宅基地使用權系由我國學說所創造,傳統民法上與此相當的概念爲地上權,而收益是傳統地上權制度的應有之意,因此,在無法律相反規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權可適用《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之規定,透過體系解釋的方法確定宅基地使用權收益的權能。

(三)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流轉制度的構建

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帶來的巨大利益可能會導致權力尋租、違規批發宅基地使用權情況的大量發生,對國家的土地政策造成衝擊,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權流轉以期杜絕上述現象,是透過侵犯農民房屋所有權的手段規避了本應透過其他手段實現土地控制的國家責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數量,應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分配、流轉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保有地上物。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改變,一方面農村還實施着一貫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農村經濟又已融入了市場經濟之中。從這兩個方面出發,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應有兩層含義。

一層含義是保有農民的房屋,重點在於實現農民居有定所,相應的分配製度可分爲原始取得和轉讓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體經濟組織中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批獲准從集體經濟組織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覈批准購買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並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應明確的是,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資格,這種分配是無償的,具有村民福利、社會保障的性質。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這種福利,集體經濟組織無須將有限的資源花費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不予批准。

另一層含義是保有房屋這一地上建築物,重點在於物盡其用,使房屋在流轉中實現其交換價值,目前相應的流轉制度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對能否流轉法律也無禁止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給予其成員的福利,目的是爲其成員建造房屋提供權利基礎。收益權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之一,體現在農村房屋買賣中即是,農村村民出賣房屋的價款不僅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爲農民在出賣房屋後不可能再申請到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限性必然會體現在房屋的市場價值中。由此,農村村民在房屋買賣中將宅基地使用權的福利性貨幣化,實現了宅基地使用權的收益權能,這也是宅基地使用權福利性的自然延伸。爲了使買賣中實現的房屋價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會財富的浪費,在農民出賣房屋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隨之轉移,但這種轉移與“房地一致”原則不同。“房地一致”原則是在房屋與土地使用權分開作爲各自獨立的物權客體的情況下規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權從屬於房屋,是爲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應受房屋物理狀態的限制,當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蓋、改變結構等方式對房屋進行實質建設時,應認定地上物滅失,宅基地使用權保有地上物的存續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請求權要求佔有人返還宅基地。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5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位於轉讓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

該宗房屋位於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該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計作價x元,乙方與xx年x月x日前交付轉讓款x元,餘款x元於xx年x月x日付清。

三、標的的交付

甲方在xx年x月x日之前交付轉讓標的。

四、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全部的所有權,該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無任何權利瑕疵。如果因權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購得該房屋,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元並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房屋改造費用、應得利益損失、因糾紛而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擔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

3、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爲任何租賃、擔保、買賣等損害該房屋所有權的行爲,否則承擔與房款等額的違約金。

4、在房屋交付之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項過戶手續,過戶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

5、該宗房屋的所有權於合同簽訂時轉移至乙方,該房屋上的一切權益全部歸乙方享有(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如果該處房屋因改造需要拆遷,因拆遷而產生的所有補償款及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6、在房屋交付前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等)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房屋交付之後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