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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買賣合同集合七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買賣合同集合七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養殖場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養殖場位於濱海經濟開發區大家窪鎮海化街。面積 40.598 畝,東靠 新源供水供水公司;西靠 孫萬河養殖場 ;南靠 蘋果園及海化街;北靠 生產用地。

2、養殖場內有: 蝦棚5座、魚棚1座、蓄水池棚2座、室外蓄水池4口,辦公室及廚房車庫共計15間,養殖水體共計5000立方。

3、養殖場轉讓總價格爲人民幣: 元大寫 (包括場內建築設和固定設施、及場內其它機電設備等)不包括場地租金。

4、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5、協議生效後,甲方交付乙方原始土地租賃合同等相關手續。

6、 協議生效後,甲方在簽訂《養殖協議》之前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如有債權債務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乙雙方自簽訂之日起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付於對方總價50%的違約金。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

本協議自乙方付款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本次買賣所涉及的物資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甲方在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存放廢舊鋼模板和其它廢舊金屬(不包括機具設備),數量以過磅後的實際重量爲準。

第二條物資單價及總價

甲乙雙方同意按¥2300元每噸單價交易(此單價爲甲方所得淨價),結算總價=單價(2300)×總重(噸)。

第三條交貨方式

1.交、提貨時間: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1月 1日,乙方必須在約定期限內將所交易的全部物資提走。

2.交、提貨地點: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

3.運輸及裝卸方式:乙方自定,裝卸及運輸過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計量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計量地點進行過磅計量(龍巖市朋口鎮膠合板廠)。

第五條預付貨款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協議鑑定當日,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後將預付款全額返還乙方。

第六條貨款支付方式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採取現貨現款的結算方式,每次計重後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現金貨款後方可將物資運走。

第七條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承擔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付貨款或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單車貨款15%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甲方應據實償付乙方車輛租賃費及人工費。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責任。

第十條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協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協議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協議,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協議,方爲有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指定代理人簽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定效應。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後自行廢止。

甲方: (蓋章)乙方:(蓋章)項目經理部

甲方委託代理人:(蓋章)乙方委託代表人:(蓋章)

甲方開戶銀行及賬號:開戶銀行及賬號: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出賣人(甲方)與買受人(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茶葉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標的

位: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檢驗報告及相關證明。茶葉的衛生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2762-)和(gb2763-)。凡明示爲有機茶、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原產地保護名茶的,均應提交認證證明。有機茶應符合(5196-)標準,無公害茶符合(5244-)標準,綠色食品茶葉符合(288-)標準,原產地保護名茶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

雙方應當將樣品封存保管,用於交貨時對樣驗收。

第三條 包裝

茶葉包裝採用xxxx方式,執行xxxx標準,包裝物由(甲方乙方)提供,包裝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及運輸

交貨方式:(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交貨地點:xxxx;交貨期限:xxx年xxxx月xxxx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託xxxx運輸公司運輸,運輸方式:xxxx,運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五條 銷售及結算

乙方應當以(經銷代銷試銷)方式對外銷售茶葉,結算方式爲:xxxx。

第六條 定金

乙方應當在xxx年xxxx月xxxx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xxxx元(不超過總價款20%)。合同履行完畢,定金應當(抵作價款返還乙方)。定金交付後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如約提供茶葉,茶葉如不符合質量要求、衛生標準或與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權要求換貨、退貨或降級、降價,但應當在收到貨物後xxx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因退換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xxxx%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關於違約責任的其他約定:xxxx。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xxxx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xxxx。

本合同一式xxxx份,雙方各執xxxx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x乙方(簽章):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委託代理人:xxxx 委託代理人:xxxx

住所:xxxx住所:xxxx

電話:xxxx 傳真:xxxx電話:xxxx 傳真:xxxx

開戶行:xxxx 開戶行:xxxx

賬號:xxxx賬號:xxxx

稅號:xxxx稅號:xxxx

簽訂時間:xxxx簽訂時間:xxxx

簽訂地點:xxxx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4

申請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職務:董事長

住所:上海XX區**路***號,

郵政編碼:20xx**

委託代理人:XX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繫電話:021-2*********

被申請人:中國××團有限公司六盤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貴州省XX市××路×號,

郵政編碼:553000

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1.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貨款rmb 176,960.00元。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自20xx年開始20xx年止,先後向申請人採購了總金額爲240,960元的adsl終端設備。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被申請人於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後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請人176,960.00元(大寫壹拾柒萬陸千玖佰陸拾元整),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申請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據銷售合同第12.2條之約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違約金,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3%計算,共計5,308.8元,應由被申請人支付於申請人。

基於上述事實,申請人依據《銷售合同》第十四條之約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查明事實真相,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員會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第一條 商品名稱 請您認真閱讀以下內容,確認所填報的規格、材質、顏色後再簽字。對訂購條件,

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以免發生糾紛。

櫥 櫃 主 體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產地 材質 顏色 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地櫃

吊櫃

檯面

燃氣竈

抽菸機

水槽

龍頭

配件

其他

備註

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 元

第二條 設計及設計更改: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爲: ;

(二)賣方設計方案及相關尺寸經買方簽字確認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履行合同的依據;

(三)設計方案確認後不得單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三條 交貨及安裝:交貨方式:(送貨 / 送貨安裝 / 買方自提);送貨時間: ;交貨地點: ;選擇送貨安裝方式的,買方應爲賣方提供安裝條件。

第四條 驗收及三包責任:對於商品的數量、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覈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按國家有關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對於內在質量問題的包修期限爲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驗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 / 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的,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內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換、退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設計出圖認可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每超過一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二)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可要求賣方雙倍返還;

(三) 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市場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lz 20110101a-2

甲方:x市x利澱粉有限公司 乙方:

聯繫人:歐x超 身份證:

聯繫電話:18x640417(連州)1392x964(東莞)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x市x鎮墾區管理區步津村 聯繫地址:

爲了更好地貫徹我公司明年木薯種植計劃,增加當地農民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的友好協商,簽訂該合同.

具體合同內容如下:

種植面積及地點

1:面積 畝

2:地點:

收購木薯質量標準:

1:木薯大小不限,根需乾淨,不得粘附過量泥土。

2:收購的木薯須保持新鮮,從泥土挖出超過三天的木薯不予收購。(因本廠收購的木薯是作爲提取澱粉的原料,並非作爲飼料用途,變軟或開始發黃,發黑的木薯本廠不予收購)

收購木薯價格標準

1:保底收購價格:600元/噸(包拉貨到廠)

2:市場變動價格:在600元/噸的前提下,按上浮升幅的50%收購。

比如:市場價現時爲650元/噸,比我司保底價高出50元,則我司的收購價600+50x50%= 625元/噸,如此類推.。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l 統一提供木薯種子,每畝50元。

l 制定種植方案,提供種植技術指導,安排人員對各個環節進行指導。

l 對乙方在合同種植期內的合格木薯產品,絕不拒收。

l 如乙方種植面值超過200畝以上的,甲方提供乙方每畝50元的肥料,作爲支援乙方種植,在收購乙方木薯後扣出此筆資金。

乙方責任

l 爲保證種植的木薯得到預期產量,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按質,按量進行施肥,除草等農活。 l 種植期內因病。蟲。鳥。獸等因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另因大雨,乾旱造成40%種子未能出苗的,由甲方提供種子,乙方及時剷除,補種。

l 生產的合格產品必須按時,按量交給甲方,乙方將產品銷給他人一經發現,每畝按20xx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作爲違約賠償。

其他約定:

l 種植要求:按廣西多年的木薯種植經驗,並根據連州當地的情況:

l 在本公司生產期間,乙方須按甲方生產要求,按時收採木薯,不得影響本甲方生產,(比如本廠停機時間爲12月31日,在12月31日之後的木薯,本公司不予收購),不作出任何賠償。

l 甲乙雙方簽訂種植合同後,如乙方未能按照簽訂合同所標示面積種植的,乙方須提前向甲方知會,以免影響甲方種植計劃。如不及時通知甲方的,乙方須賠償甲方900元/畝.(比如本公司與a君簽訂種植面積是300畝,但實際種植面積爲250畝的話,乙方須提前通知甲方,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50畝的損失。

l 如乙方將木薯轉賣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亦不對本公司做出賠償的,本單位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乙方進行起訴,由甲方到當地法院提出仲裁,一切訴仲費用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應,經

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補充,另簽訂補充協議。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 方):,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合同,以便雙方互相履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標準廠房出售給乙方,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與溫州市龍灣標準廠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租期爲十年,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塊位於溫州市龍灣區標準廠房(藍田片)綜合四區,土地佔地總面積爲9.775畝(摺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攤面積爲1.275畝(摺合850平方米)。

第二條 出賣的總價款:

甲方將該地塊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擁有的附着物作價¥ 萬元賣給乙方。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 萬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簽訂十天內,乙方支付¥ 萬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錢金額作爲定金。甲方保證透過驗收。

如無法透過驗收或驗收日子拖延的,支付違約金(違約的約定是怎麼樣的?還有如果甲方拖延過長,該怎麼處理?)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債務明晰

2、乙方應配合甲方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第五條 該標準廠房交付後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如遇國家建設需要被政府徵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的情況,怎麼約定違約責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規定期限內,標準廠房未能按期透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怎麼約定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不按本合同條文執行的,一切後果責任由違反方負擔。並且,一方有權要求違反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人民法院受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後,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永存爲照。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標籤:七篇 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