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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房屋買賣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品】房屋買賣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見證方: 電話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 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產權證號爲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爲:,使用面積爲平方米,使用年限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 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複印件:

1、身份證、戶口薄;

2、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託出賣的證明;

4、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1、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2、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3、經批准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

4、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5、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及複印件:

1、身份證、戶口簿;

2、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3、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方子女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年 月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爲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餘款:在簽訂本合同一月之內付清(留有三千元作爲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的保證金)。

注:過戶完成後所有餘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結清。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年月日。第十二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五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 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答辯人:徐海,男,48歲,蒙古族,無職業,現住霍林郭勒市大貿易街北段。

因白銀才訴答辯人房屋買賣合同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一、 再審申請人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從答辯人所舉的證據:房屋拆遷協議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均能夠證明答辯人所購買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爲白春雨,再審申請人所舉證據不能證明其對爭議的房屋具有所有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產權證的爲房屋所有權證明,並且,對於答辯人所興趣的國家機關出具的行政檔案,其證明力高於一身的證據的證明力。能夠證明爭議房屋所有權人爲白春雨而非再審申請人,其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二、答辯人是與白春雨、白春雷之間形成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

白春雷只是代理白春雨與答辯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代理行爲中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行爲不影響合同效力。並且,本案中白春雨並沒有主張白春雷的代理行爲不成立或無效。原告主張顯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並且,白春雷、白春雨及白銀才係爲同一家庭組成人員,白春雷與答辯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爲構成靚代理,答辯人有理由想念其享有相應的處分權。

三、答辯人與白春雨、白春雷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對於本案所爭議的房屋具有繼承權,即具有所有權及處分權。房子是申請人與妻子共同生活期間共同購置的,其妻子去逝後,申請人與其妻子共同的子女白春雨、白春雷對本案爭議房屋具有繼承權。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因此,本案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對爭議的房屋具有所有權及處分權利。

2、處分爭議房產時被申請人白春雷已滿十六週歲,並以自己的勞動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行爲能力人,其經其姐姐白春雨同意及處分自己具有所有權的行爲爲有效的行爲。

3、本案申請人主張權利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被告白春雷於都003年與答辯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至起訴時已長達七年之久而申請人在這003年已經知道白春雷、白春雨將爭議房屋出場給答辯人的事實,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從知道之日起超過兩年沒有主張權利的已經超過訴訟時效。

4、答辯人購買爭議房屋時是與白春雨、白春雷共同協商後達成的協議,當時是白春雨將有關爭議房屋的所有手續交給答辯人的,當時是白春雷、白春雨共同搬家的。

5、答辯人購買房屋的行爲爲善意取得,答辯人在與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交易時並不知白春雷未滿十八週歲及所售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的事實,有中間人王樹才爲證。合同簽訂後冷門人交付了合同價款,被申請人白春雷、白春雨交付了房屋,雙方房屋買賣行爲已經完成。答辯人一直居住至今。答辯人已經善意取得了爭議房屋的`所有權,對於申請人的損失其可向共有人白春雷、白春雨主張權利。

綜上所述,請求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依法維護原判並駁回再審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徐海

20xx年2月16日

(以上人物均爲化名)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合同雙方當事人:

售房人(以下簡稱爲甲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買房人(以下簡稱爲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售房人和買房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農民安居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自己因拆遷所分得的農民安居房(80平方米指標房)及相應的儲藏室等賣給乙方。房屋、儲藏室等總價爲人民幣(大寫) 。

二、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後,並在本協議簽章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得到該房屋一切手續後 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餘款。

三、 此房以後辦理房產證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但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及幫助乙方辦下該證及其它證件。

四、 簽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終止合同不願出售此房,需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並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如乙方終止合同不願購房,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

五、 甲乙雙方交易後,甲方沒有任何權利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及手續費等,今後該房拆遷還房等一切均歸乙方所有。

六、 甲乙如要收回該房需經乙方同意並按收回時市場均價的叄倍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乙方可以拒絕甲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以簽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違約(違反合同),應承擔法律責任,並按合同協議執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公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甲方負擔。該房過戶中所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一切稅費概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簽定此購房協議時,由乙方一次性將房款______元付給甲方,(在簽定本購房協議時乙方已付清了房款,此協議亦作爲收款收據用,)。銀行貸款在簽定合同後由乙方負責。

四、特別約定:因該房產暫未過戶,如果過戶時甲方必須無條件、隨時配合乙方到房產等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乙方收到該房後,不論以後房價漲跌,雙方都不得反悔,甲方更不得以房價漲跌等任何理由而不配合乙方過戶。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在房屋過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必要時必須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以便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甲方不能積極配合乙方,屬違約,則應賠償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擔保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當事人: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路××號

電 話: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幢××單元×××室

電 話: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鎮林蔭路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 樓 底共 間,新舊程度 成,戶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戶,裝潢。

二、甲方透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爲商業、住宅房。有房產證(號碼爲 )、土地證(號碼爲 )。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大寫): (¥ 元)

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 萬首付房款後,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過戶之後,餘款由乙方採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 年 月- 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貸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貸款)後,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爲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並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併結算扣減。

、上述房產的建築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覈算的面積爲準,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成交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檔案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 萬元的首付款後的 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權)上設定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見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 年 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 年 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繫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於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 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自願轉讓乙方。

二、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爲:總金額 萬元 (大寫: )。

三、付款方式: 四、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 日內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及土地證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房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 ,應向另一方 支 付 違 約 金 萬元 。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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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