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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置換)合同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置換)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爲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xx餘平方米,以房產證標註爲準。?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爲人民幣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並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准檔案、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並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7、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購買款;

2、取得綜合樓的所有權和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使用權及其各種相關批文、權屬憑證;

3、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第一條、第五條中任一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者甲方義務未全面履行,既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即構成對甲方的違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2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則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爲合同內容的合意的外觀方法或者手段。簡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爲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是法律關於合同形式的一般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選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認爲,我國《合同法》與世界各國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對合同形式採取了從寬態度,儘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儘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儘可能減少因爲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導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無效的現象。

二、書面形式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字,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爲不使用統一合同文字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字。但在正式合同文字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字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爲登記檔案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爲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爲本約合同。筆者認爲,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爲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爲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爲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爲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爲,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認定

由於法律法規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故,一般情況下,不應認定買賣雙方以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認定口頭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買賣合同,必須具備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實際履行條件。《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根據上述規定,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或書面合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的,只要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即可認定合同成立。如買方已支付大部分(50%以上)購房款,賣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付款用途爲購房,且房屋具體位置確定。如賣方已交付房屋,買方接收,主張合同成立的一方必須證明房屋係爲買賣目的所交付,且房屋價款能夠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條規定:“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爲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願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司法解釋明確了《合同法》第10條規定的“其他形式”,即指以雙方當事人的行爲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亦稱默示合同。《合同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的合同成立形式,指的就是“其他形式”。

四、應當認定本案爭議房屋買賣合同成立

有觀點認爲,本案雙方當事人簽訂的認購書並未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未成立。筆者認爲,此觀點不能成立,應當認定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理由如下:

(一)“認購書”已經具備本約性質,不應認定爲預約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只能針對預約合同適用。本案中,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雖名爲“認購書”,但約定內容並不限於對將來進行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而是對有關房屋買賣事項的作出了具體明確的約定,如房屋價款確定,付款期限明確,且約定全部購房款應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付清等。“認購書”不再屬於預約合同,而是具備了本約合同的性質。協議中雖約定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但係爲辦理合同備案及產權轉移登記所需。這種情況下,應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不應適用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定。

(二)甲方已經付清了全部購房款,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已經接收,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既違背合同法關於合同成立的相關規定,也不符合維護交易安全的司法原則。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對預約合同的內容要求較爲嚴格,但對實際履行條件規定較爲寬鬆,即“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對履行義務的程度未作要求。而本案中,乙於約定期限屆滿次日付清全部購房款,雖不符合約定,但甲已經接受,視爲雙方以實際履行變更原合同約定。乙付清全部購房款,甲接收並出具發票,理應屬於“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一方接受”。即使甲、乙雙方並未簽訂認購書,根據《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也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認定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導致乙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卻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只能要求乙方返還購房款,其權益必然受損,既不符合公平原則,也不利於維護交易安全。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3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房屋佔地面積約爲**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爲**平方米,房屋爲*樓,一樓爲*個門面,2、3樓爲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爲**平方米,一樓門面爲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爲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萬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1、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 住 址: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

乙 方(簽印):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爲__,面積____平方米,購房合同號爲 。

第二條 價格:

以購房合同面積爲依據,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爲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大寫)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該房屋(購房合同、發票、屋內所有設施及房屋一切相關資料)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過戶,所有損失均有甲方承擔。

第六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七條 乙方在未辦理過戶手續之前,一切有關房屋手續均有乙方儲存。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將戶口遷出。

第八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證處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5

售房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宜昌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的房屋(一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產權證號: ,所在樓層/總樓層: / ,結構: ,面積: (此房屋面積爲原房產證面積,新產權證面積以房管實際測量爲準)。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屋成交價爲人民幣: 元整(小寫:,該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過戶費用按照相關部門覈算爲準)。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於過戶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元整(小寫: 元整)。

2、按揭付款:乙方於簽署按揭合同時支付首付房款人民幣,貸款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承諾於收齊全款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成交總房價款的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付房屋,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確認不可抗力的證明方可免除前款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屬糾紛或債務糾紛,有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第七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成交總房價款的10%。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條 對於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其餘四份用作辦理過戶手續。各種手續辦理完畢,本合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情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爲______ 結構;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 號";甲方所售房屋建築面積______ 平方米 。

第二條 房屋價格:

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轉讓稅費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由乙方付款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或現金支付)。甲方收到以上款項必須向乙方出具收條。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後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或乙方支付首期款後___ 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條款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XX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房屋買賣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7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售房人和買房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農民安居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因拆遷所分得的農民安居房(80平方米指標房)及相應的儲藏室等賣給乙方。房屋、儲藏室等總價爲人民幣(大寫)_____元。

二、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後,並在本協議簽章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乙方得到該房屋一切手續後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餘款。

三、此房以後辦理房產證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但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及幫助乙方辦下該證及其它證件。

四、簽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終止合同不願出售此房,需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並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如乙方終止合同不願購房,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

五、甲乙雙方交易後,甲方沒有任何權利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及手續費等,今後該房拆遷還房等一切均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該房需經乙方同意並按收回時市場均價的叄倍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乙方可以拒絕甲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以簽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違約(違反合同),應承擔法律責任,並按合同協議執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8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範圍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爲[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爲(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 百________拾_________遠整。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__ 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裝讓的房地產爲[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供下列第[一][二]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爲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爲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交付標誌: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本合同經公證的公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9

出賣人(甲方): 配偶:

身份證號碼: 身份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認購房產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遷,甲方自願將其回遷的樓房xXXX 小區 XX單元西戶 XXX室轉讓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承擔交易總金額500%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圓整。乙方分____次付清,首付款_______,並預留尾款_____萬元,待房屋產權證下來過戶完畢後於___日內付清。

3、甲方在乙方付清首付款起即刻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所有權、使用權等權利同時轉讓。

4、因出賣的房屋現並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待到辦理茲相關證件時甲方應主動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事宜,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乙方全部房款,同時支付交易總房款的200%做爲補償金。

5、甲方應積極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爲乙方名字,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拆遷辦)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爲違約,承擔交易總金額300%的賠償金,乙方保留追訴權。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6、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否則視爲違約。

7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無故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的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所有認購款和利息及酬謝金外,還應當支付交易總金額300%的違約金。

8、本協議雙方應當共同執行,不得無故反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其它約定10、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合肥市公證處一份。

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10

房地產買賣合同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室的房地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慶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大慶國用( )第 ;房屋結構爲 ,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對該房屋現狀認可,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第二條 房屋售價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按揭付款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2、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付給甲方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

3、剩餘按揭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按照銀行要求將所有程序辦理完畢,甲方按照銀行按揭程序領取售房款。

4、如銀行貸款延遲下發或不能下發,乙方應在年 月 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購房房款給甲方。

以上雙方收付款要有收付款憑證爲依據。

第四條 交房日期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時,應將該房屋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移交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當日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同時賠償給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無論任何一方違約均按房屋成交價的日3‰賠償給對方,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違約解決完畢當日的累計日期計算。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或未按第七條款約定的時間辦理買方過戶;或者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四條款規定的時間交付房地產,或不能按第七條款約定的時間給乙方過戶,或不能按第六條第5款約定的時間將戶口遷出;均視爲違約,每逾期一天,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的日0.5‰的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則按第五條第3款處理。

5、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房價升降由乙方受益或承擔,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並繼續履行此合同,此情況不視爲乙方違約。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時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款,如:電話費、水電費、燃氣費、寬帶費(以本合同第四條交房日期爲準,交房日期以前由甲方負責,交房日期以後由乙方自行支付。)等。

2、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甲方結清至 。

3、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5、產權過戶後,甲方必須保證在 天內將其戶口遷出;

第七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於月買賣立訂契約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待乙方領到新的產權證時,甲乙雙方應即時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手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未能按約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的,由責任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辦理上述過戶手續時,產生的過戶稅費由 。

2、本合同中未作規定而產生的其它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自行交納,如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交納。

第八條 有關爭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簽定本合同時,賣方夫妻雙方若只有一方現場簽字,則視爲另一方已同意,賣方中一方可全權代表另一方意見。賣方中有一方若隱瞞另一方事實真相,私自簽定本合同則屬於詐騙行爲,將承擔此交易的一切法律責任,本合同對此套房產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交易完畢後自動終止,與此相關的所有收據作廢。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現住址:

工作單位:

乙方: 身份證號碼:委託代理人:聯繫方式: 現住址: 工作單位: 生效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買賣合同

敬 請 注 意

爲了維護您的利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如下注意事項和合同中的條款。

1、本合同文字適用於房地產買賣(二手房)。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另行簽訂附件或填入空白條款內。

3、賣方簽訂合同時應出具該房屋的有效合法證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或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書和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代理人售房應出具委託公證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產權人、共有人或代理人必須本人到場簽字。

4、買方簽訂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代理人購房的應出具委託公證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5、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房屋的所有情況(如鄰居關係緊張房屋質量存在安全隱患、房屋漏水或房屋有重大事件包括民風民俗在內)。

6、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11

本合同由下列兩方當事人於 年 月 日簽定:

出賣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方式:

買受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兩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現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有座落於 區第 棟 單元 室建築面積爲 ㎡的還建房屋出賣給乙方,包含附屬設施見附件一(附件一:甲方與公司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上述房屋、房屋佔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附件一所列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等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在本合同中均簡稱爲“該房屋”。

第二條: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該房屋的買賣價款爲人民幣 萬元(¥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屋買賣款。若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前價值有變動的,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補差價。

第三條: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應將該房屋的入住手續及房屋鑰匙等該房屋的全部手續交付乙方,並配合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

2、本合同生效當日,甲方將附件一所列《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等相關資料憑證簽名的複印件交付乙方,並將甲方及共有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戶口薄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交付乙方存檔。

第四條:甲方保證,其與開發商公司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中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義務,甲方已全部履行完畢,甲方享有的該房屋的全部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該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擔保等他項權利設定、查封、債務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該房屋後,因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或第三方對該房屋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或者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該房屋出賣給乙方後,如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問題,需以甲方名義向該房屋開發商公司主張權利的,甲方應配合向開發商主張權利。

第七條:鑑於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以下簡稱“兩證”)尚未辦理。甲方承諾在該房屋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按乙方的要求甲方配合辦理該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除甲乙雙方協商,凡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即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應當向未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共有權人 與甲方系夫妻關係,同意甲方全權處理出賣該房屋的相關事宜,並願對甲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兩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兩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貳頁,一式貳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兩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共有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12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一層車庫一處,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車庫門前附屬場地____ _____平方米及附屬卷閘門、防盜窗等設施,上述內容以下簡稱“本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 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 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稅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交易後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購房後應付的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爲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1)、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2)、解除合同時本房屋市場評估價,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搬遷等損失。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13

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所有人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價爲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爲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14

一、庫房七棟(建築面積66平方米),折價xx年9月日燕興紙品廠將上述庫房、樹木移交隆華農工商聯營公司。隆華農工商聯營公司於同日一次付清應付款項26000元。

本契約一式三份,賣方燕興紙品廠、買方隆華農工商聯營公司、鑑證單位北京市第九律師事務所各儲存一份。

賣方:燕興紙品廠(蓋章)

買方:隆華農工商聯營公司(蓋章)

鑑證:北京市第九律師事務服蓋章)

992年7月28日訂

房屋買賣(置換)合同15

合同號(No):SF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蘇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取得位於天津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字第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字第 號)。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產權證/房本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爲準)。樓層: 總層數: 土地性質:出讓/劃撥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元整(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時的相關費用由 自願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中介資訊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資訊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資訊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約定:

(1)乙方於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2)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2、丙方對甲方的乙方所貸款部分的付款約定:

(1)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他項權證下發)後丙方支付給甲方總房款的80%,甲、乙雙方物業交割完畢且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後三個工作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餘款。

(2)

第五條:相關事宜

1、若乙方需要貸款並請丙方爲其承擔他項權證辦理之前的擔保責任,則以丙方的評估價格作爲乙方貸款和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應的貸款手續費,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丙方爲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丙方應如實傳遞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資訊,就有關政策法規進行諮詢,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須在 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否則視爲違約。

3、甲方承諾於 騰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負全責。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蘇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且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否則引起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並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後,應保證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與簽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4、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爲,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現象,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該房屋成交價格的 2%作爲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中介資訊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或法律法規變化、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2、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一份兩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

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經手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簽約連鎖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