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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員工勞動合同3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員工勞動合同3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爲: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元。

收款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名稱:

地 址:

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以完成雙方約定的工作任務爲標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試用期爲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工作,工作地點爲湖南省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工作調整。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崗位要求提供工作所需的勞動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章指揮、強行冒險作業的指令。

第五條 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2、月工資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 元/月,其中包含月考覈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這包括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全部社會保險費。

3、乙方有計件工資(獎金)的。計件單價約定爲以乙方所在車間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職務升降、崗位變動、績效考覈結果和公司盈利狀況等情況按公司薪酬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工作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爲乙方參購社會保險。

2、甲方視工作崗位情況是否爲乙方購買商業保險。

3、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 乙方被甲方辭退或自行辭職;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乙方死亡;

(5)甲方或工作單位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6)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甲方因部門人員調整需要進行裁員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的;

(6)乙方服務態度惡劣、辱罵刁難用戶、敗壞企業信譽、影響社會秩序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寫書面辭職申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依據本條第3款之第(1)、(2)、(3)、(4)項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6、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7、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8、乙方被依法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9、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得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解除。

第八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一方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離開工作崗位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並接受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的處理。

5、乙方因竊取或泄漏甲方商業技術機密或違反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第九條 乙方聲明

1、乙方鄭重承諾已與原工作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同意提供原工作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關係狀況和已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2、乙方同意提供身體狀況證明等甲方所需的各種有效證明材料,同時證明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之前職業疾病。職業疾病爲:

今後如因此職業疾病所產生的一切疾病與後遺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再次承諾,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爲本合同期限內唯一合法的勞動合同,乙方在此期限內與其他單位無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存在。

4、乙方假冒、借用他人身份參加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造成工傷、意外、醫療等保險關係無效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5、因乙方的承諾和證明不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需補償可解除合同。

第十條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二條 公司各項管理檔案(包括但不限於《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績效考覈辦法》、《員工手冊》等)、保密協議、服務期協議和培訓協議等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諾主動閱讀甲方以上相關工作制度,並嚴格遵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 公司名稱:浙江福人傢俱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溫州平陽縣萬全傢俱生產基地萬盛路2號

乙方 姓 名:

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說 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對乙方工作結合公司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及工作地點,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休息、休假,但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

3.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整、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保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五、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爲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及福利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1)、計時工資。

基本工資爲元,資金元,通訊補貼 元,學歷補貼 元,技能元,

崗位補貼元,職務津貼元,固定加班費 元。生活補貼 元,績效工資基數元,其中績效工資將按照公司的考覈規定考評後發放。

2)計件工資。具體詳見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向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3.甲方每月30日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果遇到休息日,提前或推後一天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本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本合同期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5.乙方離職時的工資發放要求參照公司有關中工工資管理規定。

六、社會保險

12、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和終止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勞動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不服從公司安排崗位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乙方行爲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4.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爲違反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書面表明意向。

6.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相關經濟補償責任。

2.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1)、甲方的培訓費;2)招錄用費;3)、補償金以及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 他

1.乙方承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若因此引發勞動爭議,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嚴格保守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否則,因此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在甲乙雙方發行本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或合同內容不詳盡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意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所在的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甲 方:(蓋 章) 浙江福人傢俱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 方 (籤 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