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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個人借款合同模板(精選13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簡單個人借款合同模板(精選13篇),歡迎大家分享。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模板(精選13篇)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一、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向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整(大寫)。於 20_____ 年 ____月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月 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方式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分別按照5次還款方式進行還款。其方法是:

1、分別按照四個階段,第一季度還款________、第二季度還款________、第三季度還款________、第四季度還款________。

2、第五次還款爲其餘所有金額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爲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經營活動的週轉資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利率:xx%

第四條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則繼續計息的同時,乙方應當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抵押權人必須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爲。

第七條本合同的全部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坐落在的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現抵押人同意以的借款做抵押擔保。甲方不承擔企業的一切債務債。

第九條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屋目前沒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爲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該抵押首先全額保障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房屋產權證書、《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六條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訊地址和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視爲甲方已經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人、抵押人各執壹份;公證機關壹份。

甲方(抵押權人)(簽章):電話

乙方(借款人)(簽章):電話

丙方(抵押人)(簽章):電話

合同簽署日期:20xx年x月x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爲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取利息,隨本金還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從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作爲抵押,並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費由乙方承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有權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爲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做保證,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_______日,視爲違約,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並且甲方有權收回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歸還本金,視爲違約,乙方在歸還本金及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以及承擔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3、乙方如不按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八、附則: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4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爲公司經濟業務的開展,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

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爲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轉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帳戶裏。

2、還款時間與金額:借款方還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

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5

借款人: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友好協商,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署的編號爲___的《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有關貸款利率及罰息利率相關條款,達成如下變更協議:

1、自20xx年x月x日起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由(上浮/下調)________%調整(上浮/下調)________%。該利率自20xx年x月x日起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依據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及上述調整後的上浮/下調幅度,在合同約定的每個利率調整日調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爲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後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後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3、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爲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後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________%。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後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前足額償還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爲。

4、合同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佈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此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貸款人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本補充協議所指的基準利率按補充協議生效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

5、合同項下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爲每年的____月____日。

6、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後的新利率政策,對於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貸款人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於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即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後,如遇人民銀行調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後出現貸款人能夠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於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下浮比例,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書面同意,有權隨時按人民銀行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政策和貸款人的相關業務規定調整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浮動比例。

利率風險特別提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後可能面臨人民銀行上調貸款基準利率或調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導致借款人利息負擔加重的風險。

本補充協議經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本協議未涉及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個人名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6

訂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借貸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借貸,經借貸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借貸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爲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借貸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貸,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借貸。預定爲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借貸逾期不還的部分,借貸方有權限期追回借貸,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借貸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借貸方責任未按期提供借貸,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借貸方有權檢查、監督借貸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貸,借貸方有權收回部分借貸,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借貸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8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爲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爲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爲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爲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爲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爲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爲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丙方:(公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9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爲。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爲個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爲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爲%,並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並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後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曆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曆年度內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爲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爲。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帳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透過本帳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透過受託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覈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並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儲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複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檔案、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帳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爲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帳戶作爲專門的還款帳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帳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帳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帳戶,並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帳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帳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帳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帳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帳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帳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後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後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於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於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後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週期與利率變動週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帳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於因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爲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爲;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範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爲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爲。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願爲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檔案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後,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

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爲。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帳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範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爲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資訊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資訊和其他相關資訊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爲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資訊。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爲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資訊,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資訊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債權人需注意:

1、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爲什麼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因爲:根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說,一人負債,夫妻償還。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爲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於被告夫妻關係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2、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爲什麼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

因爲: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爲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的利息。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爲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後,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11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爲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爲_________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爲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不超過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____元作爲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簡單個人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_____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

丙方(連帶責任保證人):

經甲、乙、丙三方自願、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利息按月息_____℅計算,每月付息。乙方不得逾期還款,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預期部分每日千分之的違約金(即每日_____元)。

二、借款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還款日期和方式:年月_____日前透過電子轉賬或現金方式還款。

四、乙方將借款專屬用於。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用途及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責任。

五、爲使乙方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及利息及其他合同責任,乙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房屋產權證號: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或_____提供擔保。抵押物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如發生乙方逾期歸還借款、利息或有其他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就乙方提供的擔保物拍賣、折價、變賣,並就實現抵押的費用優先受償。

六、如果乙方隱瞞事實以及提供虛假文書、破產(法人)、死亡(自然人)或與第三人發生債務糾紛等可能導致債權人不能完全實現的情形,甲方有權提前實現債權。

七、丙方自願爲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範圍爲本合同第八條所列各項費用和實現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八、如因乙方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連帶責任保證人(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