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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個人借款合同模板集錦七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個人借款合同模板集錦七篇

個人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爲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爲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爲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爲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爲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爲基準利率調整日後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爲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爲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爲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爲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範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爲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爲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爲29、30、31日的,結息日爲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爲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爲每月20日。雙週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爲貸款發放日後第14日,以後結息日爲前一結息日後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爲最後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並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爲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願和擔保人擔保意願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於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髮放後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帳戶,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覈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並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徵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放後,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採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透過帳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覈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爲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週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爲雙週數,貸款利率爲雙週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爲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爲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爲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爲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爲準。)

(3)淨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週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週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週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爲穩定和均衡的人士,並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選擇雙週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週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後一期還款日將剩餘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餘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爲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後還款日爲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爲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爲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爲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爲最後一期還款日。

雙週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爲雙週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後一期還款金額爲剩餘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帳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帳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並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帳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帳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後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後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即爲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於一萬元,提前還款後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後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願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爲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爲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並指定乙方爲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爲準,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爲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並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爲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後,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並保證所提供檔案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並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爲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爲。

5.5 丙方接受並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爲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並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於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範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爲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爲基準利率下浮15%;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於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爲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爲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後,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後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爲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於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檔案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範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複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並將該帳戶設定爲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爲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帳戶設定爲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並將上述收款帳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並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後,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於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爲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並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託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爲;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爲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爲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並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並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資訊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徵信機構,並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範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資訊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檔案、資料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後的地址發出即視爲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後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於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

乙方:

丙方: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繫、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爲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個人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最新版

借款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銀行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特向乙方申請_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爲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 買方信貸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現匯___年__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年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貸款利息率爲年息,現匯爲___%(或按中國銀行總行公佈的浮動利息計息),按__月浮動;買方信貸爲___%,按___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於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佔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後,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條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和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的貸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的罰息。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爲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有關單位)備案。

甲方:____(公章)乙方:中國銀行______行(公章)

負責人:___(簽章)負責人: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篇4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______________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萬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投資的需要,不作爲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爲_______年,即自_______起,至_____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爲_______分,一年利息爲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爲_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_______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 篇5

編號:______年[ ]字______號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爲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爲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爲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帳戶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的款項作爲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material)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證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還款日期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 篇7

甲方:______(簡稱“借款人”)

乙方:______(簡稱“貸款人”)

鑑於:

應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爲______萬美元的貸款。

因此,鑑於本協議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協定,各方特此達成協議如下:

1. 貸款

1.1 金額

根據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的規定,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____萬美元的借款,同時借款人同意從貸款人借取該貸款。

1.2 到期

借款人應當在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起算【____個月】(簡稱“到期日”)全額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

1.3 利息

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____%】的利率向貸款人支付貸款的利息(簡稱“利息”),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計算,至實際償還日止。利息應當以在任何時間未償還本金以及實際貸款天數爲基礎進行計算,每年360天。利息應當在到期日支付。

1.4 還款

還款時間不遲於到期日,並應當貸記入貸款人自行確定指定的銀行帳戶。

如果根據本協議要求進行還款的任何日期爲非工作日,則在其後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1.5 用途

本協議項下借款僅限用於【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2. 擔保

2.1 擔保協議

作爲借款人義務的擔保,借款人同意以______設定質押(“______質押”)擔保。

2.2 擔保條件

本協議項下擔保條件爲:無條件擔保。

3. 違約事件

3.1 違約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和情形均構成本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

(a) 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向貸款人償還全部借款本息;

(b) 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c) 發生任何可能導致借款人無法遵守、履行或服從本協議項下任何約定、承諾和義務的情形或事件。

3.2 違約後果

如果發生違約事件,借款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該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無論貸款人是否收到該通知):

(a) 通知借款人,自借款人收到該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糾正該違約事件;

(b) 宣佈全部債務立即到期並有權選擇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此後所有貸款均被視爲已經到期並應付款,無須進一步提出要求、抗辯、通知或任何形勢要求,也無需任何法庭或其他政府機構、主管部門或行政部門的同意、命令或授權,借款人特此對所有上述要求予以明確放棄,且

(c) 貸款人有權就到期未清償貸款收取每日【 ______ 】的滯納金。

4. 其他事項

4.1 全部協議、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透過經各方簽署的書面檔案進行。

4.3 準據法和仲裁

(a) 本協議應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b)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爭端或索賠,或者對本協議的違反、終止或無效,應當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本協議簽署日有效之仲裁規則(在本條其他部分修改的範圍內)在中國____透過仲裁解決。指定機構應當是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簡稱“CIETAC”)。

(c) 仲裁員爲3人,借款人和貸款人分別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各方指定的仲裁員共同指定。

(d) 仲裁時用的語言爲中文。

借款人

簽字人:

貸款人 ______

簽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