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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集合1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借款合同集合15篇

抵押借款合同1

抵押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爲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

2、借款利率爲每月2%

第二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奇瑞SQR7161A2H牌轎車一輛,車號爲:____發動機號____,車架號: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爲甲方所有。

第三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壹個月,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甲方20天之內歸還本金則乙方退回甲方壹仟元倉儲費。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4、甲方承諾借款期限屆滿之日前歸還全部借款,如到期不歸還本人願意承擔違約責任本人願意按未還款(包括利息,下同)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乙方如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有權直接或透過法院強制執行處理該抵押物,在處理抵押物或訴訟期、執行期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直至清償本息爲止。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2、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表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

《抵押物產權證複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 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借款合同2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人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於,甲方於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爲:。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爲,用途爲用地,使用年限爲年,使用終止日期爲。

第二條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爲準。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並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帳戶。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支付工程款,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爲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帳戶之日。

3.乙方指定帳戶爲: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後乙方纔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年利息爲:,即每月利息爲:元。

5.利息支付方式:。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後將借款本金並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檔案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資訊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爲、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瞭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爲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公證處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覈實債務履行情況:

抵押借款合同3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檔案資料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

年__月__日訂

抵押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爲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爲,土地證爲。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5

茲有(身份證:)向

(身份證:)借款人民幣萬元(小寫:)用於,借款期限月,(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借款人同意將本人牌小汽車作爲借款抵押,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

借款人在年月日前如期還清借款,應將作爲借款抵押的汽車歸還給借款人。

借款人在年月日仍未能償還借款的,借款人

須將作爲抵押的汽車到車管所過戶到的名下,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

此借據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6

爲確保營口蓮發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 (以下稱債務人)之間的《委託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設備作抵押爲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範圍爲抵押權人因履行了保證義務代債務人清償債務後所產生的債務人應當歸還的全部款項以及抵押權人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設備概況

1、抵押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設備的評估價值爲_________元(大寫)整,抵押率爲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設備的價值。設備抵押後,設備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第三條 抵押設備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抵押設備登記

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持主合同和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抵押設備的正式權屬證明等證明檔案,與抵押權人到抵押設備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該抵押設備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設備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

2、辦理抵押設備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檔案或者其複印件:

(1)主合同和本合同;

(2)抵押設備的所有權證明。

第四條 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爲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三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爲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爲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爲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爲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設備: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的。

2、在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設備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債務人、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主合同債務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全部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係人損失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後,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爲。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爲,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設備的,並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設備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採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矇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複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爲,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設備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設備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佔有該抵押設備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設備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設備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特快專遞、傳真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當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前,本合同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等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不得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設備。

2、轉讓抵押設備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設備。

3、抵押人轉讓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後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車輛抵押合同車輛抵押合同範本機動車車輛抵押合同範本

抵押借款合同7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元整,小寫:¥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爲‰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五條抵押物:

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抵押擔保範圍:

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8

抵押方:(以下稱甲方) 市煤氣公司

接受方:(以下稱乙方) 市財政局

爲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尼桑轎車一臺。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共作價伍拾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抵押財產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允許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第五條 甲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乙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第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時自動失效。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9

本合同由北京中投世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整理,實際使用過程中,請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爲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爲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爲餘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爲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於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築面積爲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後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爲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爲。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爲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同期貸款四倍利率。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還款。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的,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乙方自願用位於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爲抵押向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

產權證號:

產權人:

產權類別

建築面積:

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本合同經公證後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於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後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

抵押借款合同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爲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借款期不足天的按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帳戶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__________發動機號( )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

抵押期間,抵押物,乙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註爲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2

出借人、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投資需要,向甲方借款作爲週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擁有的不動產,(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不動產: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前,甲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元整,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抵押率爲________%,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擁有權與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

借款期內的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二、債務履行期限

本協議約定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全部歸還甲方借款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借款給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2、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狀況。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發放借款。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歸還借款。

六、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爲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訴訟(仲裁)等情況。

七、抵押人的義務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人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2、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費用。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並妥善管理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爲;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讓抵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甲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八、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況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違約金)

乙方如逾期歸還甲方借款,則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另甲方有權以每逾期一日按當日銀行貸款利率的________計算利息。如逾期到________日後仍無法履行還款義務,則甲方有權將抵押物依法處置,處置所得用以清償借款本金、違約、利息及相關處置費用等,如有餘款則交由乙方。

十一、爭議協議

本協議項下依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二、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鑑定後借款發放之日並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份,抵押物公證、登記部門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抵押權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有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3

借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借款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借款作爲週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房產、挖機股份(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承包工程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個月,即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借款利息:每元月息五分,甲方主動按月付息。

5、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二、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2、製造廠家:

3、型號:

4、件數:

5、置放地點:

6、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7、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馬上主動歸還乙方全部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償借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本息。甲方自願加1倍歸還本息。

3、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甲方負違約責任。

4、甲方提供的借款憑證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6、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或者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由擔保人負責償還乙方本息。

六、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七、本合同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擔保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爲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壹輛,排量:,顏色,車牌號爲:發動機號爲:。上述抵押的車輛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時間:

籤立時間:

籤立時間:

抵押借款合同15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遵守《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爲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個人借款合同(合同編號:)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有處分權,無爭議且不在拆遷範圍內的房產作爲抵押。抵押房產情況: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地址,建築面積。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產價值:(RMB大寫),小寫)。

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RMB大寫),RMB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時間: 時間:

標籤:抵押借款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