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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投資合同(精選21篇)

合夥投資合同

一、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爲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爲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二、合夥協議合同(通用21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夥投資合同(精選2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夥投資合同1

合夥人:______,男,__歲,現住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男,__歲,現住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生產魚粉,總投資10萬元,關祥出資6萬元,李飛出資4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60%和40%。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關祥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5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3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人夥,但必須經過關祥和李飛雙方同意,並且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出現了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簽章)

20____年_月_日

合夥投資合同2

編號: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聯繫:

住址: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地址: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共五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

(二)因合夥企業資金需求具有階段性特點,爲避免資金閒置,提高資金利用率,甲乙雙方應在資金需求三日內將所需資金匯入指定帳戶。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叄佰萬元)。合夥期間甲乙雙方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每月公佈合夥開支情況,雙方出資存入設立獨立帳戶(賬號:,帳戶名:,開戶行:)該帳戶由甲方管理。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本協議餐飲項目,如有盈利自本協議簽訂後一年按出資比例進行分紅,並在獨立帳戶中預留盈利額%用於合夥經營需要。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乙方對合夥事務享有參與權;

(二)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在合夥過程中對合夥重大事項出現分歧時,甲方享有決定權。其權限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負責餐飲公司的人員招聘。

(三)以下合夥事務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改變企業的名稱;

2、改變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擔保;

6、聘請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四)甲方作爲本合夥的負責人,全權處理合夥前期籌備及經營活動,基於公平原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從投資款中每月支付不低於元作爲報酬。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按出資比例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甲方合夥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如逾期三日仍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依據應繳納的出資額日%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十日(含三十日)仍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按照合夥協議中認繳的全部出資額%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夥協議經營地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簽訂地:

合夥投資合同3

隱名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爲乙方),出名營業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爲甲方),茲爲隱名合夥經當事人間同意締行協議條件於下:

第一條 甲方開設_________商行專營_____________事業計共資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幣____元整外,餘人民幣____元整,由乙方於本協議成立同時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確認。

第二條 乙方投入資本人民幣________元整後,即爲_____________商行的隱名合夥人而甲方認諾。

第三條 甲方應每屆事務年度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交付乙方查覈。

第四條 前條查覈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商行查閱合夥人賬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 本隱名合夥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

第六條 前條利益的分配,應於損益計算後,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於甲方同意。

第七條 關於____商行營業事務,均由甲方執行,而乙方不得參與事務的執行。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夥的賬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 隱名合夥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其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所出的資本,以甲爲一的比例如遇虧損時,應以此計算分擔。

第十條 本隱名合夥有效期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爲____年__月。

第十一條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於年底爲之;但須於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並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餘剩的存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間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雙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 甲方如中途欲將_____________商行出讓於他人時,應先通知乙方,如乙方願意按照時價受讓時,應儘先使乙方受讓,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而拒絕。

第十五條 甲方如違背前條或因乙方不願意受讓,將_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讓於他人的,出讓之日即爲本協議終止之日。

第十六條 甲方在協議存續中發生不測的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通則或有關法規辦理。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出名營業人(甲方):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隱名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4

甲: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5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爲了明晰產權關係,明確經營中的雙方責任,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經營車輛情況

車型:_________牌照號碼:_________

營運證號碼: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

二、合作經營的基本原則

1、甲乙雙方共同擁有合作經營車輛的客運經營權和所購合作車輛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甲乙雙方依法經營合作車輛。

三、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終止時間另行協商。

四、合作經營的一般規定

1、合作經營期間,甲乙雙方應依法經營,共同承擔國家相關稅賦。

2、合作期間,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檔案。

3、甲乙雙方經營車輛的時間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輪流經營,具體爲:

4、車輛使用期間的車輛自然磨損維修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使用期間的車輛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由於責任方原因產生的費用。

5、車輛使用過程中,應乘客要求需要下鄉或出縣境,車輛無論是什麼原因在路途拋錨的,由使用方負責將車拖回縣城,拖車費由使用方承擔,經修車場鑑定車輛屬自然磨損壞的由甲乙雙方負責修理,由使用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使用方負責修理。

6、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輪胎被其它硬物扎破或漏氣,導致輪胎氣壓不足,使用方繼續行駛輾壓輪胎致使輪胎報廢的,使用方承擔購買輪胎的費用。

7、車輛的修理時間分配:車輛在營運過程中的自然磨損維修需要修理的時間,無論車輛當時在甲方手中還是在乙方手中,車輛的修理時間甲乙雙方各分配二分之一。

8、甲乙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有責任保護車輛的安全,如防火防盜,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等。

㈠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權責劃分,由責任方原因發生交通事故的,使車輛有損壞或使車輛不能正常行使的,責任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在車輛維修期間給合作方造成的損失按市場租金賠償給合作方。

㈡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責任方除了報警外必須立即通知合作方,雙方將共同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宜;但責任方必須承擔保險公司因責任方原因拒賠或保險公司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或賠償,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如由責任方全力承擔保險外的人員傷亡的醫療費、傷葬費、撫卹費、車輛維修費以及賠償傷亡人員的其它費用。

㈢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索保的,次年保費的20%由責任方承擔。

9、甲乙雙方必須愛惜車輛,定時檢查,保證車輛安全運轉。

10、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政府給車輛的其它補貼。

五、車輛股份需要轉讓第三人的,需事先徵求合作方意見,合作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六、甲乙雙方聘請駕使人員需徵求對方同意。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協議補充。

2、雙方因履行合同產生分歧,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透過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6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

第二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夥企業應當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戶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合夥企業應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知識產權轉讓登記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 爲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自合夥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夥投資合同7

合夥人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夥人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 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_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8

合夥人: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居住地: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居住地: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_________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項目以福建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範圍爲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項目,對外以福建______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爲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爲人民幣 萬元。該款爲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___%。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係),佔___%。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爲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夥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若雙方有糾紛則協商解決,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若協商不成,則______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一. 合作內容

甲方發揮其在中國廣告業的排頭企業優勢乙方發揮其瞭解國際廣告市場、熟悉境外廣告客戶的優勢經由雙方合作在國內廣告業探索同業橫向聯合的經營方式並使雙方透過合作獲得滿意的經濟收益。具體合作內容包括:

1. 甲方遇有違“一對一”廣告經營原則的廣告客戶或其他甲方認爲適合乙方經營的廣告客戶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經營。

2. 乙方在國際廣告市場組織的重要廣告客戶和乙方承辦的大型廣告發布活動遇乙方能力不足時由甲乙雙方協商合作經營。

3. 乙方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廣告市場的重要廣告發布業務和乙方企業能力不足的廣告製作業務如影視廣告製作等由甲乙雙方協商合作經營。

二. 合作期限

雙方議定上述合作之期限暫定爲三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作期滿時是否續約合作由雙方另行商定。

三. 利益分配

1.遇有違“一對一”廣告經營原則而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經營的廣告客戶乙方應將所得純利潤的____返還甲方但本分配辦法僅限於乙方與此類廣告客戶訂立廣告代理合同的第一個經營年度如乙方代理客戶時間超過一年則超過一年的經營利潤均歸乙方所得。

2. 遇其他甲方認爲適合乙方經營而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經營的廣告客戶利益分配原則同本協議第 3 條第 1 款。

3. 乙方在國際廣告市場組織的重要廣告客戶或乙方承辦的大型廣告發布活動由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時視具體情況由雙方以“一事一議”方式協商利益分配辦法。

4. 遇乙方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廣告市場的重要廣告發布業務或乙方企業能力不足的廣告製作業務 需由乙方轉請甲方協助經營時甲方按合作收費原則另行與乙方結算合作費用。

四. 其他事宜

1. 甲方同意乙方在對外招商、廣告承攬、媒介發佈、形象宣傳及其它乙方認爲需要的公開經營活動中使用“中國廣告聯合總公司指定合作機構”字樣。

2. 甲方同意不遲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正式頒發載明“中國廣告聯合總公司指定合作機構”字樣的授權證書。

3. 甲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1款向乙方分流經營的廣告業務由乙方與廣告客戶訂立獨立的廣告代理合同乙方獨立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民事與經濟責任。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均視爲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終止執行本協議如違約方的違約行爲給對方帶來直接經濟損失守約方並有權追討違約方在直接經濟損失範圍內的賠償責任。

六. 本協議書變更及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意見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人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

一、入股時間: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計____年,地點位於____。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2萬元人民幣計股。

三、入股金資計算,按人民幣20萬爲總資產(以簽約當日起算計)共計100股(此爲原始股),甲方佔股90%,乙方佔股10%。

四、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表,乙方有權利知道,並雙方資訊一致。

1、純利潤分紅:每月總業績扣除所有一切費用後,是當月純利潤,有多少利潤(純利),即次月20日發放到乙方手中(但乙方半月或半月以上不在店內上班則當月無分紅)。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間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五、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並退還乙方出資的2萬元股金)。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因天災、國家政策或拆遷等原因造成店面無法經營,各自承擔損失並解除合同,並按股份比例處理資產。

4、乙方如中途需退股,則前期投資2萬元資金歸甲方所有,並終止合同。

六、合作期間創立的品牌等屬於甲方持有,甲方投資爲大股東,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權限始終歸甲方所有。

七、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帳,由甲方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八、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發表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人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債務。

3、乙方合同期必須在崗工作,如不是在崗工作,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乙方出股的2萬元股金。

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與本合夥人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人的利益。

十、合夥經營期間,合夥人均不得退股,如乙方違約,則前期投資2萬元股金則歸甲方所有。

十一、有效時間: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合夥企業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夥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夥期爲_________年。

第四條 企業名稱爲: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 合夥目的及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 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三章 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 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爲:

(一)以_________(此處填出資方式,如常貨幣或實物)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第九條 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協議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人共同委託一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委託爲本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爲事務執行人,其他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八)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 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 入夥

(一)新合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2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3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丙 方:________ 丁 方: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作爲合夥人(附身份證複印件),經友好協商,就合夥開設餐飲企業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夥宗旨

合夥人根據自身的資金及管理優勢,合夥經營一家餐飲企業,透過合夥人合法的手段,勞動,以便取得並分享經濟利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飲企業名字爲:

經營場所:________ 號- ____號門面;

經營面積:約200平方米(不含臨時搭設)。

三、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餐飲,經營範圍由合夥人共同時確定或調整。

四、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出資額、比例及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額及比例

甲方________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乙方________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丙方________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丁方________ 以現金出資,計幣5萬元,佔14.5%。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分兩次交齊,其中:20____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予以返還。

六、財務管理、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財務管理

1、帳戶管理

合夥人同意在工商銀行開設專用共管帳戶,與該合夥有關的所有收入均必須及時進入該帳戶,包括合夥出資。營業收款人必須在營業收入當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帳戶。

2、管理責任

(1)合夥人同意由甲方負責財務管理。

(2)合夥人同意由乙方負責監督財務管理並派工作人員兼任收銀員。

(二)日常開支的管理

合夥人同意日常開支由甲方簽字審批,但支付前應具備

(三)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外的收入爲淨利潤,即爲合夥創收盈餘,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分配當時結算50%,預留50%(另設帳戶管理)作爲後期發展或拓展資金。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七、合夥人決策事項及分工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

1、對外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的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臨時須決定事務。

(二)合夥人個人業務及分工

1、甲方作爲合夥人共同委託人,代表全體合夥人擔任合夥企業法人代表,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及事務處理。

2、乙方負責合夥人財務監督工作,並按月形成收支情況,向合夥人會議彙報情況。

3、乙方負責組織合夥企業營銷工作,並擔任合夥聯絡

人,負責聯繫並安排合夥人會議,對形成的決策事項跟蹤落實。

4、丙方負責合夥企業的後廚房管理工作,除合夥收益外,實行月薪計酬。

八、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合夥人難以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損失的,應當賠償合夥人的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法院強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上述情形的退夥以上述情形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經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出資或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重大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均有平等的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利益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分配,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合夥協議的約定出資;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禁止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活動;如其有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三)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無意向繼續簽訂合夥協議;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15日內未清算的,合夥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款的辦法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清償的,依本協議第六條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合夥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經協商,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機關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夥投資合同14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65%;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佔總投資額的35%;

(二)雙方以_____方式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_____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合同15

合作方:有限公司(稱甲方)

合作方:有限公司(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程項目合作經營原則:本着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實行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如期完成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期和其他約定的工作指標;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二章合作經營方案

第二條在乙方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依照國交審批後的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均交由乙方實施、建設和管理,自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在____年內應保證廣東省範圍內及省外等項目之一工程建設,其後年度工程量不低於5000萬元(所有工程項目甲方所下浮點不含在工程造價和取費標準內)。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的經營理念,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日常財務。工程款項透過甲方轉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四條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和統籌資金。

第五條甲方任命乙方爲工程部負責人,乙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自主招用、辭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用工人員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報甲方備案。

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需的相關證件。

第六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指導,享受財務監督權、審覈權、工程質量以及安全檢查權。乙方應當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聽取其意見、建議並及時改進。

第三章下浮點的繳納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具體的項目工程簽定補充合同,約定工程款的結算方式及時間、下浮點數。補充合同未做約定的,適用本合同約定,補充合同視同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四章合作經營期限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可以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三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五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甲方應爲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根據項目工程實際施工建設量來撥付工程款,每工程項目甲方在開工前期一個星期內不少於向乙方撥付工程款50%,餘下的工程款項按工程進度拔付,該款項乙方保證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項目工程招標工作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由乙方自行負責所有的管理事務,並承擔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提供項目工程管理部的辦公場所及辦公設備移交給乙方使用。

第十三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每項目的有效證照以及相關有效檔案,並負責每項目的款項落實到位。

第十四條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項目屬在地的社會關係。

第十五條乙方確保甲方所屬項目工程建設安全、質量、工期的保障,並服從甲方領導,爲發展國防交通事業而努力。

第十六條雙方合作經營期滿後,甲方該配合乙方完成合作經營期間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決算完成,並付清全部工程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30日前派員對乙方合作經營經營情況進行審覈結算。合同期屆滿之日,雙方就財務、財產等事項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章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

第十八條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國家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十九條爲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遞交工程質量、安全保證書一份。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條款的行爲均視爲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違約方在守約方書面通知7個工作日之內向守約方支付100萬違約金,。違約事由持續三個月的,雙方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違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合同第二、三、四、十、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合同第十五、十八條。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應承擔賠償損失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故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應承擔賠償損失的義務。

第八章爭議解決

第二十三條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應向合同簽訂地所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合夥投資合同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各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單位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的範圍

1.高中、初中、小學課後輔導、文體培訓、綜合考試培訓;

2.教育諮詢、企業管理、企業策劃、營銷管理及培訓、教育投資及禮儀服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爲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一)甲方以場地使用權,辦公設施,固定的貨幣資金(___________萬元)作爲出資(其具體出資數額及在合夥資產中所佔分額由其雙方另行協議確定),並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履行完畢。

(二)乙方以對該培訓學校招聘的管理人員,教育教學設施,和教師的培訓技術作爲出資,該出資在合夥資產作價________萬元 ,於每次招聘結束之________日內履行完畢,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履行。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盈餘分配:本項目所得,以三方按____________比例進行分配;

2.如若項目虧損,甲、乙雙方不得互相追討經濟和責任,甲、乙雙方無條件的以各自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夥事務的執行

雙方必須本着誠信互助的原則,互相幫助、互相支援。由甲方出任__________,乙方出任__________;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培訓學校的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代表學校開展業務;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的解散與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合夥的清算: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雙方就項目情況不得隱瞞、欺騙對方,不得做有損於對方權益的任何事。如有違背,過錯方需賠付損失。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7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夥在 市場經營建材銷售生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經營的建材店面名稱爲: 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 ________, 面積: 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爲建材產品,範圍包括瓷磚、衛浴、以及裝修裝飾建材等。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金額爲 元、 ______元、 元,分別佔比爲50%、25%、25%,出資於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條、合夥期間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僱員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之後的結餘爲合夥盈利,按照月度週期以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鑑於甲方出資最多,本合夥店面以甲方爲負責人,登記在甲方名下,辦理相關工商登記,但是店面實際上爲合夥人共同所有。

第五條、本合夥協議所有合夥人員不計發工資,如合夥期間需僱傭人員,僱傭人員數量及工資待遇需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工資在計算淨利潤時扣除。

第六條、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合夥人個人債務除外,由其個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的退夥、轉讓出資、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過三方一致同意。

第八條、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分工爲:

, 但是合夥期間,合夥人都有相互監督權利及義務,出現爭議及時對賬,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夥人雖有分工,但是都參與銷售工作,均可對外締結銷售合同,同時各自負責對外銷售業務的貨款回收。在對外銷售時,除非合夥人一致同意不得賒銷,如違反本條的合夥人在未將賒銷貨款全部清回之前暫停其盈餘分配,導致貨款無法追回則應承擔其他合夥人的損失。

第十條、合夥人各自每單業務都必須及時在合夥帳務記賬,不得隱瞞私自獲利,違反本條業務獲得利益歸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相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本合夥起始於協議簽約日,終止時間經營中合夥人視經營狀況商定。如任何一方合夥人提出退夥或者合夥解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後進行對賬結算。

第十三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第十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夥投資合同18

甲方(資金投資方):

代表人:

乙方(技術投資方):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運營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技術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三、出資方式及條件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爲資金投資方,投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爲技術投資方,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援。

3、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爲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的營銷網絡。

4、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開發項目。

5、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除此協議約定______(企業)外其他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萬元前,按______(企業)每個月的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剩餘利潤資金投資方分______%,技術投資方分_______%。

2、本金收回______萬元後,______(企業)每月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利潤資金投資方和技術投資方_________(比例)分成。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八、入夥與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合夥企業在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合夥人退夥的,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合夥企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解散;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十、違約責任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夥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有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_____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

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9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就合夥開辦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一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份額均等(各爲33.33%),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二、甲、乙、丙三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各打款___萬元到__________用於前期運作。

三、甲、乙、丙三方在以後______經營過程中須按經營需要及時投資到位,逾期投資或拒絕投資賠償其他合夥人可能產生的預期利益損失___萬元。

四、乙、丙方共同指定甲方爲________工商登記業主。甲方負責______的經營事務,乙方負責營銷,丙方負責財務。

五、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獎懲辦法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日常事務由甲方決定,但單筆開支超過___萬元的經乙、丙方同意,重大決策三方產生異議,按多數人的意見辦理。

六、甲、乙、丙三方在合夥過程中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作爲相互往來的憑證。

七、在經營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有權隨時查閱財務狀況,若發現任一方存在虛列項目、誇大支出等現象的,以虛列、誇大項目金額的十倍支付給其他合夥人作爲賠償。

八、合夥期間暫定十年。合夥期間,各自份額不得轉讓、分割(法定繼承除外),不得退夥。

九、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叄份,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20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合夥投資合同21

合夥人個人資訊:

總共三個合夥人,一下簡稱“甲方”、“乙方”、“丙方”。

姓名_______(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天津武清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年。自_____年___ 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比例

一、合資過程如下:

出資方式,金額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金額元,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金額元,出資比例。 各合夥人的出資,應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二、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前期投入:項目前期各合夥人已經墊資,以融資方式解決,待收到甲方工程款時,先返還個合夥人的墊資的款額。

4、 入夥分紅:每月 日,進行上月經營利潤分配,出上月經營報表。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需承認本合同;

2、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退夥:

1、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 退夥需提前______月告之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 中途退夥,需賠償前期材料設備等人民幣_________元。

5、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已的出資,轉讓時其它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2、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3、內部轉讓,需通告其他合夥人。

4、合夥人,以其入夥資產做爲抵押的,需告之其它合夥人。如因抵押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一、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

2、;

3、每個合夥人支配 元內的,是正常經營開支外的支出,高於 元的,需經其它合夥人同意;

二、其他合夥人權利:

1、對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業進行監督;

2、每月15日,可檢查所有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 合夥期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4、 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叛決解散;

5、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 即行推舉結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爲中間人(或公證員)參於結算;結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分配。

2、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於分配。

3、 結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主要是未付工人的工資),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份,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工程進展的原則給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所有合夥人簽字時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各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名(甲方): 日期:

合夥人簽名(乙方): 日期:

合夥人簽名(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