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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銷產品合同書範本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試銷產品合同書範本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試銷甲方××產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試銷地區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區對××產品進行試銷推廣,試銷期限爲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月。

第二條試銷價格:

試銷期內甲方以×××元/套的價格供貨給乙方,此價格不含安裝費及稅率,如需開普通稅票另加××%的稅金。

第三條試銷的基礎條件:

a)乙方注重產品質量,認同甲方產品賣點及經營理念;

b)乙方提供不少於××面積的貨櫃用於甲方產品的集中展示;

c)乙方組織不少於××人的專職人員(含營業員、業務員、技術員)負責甲方產品的推廣工作,首批進貨不低於××套。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a)試銷期間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產品知識、安裝技術的培訓支援;

b)免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宣傳資料、宣傳噴畫;

c)根據乙方的進貨量,合理安排產品顏色;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

a)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規定集中展示產品;

b)規定乙方所售甲方產品的市場最低限價權;

c)要求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最低進貨量訂購產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a)按甲方規定的最低進貨量訂購產品;

b)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按協議的價格支付貨款;

c)按甲方的規定面積集中展示甲方產品;

d)不在甲方產品集中展示區展示與甲方產品相類似的非甲方產品及宣傳物品;

e)指定專職人員負責甲方產品的推廣;

f)配合甲方開展各項促銷活動;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

a)試銷期後優先獲得甲方代理權;

b)在不違反最低銷售價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c)獲得甲方對其業務員、施工技術員的各項培訓;

d)試銷期後如乙方經過積極推廣後產品仍出現嚴重滯銷情況,且經甲方調查屬實,在乙方沒違反甲方所定價格政策及貨物完好的情況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退貨,甲方收到產品後兩個月內將貨款返還乙方;

第八條本協議附件:

a)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b)產品專利報告;

c)支援用品表;

d)代理申請書

e)代理商價格體系;

第九條陳述和保證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條款獨立性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爲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六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檔案;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