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委託養豬的合同

甲方:

委託養豬的合同

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着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在自願、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委託養豬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養殖的肉豬品種、數量、價格和保證金

1、品種: 。

2、數量: 頭。價格以甲、乙雙方在領苗單(附件1)確定的爲結算依據。

3、乙方應向甲方按每頭豬 元的標準交付保證金,如乙方未足額交付保證金的,甲方有權在結算時扣除相應金額。

二、物料供應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同飼養階段所需的合格飼料,數量及價格以甲、乙雙方確認的物料領用單(附件2)爲結算依據。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合格的藥物、疫苗,數量及價格以甲、乙雙方確認的物料領用單(附件2)爲結算依據。

3、以上物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定。

三、肉豬回收標準、價格及結算方式

1、肉豬回收標準見附件3。

2、肉豬回收價格:

一級品標準回收價爲_____元/斤;

二級品標準回收價爲_____元/斤;

三級品部分由雙方另議回收方式和價格。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種物料及肉豬回收價格,均爲流程定價,與市場價格不具有可比性。甲方根據行業及市場變化情況,在結算時可對乙方進行浮動補貼,或對已領取的物料及肉豬回收價格調整後,確保該肉豬的回收價上下浮動不超過10%,以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的平穩。

4、結算方式:乙方應在全部肉豬回收後 個工作日內到甲方結算。如乙方逾期結算的,甲方有權自結算之日起重新安排排苗。

四、付款方式

1、雙方同意採用銀行轉帳方式付款。

2、如乙方結算有利潤的,甲方應在乙方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轉帳完畢。

3、如乙方結算虧損且雙方未終止合作的,甲方有權:

(1)直接在乙方保證金帳戶中扣除相應金額;

(2)保證金餘額不足的,在下一次結算時衝抵本次虧損。

4、如乙方結算虧損且雙方終止合作的,甲方有權按結算虧損額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虧損的,乙方仍應透過其他方式補足。

五、回收時間、地點

1、甲方應提前1天將回收上市清單通知乙方;回收時間不得遲於委託養殖(即乙方領苗)開始後的____天,提前或推遲迴收期限5天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承擔違約責任。

2、回收時間和地點:乙方與客戶按上市通知單約定的時間將肉豬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技術指導,肉豬、物料供應及銷售環節的建立和管理。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肉豬、物料均屬於甲方財產,乙方不能擅自處理。

3、有權瞭解、指導和規範乙方的各項養殖管理工作。

4、按時、按量回收委託養殖的符合上市標準的肉豬,並及時支付結算款項。

5、經常徵詢和聽取各方的意見,保證各項管理制度符合標準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6、甲方應承擔技術事故風險或因市場波動所帶來的經營風險。

7、甲方可爲委託養殖的肉豬購買農業保險,對乙方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可根據保險理賠酌情給予適當的補貼。(如甲方所在地無購買農業保險條件,則本條款刪除)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物料的規格和質量進行檢查,如有異議,可在甲方交付物料時提出,並督促甲方改進。

2、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利益調整方案可提出建議及意見,對甲方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有監督的權利。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肉豬及物料擁有管理權,並負有管理責任。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將委託養殖的肉豬交付甲方回收。

4、乙方負責養殖的場地、設施和勞動力,以及到甲方指定地點領取物料。有權爲其養殖舍購買農業保險,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需確保其養殖場的生產經營符合土地、環保、食品安全、畜禽養殖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6、乙方應承擔因自身管理失誤、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7、按照甲方的免疫程序進行免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的飼料、疫苗及藥物;嚴禁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藥品,對國家限制使用的藥品要按規定使用。

8、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做好肉豬飼養記錄本(附件4),接受甲方技術管理員的定期檢查。

9、不得將任何第三方的肉豬與甲方委託的肉豬混合飼養。

10、交付肉豬時不得摻雜任何第三方的肉豬,交付肉豬時應平肚交付,胃內容物不得超過肉豬交付當日採食量,具體以飼養記錄本爲準。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提前或推遲迴收肉豬的,在甲方回收肉豬後,按提前或推遲天數每日1元/頭肉豬補償給乙方;推遲付款的,按推遲付款總額的萬分之三/日支付乙方滯納金。

2、甲方違反合同,拒收乙方交付符合標準的肉豬,每拒收一頭,賠償乙方____元。

3、因甲方提供的物料質量問題而導致乙方發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具體物料質量問題及損失額大小以甲方與乙方另行約定的標準爲依據)。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質量交付肉豬的,甲方有權拒收並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乙方私賣甲方委託養殖的肉豬及物料或用於其他用途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乙方除應支付未交付、私賣或用於其他用途的肉豬的總價值(價格以當月一級品銷售均價、重量以當月一級品銷售均重計算)外,另行支付上述肉豬總價值的 %的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7款、第10款的,甲方有權減扣肉豬的重量或拒收;對不按照第七條第7款規定使用藥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造成食品安全責任的,該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私自變賣飼料或用於其他用途的,除應支付全部飼料領用款外,每40公斤另行支付20元給甲方。

7、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銷售無法進行,雙方協商解決。

8、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5款的,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

九、終止合作的約定

乙方發生以下情況的,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

(1)乙方私賣甲方委託養殖的肉豬及物料的;

(2)乙方未盡到管理義務導致連續結算虧損的。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附件

附件1:領苗單

附件2:物料領用單

附件3:肉豬回收標準

附件4:飼養記錄本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方付款之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簽訂時間:

標籤:養豬 委託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