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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合同模板集合10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律師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律師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律師合同 篇1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6656676666562139電掛:1899

電傳:023—69866074郵編:630031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爲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爲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爲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透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爲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爲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爲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檔案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爲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律師合同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發生________糾紛,甲方欲委託乙方爲代理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授權範圍

1.爲訴訟進行調查、取證、撰寫訴訟檔案,參加法庭審理、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或反訴、申請強制執行。爲仲裁進行調查取證參加仲裁活動,承認、放棄或變更仲裁請求、進行和解。

2.參與庭外調解、和解。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在本協議規定之權限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

2.全面及時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4.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將案件進展情況及時通報給甲方。

6.及時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關檔案。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乙方爲辦案所需要的檔案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並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2.爲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並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不再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託事項。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再和訴訟當事人或任何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議。

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

2.上述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訴訟費用、仲裁費用等其它費用。

第六條 其它費用

其它費用是指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該等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律師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甲方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提供的權益憑證非法等情形;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律師工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無故終止合同、再委託任何第三方、私自與訴訟當事人或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議等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的,甲方承擔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支付律師費,每逾期一日按律師費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九條 關於退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簽字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合同 篇3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爲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爲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爲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爲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治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夥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反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治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准成爲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乙 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合同 篇4

萬律見字[]第 號

安徽萬事律師事務所接受與委託就事項指派律師進行見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見證律師審查了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檔案。

茲證:

一、與自願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二、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在上述合同中的印章、簽字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三、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 在上述合同中的印章、簽字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安徽萬事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

二Oxx年月日

律師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本職工作單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爲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爲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爲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爲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夥律師;

5.辭職(須提前______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______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______個月;

4.經批准成爲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______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律師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XXX責任糾紛一案,委託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本着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爲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爲整理證據資料、並向法庭提交。

2、代爲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爲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代爲簽發法律文書,代爲簽收司法文書。

特別授權: 代爲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 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鑑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祕密,但爲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託進行必要的調查後:

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後,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於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一審判決 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爲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註: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爲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爲是複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簽訂本合同 ,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同 篇7

甲方(聘請方):

住址:

負責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爲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 律師工作,工作地點:南寧市園湖南路16號。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並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爲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爲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並待查清後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採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註冊費用由乙方承擔。

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爲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壹仟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爲壹萬零壹元至貳萬元的,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壹仟元整;全年總收入爲貳萬零壹元以上但低於三萬元的,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高於三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並於註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註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後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檔案的,均視爲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二o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8

XX瀚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於20xx年2月24日下午15時召開股東會,經討論研究一致同意將公司名下的麗國用(20xx)第1850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向麗江市古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抵押貸款。

特此決議

全體股東簽字:

XX瀚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4日

律師合同 篇9

___州名

___縣名

特此爲證:

我,×××,特聘請××爲律師,代表我透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年×月×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或其他人,或商號,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託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並委託他以他認爲最恰當的方式,透過或不透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鑑於所委託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後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託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於19××年×月×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爲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爲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爲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透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爲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爲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爲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檔案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爲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律師合同 篇10

見證委託人:張某某,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住XX市x號。 盧 某,女,漢族,19xx年x月出生,住XX市x號。

見證事項:協議簽署見證。

見證過程:20xx年10月8日,XX律師事務所接受見證委託人的委託,根據與其簽訂的《委託協議》,指派XXX、XXX律師爲見證律師。具體見證過程如下:

一、要求張某某、盧某出示身份證,覈對二人身份真實性。

張某某身份證號:3701xxxxxxxxxxxxxx;

盧某身份證號:3701xxxxxxxxxxxxxx。二人身份證均在有效期限內。

二、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清楚爲張某做擔保的《學費津貼協議》(MOE Tuition Grant Agreement)內容及明白所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二人對該學費擔保協議的內容和自己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清楚明白。

三、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二人均稱沒有受到欺詐、脅迫等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二人自願簽署該協議。

四、在上午10時20分,張某某、盧某分別在該協議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見證律師XXX在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表示對張某某、盧某二人簽署該協議真實性的見證。整個過程在上午10時35分結束。

見證結論:見證律師經見證認爲:張某某、盧某簽署《學費津貼協議》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見證聲明:

一、委託人張某某、盧某應對其提構相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本所律師見證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進行。

三、本律師見證書僅作爲見證委託人簽署《學費津貼協議》的合法性予以見證,不享有《學費津貼協議》的任何權利,不承擔該協議任何義務。

四、本所對該《學費津貼協議》複印件予以留檔儲存。

附:身份證複印件兩份。

XX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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