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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合同範文合集九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養殖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殖合同範文合集九篇

養殖合同 篇1

甲方: xxx養殖場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 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如

因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延長,由甲乙雙方再續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地點:遵義縣三渡鎮。

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魚塘、養殖及其它事務。

三、 (1)勞動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爲 元。吃、住由乙方自行解決,經乙方同意,乙方工資每3 個月發 1 次。工資發放的具體時間爲每三個月的第 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給予乙方獎罰,具體獎罰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承諾:經甲乙雙方商定的獎罰制度屬於本合同的附屬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獎罰制度單獨形成文字,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四、 勞動紀律: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養殖計劃和任務,服從甲方管理,不得曠工、怠工、早退等;有特殊事情離開養殖崗位,需經甲方同意,一年內請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乙方必須全心全意爲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佈置的養殖任務, 乙方如不能履行職責,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反合同的情形依據甲乙雙方確定之《勞動紀律》、《獎罰制度》的約定,扣除或不發乙方工資。(勞動紀律需單獨形成文字,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 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違規操作,乙方應承擔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此處約定違反法律規定,無效,建議刪除)建議改爲: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乙方違規造成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操作規程》需單獨形成文字,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六、天然魚塘均未設立安全柵欄,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與養殖場無關的人帶入場內,尤其是小孩,如有違規,在養殖場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在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後,甲方有權就其損失向乙方追償。

七、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養殖操作規程,定時反應養殖狀態,愛崗敬業,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甲方損失,甲有權向乙方索賠。

八、 若因乙方所提供的科學養殖方案,甲方採用後獲得了計劃外的收益,甲方應提供相應的獎勵給予乙方回報,獎勵數額根據收益情況而定。(獎罰制度中應包括該獎勵的內容)

九、乙方在上崗前應持有在國家三類甲級醫院的體檢報告,不得有傳統疾病;職業病;高血壓;心臟病及各種傳染病 ,若乙方隱瞞病情帶病上崗,在工作期間因疾病引起的意外和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如若乙方工作不能勝任,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指出後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3、 若甲方無故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 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 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

養殖合同 篇2

(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鄭州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爲我場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爲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於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爲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集中休息時間,每批雞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有權力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雞羣免疫、用藥和淘汰雞隻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鑫嶺養殖場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養殖合同 篇3

租賃位置:樑水鎮樑閘村北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10年,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付款方式爲年結,每年月日交清。

三、租賃期合同內年租金不變。

四、甲方租賃面積(本場圍牆以內包括圍牆及所有的廠房、所有的房間)。

五、合同期內合同面積以內廠房及設備歸乙方使用,除現有的樹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賃面積內另行他用。

六、保證電水供應。確保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廠房設施因自然老化損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的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生產可終止合同,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責任及賠償。廠房如損壞,乙方想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維修。合同期滿對廠房的正常損壞,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責任。

八、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需向另一方付違約金2萬元,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九、有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另如有行政拆遷補償款的分配:甲方的設施及場地面積歸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設備及養殖物歸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雙方及證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證人:

乙方證人: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棟,甲方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爲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包括豬圈、空地和場內土地。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年,自日起至年月 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供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繳納

1、甲、乙雙方約定,該豬場每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押金元,租賃期滿甲方退回乙方。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爲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甲方並出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 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包括高壓清洗機、抽水泵)損壞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丟失需要賠償,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殖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舊豬舍。

3、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新設備。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拆改建築物,空地上亂搭亂建,如有需要,需書面徵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等工作,乙方應配合。

6、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無條件執行,甲方應

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在2個月內做好搬遷工作。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水費免交,電費乙方自行交繳。

第六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間內甲方不能將豬場所有權轉租給第三方,乙方也不能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如有此情況,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租賃期間,若豬場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退回押金。

第八條 還租條件

1、租賃期滿,乙方將豬場交還給甲方時,應保證豬圈的瓦、窗戶、圈門、牆面、飲水器、蓄水池、飲水管、電路、高壓清洗機、抽水泵和其它設備工具,完整無損能正常使用,正常的損耗除外,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維修或賠償,甲方驗收合格,終止合同時,甲方將退回乙方押金,如乙方違反此條,甲方將扣取押金維修。

2、在租賃期滿,如甲方要收回豬場,改變用途,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搬遷準備,甲、乙雙方終止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上述約定,有甲、乙雙方違反,均有權終止合同。 本合共4頁,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養殖合同 篇5

甲方:恩施市法大飼料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爲推動恩施畜牧業產業發展,帶動養殖戶增收,本着風險共擔,

利益均沾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將仔豬委託乙方養殖,並提供配套物資(飼料、疫苗、藥品等)。

2、乙方在甲方的統一安排管理和技術指導下養豬,生產甲方所需的育成豬並交付給甲方。

3、甲方根據乙方的勞動成果並支付代養費50元/頭,另外乙方享有純利潤的30%分紅權,如虧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乙雙方的工作目標:

1、育成階段成活率≥99%

2、飼料轉化率(15—115Kg階段):≤2.7:1

3、日增重(15—115Kg階段):≥650g

4、生長育肥階段(15—115Kg階段)飼養日齡≤150天

三、甲方責任

1、認定乙方是否具備從事肥豬養殖的條件。

2、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質量標準的仔豬、飼料、疫苗和藥品,並協助乙方辦好領用手續。

3、甲方技術人員經過消毒後方可進入乙方豬舍並提供技術指導、監督乙方飼養管理。

4、甲方負責提供豬隻運輸車輛。

5、甲方每批結算一次代養費和利潤分紅,並在結算後10日內付清。

四、乙方的責任

1、乙方具備從事肥豬養殖的條件,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負責維修豬舍,購買飼養工具等符合甲方養殖條件,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服從、配合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和檢查,並按照技術人員提出的要求嚴格執行,以保證提供給甲方質量符合標準的育成豬。

3、乙方負責保管生產中的豬隻、飼料和飼料袋,如出現被盜、丟失和破壞等損失由乙方賠償,其中飼料160元/袋,生豬20xx元/頭,飼料袋0.5元/條。

4、乙方只能飼養甲方提供的生豬,使用甲方提供的飼料、藥品、疫苗。

5、乙方養殖廠不得飼養生豬以外的哺乳動物(牛、羊等)。

6、乙方必須及時、完整、準確填寫相關生產記錄,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7、乙方如出現疫情,24小時內通報給甲方,如未及時通報造成損失,罰款100元/頭。

8、乙方生產用水用電由甲方承擔,乙方生活用電用水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停電停水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或賠償。

9、乙方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由於環保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或賠償。

10、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需找甲方認可的單位或個人爲乙方提供擔保,並提供足額的擔保抵押,擔保人對乙方基於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法律責任。

11、3日之內繳納。合同終止後,乙方未違反本合同條款,甲方歸還乙方押金。

五、合同的解除

1、乙方的養殖條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無條件將豬隻、飼料、藥品和疫苗轉走,且甲方不負解除合同的任何賠償責任。

2、乙方豬舍的豬隻、飼料、藥品和疫苗等財產爲甲方所有,如乙方擅自轉移,則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無條件將豬隻、飼料、藥品和疫苗轉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且甲方不負解除合同的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污染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若由此造成生產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不負責解除合同的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在養殖過程中違反防疫規定,違反甲方提出的飼養要求,私自混養或不認真養殖導致乙方的養殖成績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或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養殖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不負解除合同的任何賠償責任,乙方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

5、合同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解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任何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協商,可以對合同條款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七、合同的終止

合同期滿。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押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恩施市法大飼料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條款:

我單位(本人)自願爲乙方履行上述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包括補充條件)提供保證擔保,如因乙方不能按照上述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所產生的一切債務,均由我單位(本人)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身份證號:日期:年

養殖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種植養殖一體化生產勞務,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約定:

1、勞務用工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合同。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合同即終止;

2、勞務合同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乙方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乙方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4、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於個人行爲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甲方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每個工作日扣發20元工資);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 天,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2、甲方不得無理或以不正當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間應主動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

4、甲方應對此期間乙方的工傷事件負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2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有嚴重違紀行爲的;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自願承租甲方養豬場有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二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租賃金額伍千元整,在雙方簽字之前一次性繳齊。

3、乙方向甲方交租賃保證金壹仟元整,在租賃期間,乙方未造成房屋設施損壞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滿返還租賃保證金。

二、雙方責任:

1、甲方只提供現有圈舍、房屋、設施不增不減。

2、乙方單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合同期內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3、合同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電費、取暖費等等。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他人,只允許用於養豬生產,如需要改造、擴建必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改、擴建。

5、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維修豬場的一切設施,所涉及的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完好無損失交還給甲方。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

6、合同期內乙方負責安全管理,要做好豬場工作防火、防盜、人爲破壞等防護工作,如造成損失,乙方按價賠償。

7、對豬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時要自行維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8、乙方在租賃期間要遵守法律,不得有違紀行爲。

9、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搞好室內外衛生。院牆外20米之內不能存放糞便、垃圾。

三、其它事宜

1、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租賃期間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

4、後附物品明細一份。

甲方負責人: 甲方經辦人:

乙方負責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8

甲方:木林鄉崖窯村委會

乙方:黃花鄉油府莊村村民 任 強

經甲乙雙方協商將崖窯村養牛場租賃給乙方養殖使用。

一、乙方在租賃使用期間必須遵守本轄區內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崖窯村級組織的領導,隨時接受上級領導的檢查指導工作。

二、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搞好牛棚維修、水電、及其他設施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牛棚在租賃期間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不可轉租第三方,否則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租賃期限爲三年,即從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年每棟雞舍租金爲500元,五棟共記2500元,按年交付,每年年初一次交清當年租賃費,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阻止乙方經營。

五、乙方必須搞好雞場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做到雞舍乾淨、環境整潔。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木林鄉崖窯村委會負責人:

乙方:黃花鄉油府莊村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養殖合同 篇9

甲方:劉炳義

乙方: 縣 鄉村,姓名: 身份證號:

一、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以下保險協議 ,雙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責任

1、 養殖戶自行養殖協議鴨,單戶飼養量不能低於20xx只/批,並向甲方交納3元/只的押金,依押金條爲準。

合同簽訂 只,合同苗 只,飼料 回收,甲方贈送乙方合格獸藥0.3元/只。市場低於按 回收,高於合同時,高出部分歸冷藏廠所有。

2、乙方必須使用甲方飼料,一經發現使用甲方以外的飼料,合同自行終止。

3、乙方保證單隻鴨使用飼料不能低於 公斤。

4、甲方負責簽訂冷藏廠回收合同,並向冷藏廠交押金3元。

5、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起3天后保險價格生效,超42天后保險價格無效,合同終止,在此期間,甲方有權安排賣鴨時間,如乙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甲方回收只數按雙方簽訂數量的98%計算,多出部分按社會鴨收購。

7、乙方飼養合同鴨春秋不低於5.8斤,夏季不能低於5.2斤,低於冷藏規定重量扣款由乙方承擔。

8、毛鴨體表要清潔乾淨,否則甲方有權扣減毛鴨體重,死鴨、殘鴨不予收購。

9、售鴨方式:由甲方指定冷藏廠殺胴體,重量依冷藏廠爲準。

10、乙方必須要控制藥殘和疫情疾病,滿足消費市場需求,經檢驗有禽流感或藥殘超標的,甲方有權拒收。

11、被保險鴨確定出欄時間後,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產,如冷藏廠生產情況可推遲1-2天,對飼養情況不負責任。

12、甲乙雙按照確定的出欄計劃進行成鴨交售,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和籠具,車到乙方鴨場後,乙方要及時組織裝下,不得拖延,產地檢疫費和車輛消毒費由乙方承擔。

13、裝出欄鴨時應注意:抓鴨脖、輕拿輕放,嚴禁抓腿,如果造成瘀血頭、斷翅,每隻0.5-1.0元。結算方式:有押金滿3元/時,售完鴨後10-15日以現金及轉款方式結清養殖利潤不足3元/只,扣滿3元1只後,剩餘10-15部分日結清。

三、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鴨超過42天,乙方不予甲方聯繫,合同自動終止。

2、如遇自然災害,特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終止。

3、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出現經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有權至利津縣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