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製作合同範文集合6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製作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製作合同範文集合6篇

製作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廚房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裝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整體廚房企業標準和本廚房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1條 付款方式

1.1 合同價款以訂貨系統價格作爲計價依據,具體見雙方簽訂的訂購單,貨款以現金或者(??)方式支付。

1.2 甲方在乙方整體廚房展示廳預約上門設計時需要交納設計定金,行業慣例爲合同總價款的____ %,(人民幣____ 圓),乙方登門出具設計方案後由於甲方原因不定做的,定金作爲乙方勞務成本和甲方信譽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甲方定做的,設計定金轉化爲貨款,甲方只需交納餘款。

1.3 由於整體廚房產品屬於個性化定製產品,廚房生產廠家需要根據定單進行物資採購、加工生產,因此整體廚房須付齊全款後方可定做,同時乙方需給甲方開具發票。

1.4 由於整體廚房產品屬於個性化定製產品,一旦下達生產定單貨款不退,整體廚房產品不退不換。但依據《家用廚房設備》(gb/t18884.4-20xx)中6.5條之規定判定廚房產品不合格、而乙方在90日內沒按照合同約定整改到位的,以及法律明確規定應退換貨的其他情形乙方應給予退換貨。

第2條 交貨日期/安裝日期

交貨日期:整體廚房屬於定製產品,精細化製造與諸多服務環節需要較長週期;而且整體廚房安裝應是家庭裝修的最後環節之一。在乙方所在地區範圍內,乙方免費爲甲方運輸合同內產品(除折價樣品和喬遷外)。

從甲方確認方案並交齊全款(或者交付總價款的____ %)且廚房裝修滿足尺寸測量要求、乙方下達生產定單之日起各地區最短交貨週期如下(下表爲各大中城市或整體廚房生產商所在城市最短交貨週期,其他地區地順延2-3天,節假日生產週期順延):

甲方交齊全款、乙方下達生產定單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劃交貨日期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裝日期爲交貨日期之日始三日內。

第3條 服務範圍

3.1 整體廚房配置要要求:甲方定做的整體廚房配置明細以乙方訂貨系統輸出的定單明細爲準,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3.2 整體廚房服務內容:乙方僅對其所經銷的廚房生產廠家提供的合同內整體廚房部品提供安裝服務,並負責本合同項下的售後服務保證,對甲方自購或透過其他方式獲得的產品以及廚房基礎工程的裝飾裝修不提供安裝服務與售後服務保證,也不承擔其質量不良所引起的連帶責任。

或者甲乙雙方就上述安裝與售後服務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受專業限制,在設計安裝前,乙方設計師僅提出廚房基礎工程改造的建議,甲方需自行請專業公司、專業人員將需改造的廚房基礎工程等工作完成,以滿足整體廚房的安裝需要。此類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廚房基礎工程(包括廚房牆地面磚鋪貼、吊頂門窗安裝、水錶與角閥及建築上水管線安裝、下水管線安裝、插座安裝、煤氣設備與管線安裝、煙道口開挖等)、煤氣軟管與卡子的提供與安裝(甲方應請煤氣公司調試開通氣源)、煙道防雨罩的提供與安裝、其他甲方自購的部品安裝(乙方可依據甲方提供的開孔模板免費開挖盆孔、嵌式竈位孔)等。

第4條 工程配合

4.1 甲方親自(或委託代理人)與乙方履行合同:確認設計方案(包括效果示意圖、平立面圖、檯面圖等)與現場交底後簽訂本合同(含訂購單)、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和其他事宜。

4.2 乙方建議甲方首先裝修廚房,按照相應規範和設計師建議將廚房基礎工程改造完成後由設計師複測,同時將自購部品實物與尺寸提供給設計師並在圖紙上予以確認、確定最終設計方案。在甲方交齊全款(或者交付總價款的______%)後,己方依據訂單安排生產。乙方建議在瓦工、木工作業完成後再進行整體廚房安裝,避免交叉施工可能給廚房帶來的損壞。建議甲方與乙方設計師隨時溝通,以確定合適的安裝時間。

4.3 乙方建議甲方儘量購買乙方的整體廚房產品。如甲方確需配套其他品牌廚房部品,甲方應購買有信譽保證廠家的產品,並要求其經銷(服務)商提供服務,同時索取並儲存好保修證和發票等以獲得售後保證;如由於該部分產品質量不良或安裝不當所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

4.4 施工過程中甲方需給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乙方按照設計方案圖紙與相關標準進行施工(如由於乙方原因需要現場調整方案的,經甲方同意後調整並由乙方承擔調整費用),乙方安裝過程中負責對廚房現場設施和廚房成品進行保護,現場進行試機演示和使用講解,參加竣工驗收。

4.5?施工安全等重要事項約定:

4.5.l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詳盡說明隱蔽式水、電、氣線路的位置及走向、牆體材料,並聽從乙方技術性指導建議,如甲方沒有履行該義務的,出現施工安全責任事故、返工或安裝後影響使用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5.2 整體廚房施工前的地面應當是已經由房屋建築開發商或者裝飾公司做好防水處理的,並不會因此在

使用過程中滲漏水影響臨近用戶生活;甲方廚房水電氣管線、插座等質量與安裝必須合格,並應由建築開發商、裝飾公司提供相關的服務與質量保證,乙方不承擔以上零部件質量不良或安裝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與連帶責任。

4.5.3 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等,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5條 驗收交接與保修

5.1 整體廚房以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圖紙及驗收交接單註明的技術標準(未盡標準見《家用廚房設備》gb/t18884-20xx中相關標準)爲評定驗收標準。

5.2 訂購單所載明的貨物與產品手冊相對應時,手冊中的產品外觀特徵爲照片效果,與實物存在一定誤差,展示樣品與實物存在一定誤差;甲方訂購產品特性以簽訂的系統訂購單所註明的要求爲準,如生產廠家爲了技術進步需要,需要對產品進行升級或更新,乙方應在交付時給甲方提供升級或更新產品。

5.3 整體廚房在安裝現場根據具體工況組裝、拼接、障礙切割、孔洞開挖、不影響正常使用和不改變最基本的設計方案的局部調整等工作以及安裝前開箱驗貨、提前預裝等,屬於正常的安裝規範。

5.4 由於整體廚房安裝往往與裝修施工交叉在一起,爲了避免扯皮現象發生,整體廚房完工當天必須由甲方親自(或指派代理人)現場與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5.5 乙方對整體廚房櫥櫃部分保修兩年(家電按照家電三包規定執行);乙方對水盆、水龍頭的配套上下水配件、垃圾桶等易損件保修壹年並只承擔相應責任,對本合同外的部件不提供服務與質量保證。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合同內產品的保修服務時,需要提供保修證、有效發票與合同(包括訂購單與驗收交接單等),否則乙方按照保外收費處理。

5.6 對於超出保修期或非保修項目,以及乙方在銷售時性能故障(非外觀缺損)已維修到位的樣品或其他折價品,乙方提供收費維修服務,乙方按照企業收費標準收費並向甲方開具發票或正式收據。

5.7 整體廚房主要部件(檯面、櫃體、門板、把手、非易損功能件)自購買之日起五年內一般使用同品質材料維修(檯面與門板等維修可能存在一定色差);由於產品存在更新換代與不斷技術更新的可能性,超出保修期後甲方可能需要重新選擇換代產品維修。對於有安全使用要求的產品(如電器、經常開關的水龍頭及上水角閥等)乙方建議甲方在超過產品折舊(壽命)期時要予以更換,以確保使用安全。

5.8 甲方在廚房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做好防水防腐蝕、防燙防高溫、防外力(如強烈敲擊、硬物刻劃等)、防堵塞、保持廚房使用環境乾燥清潔等使用保養工作。詳細的產品使用保養注意事項與保修政策見乙方提供的說明書與保修證及乙方公開的最新書面檔案。

5.9 下列情況屬於整體廚房產品在目前技術條件下的正常偏差,不屬於不合格項:

(1) 人造石臺面板採用樹脂材料等聚合而成,因受運輸及客戶房間開度尺寸的影響,檯面需做現場拼接。接縫處爲無縫隙平滑處理,因樹脂材料的顏色變化等原因會有可見痕跡。

(2) 鑑於目前行業的通用技術水平和材料的限制,人造石臺面板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少量自然裂紋現象,裂紋後採取粘接修補的方式進行修復;因人造石臺面板的特性,維修後可能存在一定色差。

(3) 人造石臺面板在牆面平直情況下與牆面之間應留有2-5mm以內間隙保證伸縮需要。另爲安裝和通風的需要,以及在牆體不平整情況下,靠牆櫃體離牆有5-15mm的間隙,以方便門板的正常開啓。

(4) 其他正常的使用誤差請參考說明書及乙方公開的最新書面檔案。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有證據證明: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整套貨物逾期交付而耽誤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實際付款金額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上違約金爲一次性補償標準,但最高不超過該套廚房的成交價格。

6.2 有證據證明: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部分貨物逾期交付而耽誤使用的,每拖期一天,乙方按所缺貨物付款金額的__________‰(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上違約金爲一次性補償標準,但最高不超過所缺貨物的成交價格。

耽誤使用是指無法進行洗滌、烹飪等基本炊事操作導致無法進行基本的用餐活動的情況,此類情況乙方按照上述標準向甲方進行一次性補償。部分貨物逾期交付但不影響基本用餐活動的、以及交接後可能出現的故障維修乙方只需按照規定修復即可。但由於甲方原因延期、甲方同意延期以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意志原因導致的延期不視爲乙方違約。

6.3 有證據證明:因甲方延遲提供施工條件、遲延安裝不超過60天的,甲方可不承擔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返工或多次上門的,返工或多次上門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以及與此相關的直接責任由甲方承擔。

6.4 因甲方推遲安裝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標的超過60天的,從第61天開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倉儲保管費用等違約金,但每天的違約金標準最高不超過貨款總額的1‰(千分之一)。

6.5 因甲方推遲安裝致使乙方保管合同標的不超過2年的,乙方要保證貨物的齊全完好,如發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保管期超過2年,合同標的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的(結構性質量問題除外),乙方不承擔責任,只需保證貨物齊全,而且產品按照保外處理。甲方推遲安裝超過2年,乙方在無法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拒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將甲方財產作留置處理。留置後所得不足以支付倉儲保管費的,甲方仍需補齊。

6.6 安裝過程中乙方應妥善保護現場設施和廚房產品,如造成損毀,應據實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7 甲方可透過合適途徑或者直接向乙方業務人員覈對訂購單與待驗收廚房產品,如在驗收交接時或在驗收後有證據證明乙方有以次充好、偷換材料等違約行爲,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無償修復好或更換該部分不合格材料外,並應賠償甲方該部分不合格材料付款金額的2倍作爲違約金。

6.8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權利主張時,必須提供有效證據且權利主張要符合本合同約定,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7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合同履行地消費者協會調解。調解不成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在所選擇的括號內打√,如選擇仲裁,應當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名稱):

a.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8條 其它約定

雙方簽訂交接單後甲方提出產品有外觀缺陷或數量誤差的,乙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無法證明是乙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能夠證明是乙方責任的由乙方修復或補足,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乙方拒絕修復或修補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9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中的塗改部分無效;如確需增加約定的可以補充約定,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規定相沖突。該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定作人(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攬人(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製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及有關廣告條例,甲方委託乙方攝製宣傳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製作項目:

二、製作金額:人民幣元整(¥000、00元)(含稅)。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製作預付款,計¥000、00元(人民幣千元整)。

2、交付成品並由甲方驗收符合要求後,付清餘款,計¥000、00元(人民幣千元整)。

四、交貨期限:----年---月--日。

五、製作要求: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照(——————)文字及合同所定內容週期完成各個階段的拍攝製作,並按時交付甲方成品帶,甲方負責驗收。

六、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時按質完成製作,按時交付成品片(DVD光盤5盤)。

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協助製作。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文字、文稿、標誌、圖片、影像素材等)。

4、宣傳片後期製作初稿完成後,甲方審閱時應集中意見並及時提出明確修改方案,在不影響宣傳片整體框架的情況下乙方可提供相關修改。

5、在履約過程中,如因甲方修改創意或提供的資料不全、未按時支付預付款等原因,影響交片日期,則交付日及製作週期順延。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延誤,甲乙雙方及時友好協商解決。

6、在甲方付清餘款後,乙方向甲方提交成品帶,同時,該廣告版權歸甲方所有。

7、乙方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制度和甲方規章制度,並對宣傳片的攝製全過程絕對保密,製作完成後須將所有內容歸還甲方,不得儲存、複製、翻版和挪用等,否則應承擔一切責任。

七、合同終止: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方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應爲合同製作金額的20%。

八、附則:

1、如因執行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及單位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帶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含(一)本次拍攝宣傳片的創意文字;(二)本宣傳片的費用明細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製作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工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購買服裝內容

(一)、所有款式、數量以甲方提供的型號、人數爲準;

二、質量要求

質量以甲方定樣時的要求爲標準,乙方保證按樣衣款式面料質量進行交付。

三、協議金額

協議總價爲人民幣6500000.00 元(大 寫:陸佰伍拾萬圓整 )。

四、付款方式

(一)定金:簽約當日向賣方交付定金人民幣: 2300000.00 元,(大寫:貳佰叄拾萬圓整)賣方交貨後,定金抵作價款。

(二)乙方交貨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幣:4200000 .00元(大寫:肆佰貳拾萬圓整)。

(三)甲方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乙方帳戶名 : 乙 方 賬 號: 乙方開戶行 :

五、交貨時間及地點

(一)交貨時間:年月日 六、異議

如果甲方對乙提交的服裝在數量、款式等方面有異議,應在收到服裝時提出;如果在質量方面有異議,應在收到服裝之日起十天內提出。乙方在甲方提出異議後三天必須做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案。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應當根據本協議總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逾期交貨,應當根據本協議總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八、其它:

(一)若甲方因員工調整,需補充訂購時,價格維持原價。 (二)甲方的報價邀請函、乙方的報價書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爲準。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代表(蓋章):年月 乙 方:

代表(蓋章):

年月

日 日

製作合同 篇4

客戶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製作單位名稱(以下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 20xx 年 12 月 日前將XXXXX灣精神堡壘製作完畢,

二、精神堡壘設定地點 XXXXXXXXXXXXXXXXXXX旁側;共計1處,合同總金額共計 。

三、付款方式:

1、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計 (小寫)元即 (大寫)。

2、 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進行製作,甲方在乙方完工後的 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計(小寫)元即 (大寫)。

3、精神堡壘質保金爲合同總金額的' %,計(小寫)元即 (大寫),質保期爲驗收合格滿壹年後支付。

四、精神堡壘製作材料、規格:見附件。

五、質量標準: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六、甲乙雙方相關權利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施工用電源及原材料堆放場地和施工場地。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如工程款不能及時到位,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在製作樣稿簽字確認後再提出更改的要求,如乙方已進入製作階段,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4、精神堡壘質保期後的維修費用另算。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精神堡壘審批製作所有一切責任,若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工,每逾期一日乙方要按工程總造價的 1 %賠償甲方損失;若未能審批成功或未能在指定地點審批製作,乙方要按工程總造價的 50%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辦理精神堡壘設定的相關審批手續,甲方需全力配合乙方的審批工作,乙方保證精神堡壘壹年內的審批,壹年內政府相關部門因精神堡壘產生的問題,都需乙方協調完成,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承擔。

3、在施工期間,乙方應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如因乙方施工不當所造成人員安全問題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4、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遇到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大風暴雨、雪等)或停電等原因,工期順延。

七、精神堡壘驗收及質保期

1、乙方工程已竣工,應通知甲方進行精神堡壘驗收,甲方應在收到驗收通知3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則視爲驗收透過。甲乙雙方均應在精神堡壘驗收單上簽字蓋章,以作爲合同附件,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精神堡壘質保期爲壹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內進行修復。如因自然災害(如大風暴雨、雪等)或社會異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力導致精神堡壘出現損壞,乙方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合同。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宜

1、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_________乙 方 (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約定,委託乙方製作手體字庫____套,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之原則,就此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業務約定

1.1 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字型筆跡開發製作甲方的手寫字庫,具體爲:

(1)全碼版___套,單價_________元,全碼版製作標準爲:包含_________個漢字,_________個符號;字型特徵:客戶手寫體;應用範圍:各種文書處理。

(2)標準版___套,單價_________元,標準版製作標準爲:包含_________個漢字,_________個符號;字型特徵:客戶手寫體;應用範圍:各種文書處理。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按規定填寫專用字帖,完畢後交給乙方。

2.2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需按時把預付貨款給甲方,如因甲方付款而推遲交貨日期,則由甲方承擔責任。

2.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包括後期的特別字型的添加和長期維護。

2.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護甲方字型的安全性,不得擅自傳播;甲方擁有該字型的所有權。

2.5 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字型樣本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把成品製作出來交付乙方,採取郵寄字庫的客戶以郵戳計。

2.6 乙方須保證產品的質量,嚴格按照製作標準制作,保證製作產品與客戶手寫字型的筆跡的一致性。

2.7 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時提供字型樣本的權利。

2.8 乙方只負責手寫字型字庫的開發,不對該字型的使用責任負責。

第三條 其他約定

3.1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有所變動,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任何爭議,雙方無法解決的,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或者協商解決,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傳真有效。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作合同 篇6

定作人(下稱“甲方”):

承攬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就招牌製作與安裝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承攬標的

1.招牌形式與形狀:臨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見附件。

3.招牌版面內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製作要求:見附件。

5.招牌安設位置:

第二條 承攬方式

1.乙方應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爲甲方製作和安裝本合同招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製作或者安裝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規格和質量提供製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並應是全新未經使用的生產廠家原裝品牌產品。

第三條 資質要求

1.乙方保證具有承攬本合同招牌製作和安裝的法定資質及經營範圍。

2.本合同若因乙方資質保證不屬實導致無效的,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無效產生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擔。

3.本條約定在本合同無效後,仍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乙方保證本合同招牌的製作和安裝質量均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若無國家標準,則符合相關行業標準;若亦無行業標準,則應符合通常標準和安全原則,並應同時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對本合同招牌製作的質量保證期爲一年(附件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於一年),對本合同招牌安裝的質量保證期爲一年(附件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於一年),均自甲方終驗收合格之次日起計算。

3.本合同招牌製作或者安裝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日內(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緊急情況下2小時內),對本合同招牌製作或者安裝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解決。否則,甲方可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代爲處理,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安全要求

1.乙方製作和安裝本合同招牌過程中,應按相關安全、消防規範進行操作,並採取相關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製作和安裝本合同招牌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內,發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負責依法妥善處理,並承擔因此給甲、乙雙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六條 承攬期限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合同招牌的製作,並提請甲方初驗收。

2.乙方應在本合同招牌製作期限屆滿後 日內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裝,並提請甲方終驗收。

第七條 招牌驗收

1.本合同招牌製作和安裝的驗收以本合同第4.1條約定爲驗收標準。

2.本合同招牌製作和安裝的驗收以甲方初驗收和終驗收均合格爲驗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製作和安裝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免費返工、修理,因此超過承攬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價款結算

1.本合同招牌製作和安裝價款總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該價款包括材料款、製作費、運輸費、安裝費、稅金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按下列時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

(一)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本合同價款總額的 %作爲預付款,甲方終驗收合格後自動轉爲甲方已付合同價款;

(二)甲方終驗收合格後 日內,再支付本合同價款總額的 %;

(三)餘款作爲乙方的質量保證金,暫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條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屆滿後日內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該筆價款作爲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的,乙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不再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招牌製作或者安裝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條處理外,乙方並應賠償甲方損失。

2.本合同所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賠償或者補償,有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以及甲方處理相關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責任和甲方被追究責任後向乙方追償)支出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取證費、差旅費等所有相關費用。

3.乙方逾期製作或者安裝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本合同價款總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政變、動亂、罷工和地震、颱風、海嘯、洪水等嚴重自然災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遲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行本合同後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違約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應及時採取相關措施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應及時通知對方,同時提供相應的證明檔案;否則,應對對方因此遭受的擴大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甲方損失:

(一)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本合同招牌製作或者安裝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驗收或者終驗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後甲方初驗收或者終驗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或者火災事故,不依法、妥善處理和賠償導致影響本工程進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製作或者安裝達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2.下列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範文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