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關於簡易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簡易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簡易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簡易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爲 :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江蘇盛日機械設備製造有限公司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含其他費用) 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五、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原來已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應乙方要求甲方不再爲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而將應承擔的費用併入工資一併發放,由乙方按原渠道自行購買。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及有關勞動安全規定爲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名 稱: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乙方可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自由安排時間,只需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按要求完成工作內容即可。

四、 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每筆商務合作單底薪270元,另按每筆商務合作銷售毛利標準提成,銷售毛利計算形式爲:單筆業務毛利=銷售額-合作成本-稅費。毛利額度與提成比例如下:

毛利: 提成比例

0-4000 0%

4001-8000 2.5%

8001-16000 10%

16000-32000 15%32001及以上 20%

2、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或在雙方協商乙方要求的時間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3、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2、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3、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元。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3、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易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XXXXX。

2、居室規格:計XX平方米。

3、委託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5、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程總天數:XX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XXX元整(小寫:XXX元整)。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在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的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果已經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且應該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10%;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3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爲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爲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爲______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

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

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

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

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簽字)

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易合同 篇6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門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門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門店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門店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門店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設備等全部歸乙方。

四、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元整 )

五、乙方接手前該門店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門店,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聯 系 電 話 :乙方(簽章):聯 系 電 話 : 日期: 日期:

簡易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爲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簡易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人) (委託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戶行:

稅 號:

稅 號: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20x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簡易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簡單勞動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______日,分別爲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時,合同範本《簡單勞動用工合同》。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爲每小時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爲__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爲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透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易合同 篇10

工作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爲: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週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公司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工作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公司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 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爲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工作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公司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