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精選】安全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安全合同模板合集9篇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項目經理部

乙方:**

1、乙方必須持證上崗,持有勞動廳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合法操作證或駕駛證;

2、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操作(駕駛)的法律、法規操作機車,不準酒後開車開機;

3、乙方接受上級和項目的安全管理,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學習;

4、行車前後要始終注意認真檢查機車的發動機、傳動系、轉向系、制動系、以及各種儀表、輪胎、燈光是否正常;

5、發動機啓動前和操作開始前應發出信號;

6、自卸車在卸料時,應注意上方有無障礙物,卸料完畢應立即放下車廂才能行車;

7、起重機械應注意起吊物件下始終不能有人;

8、有迴轉機構的機械應注意迴轉區域下不能有人,迴轉作業時應儘量放慢速度;

9、裝載機、挖掘機和推土機等在停機前應將剷鬥放回地面;

10、灑水車在前進後退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保障周圍民工安全;

11、嚴禁強行操作機械進行超負荷作業和嚴重超載行車;

12、嚴禁任何機手、司機將機車交給他人特別是無證人員操作(駕駛)。

13、車輛、機械前進後退時,要注意保障前後左右人員的安全。

14、在高壓線下或高壓線旁工作時,要注意車斗升高或機械臂升長升高必須與高壓線保持安全距離;萬一車輛機械觸電,要麼設法通知電業部門關閘斷電,要麼開車開機脫離,要麼雙腳跳離,絕不可單腳着地下車下機離開。

15、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並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16、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並願意接受工程處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司機、機手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濟寧匯翠園項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方(全稱):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濟寧項目部

承包方(全稱):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爲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爲:

1、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管理規定;

2、嚴格遵守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產,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及生命安全;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檔案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三、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履行並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 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包方對 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 3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統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確保發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發包方批准不得隨意更換,如有違反, 承包方必須接受罰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須爲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爲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承包方的所有外來工人必須到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 《暫住證》,否則發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應遵守發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外協隊伍的管理制度及規定。

6、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1)《國家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3)《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5)《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6)《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7)《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9)《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11)《勞動合同法》

2、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4、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並經發包方批准後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發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6、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相關安全防護措施應嚴格執行。

7、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發包方通知召開的

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並委託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蔘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 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託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 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 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發包方將對承包方進行50元/次的罰款。

7.2、 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7.3、 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

7.4、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7.5、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發包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後方可上崗。

7.6、 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7.7、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工作內容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7.8、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並將制度和日程安排報發包方審批後嚴格執行。

7.8.2、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發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8.3、 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7.8.4、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發包方的檢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

安全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農村居民房加層,爲明確乙方在承攬建築甲方房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建房過程中堅持安全、優質、高效、低耗原則,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一概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對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監督,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必須互相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所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如有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結束後,合同失效。

甲 方:乙 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覈,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爲。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相關的合同範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工程項目部

乙方:裝載機駕駛員

設備編號

裝載機型號

數量

1、乙方必須進行崗前培訓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2、裝載機未進行檢測,乙方嚴禁使用裝載機進行工作。

3、裝載機駕駛員在操作中,嚴格執行對裝載機燃油、冷卻水及潤滑油情況;行車、駐車制動可靠性;空載時剷鬥系統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制度。

4、乙方嚴禁在酒後進行施工操作。

5、乙方應自覺遵守裝載機的其它《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合同條約,如有違反規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種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簽字):

崑山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廣告發佈安裝法規,加強期間的安全預防管理,落實廣告發布安全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甲乙交接給乙方的廣告發布,甲方應提供廣告位、廣告位租金、廣告內容。

二、甲方定稿後,乙方按甲方需求的工作日完成發佈安裝。

三、在協議時間內工程安裝完後,由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必須在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全部廣告發布費。

四、驗收後如有被人破壞或特大風等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將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安裝廣告過程應遵守國家安全施工法,如出現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六、以上協議如有改動或不完善及未補充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更改。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八、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20xx年至20xx年。

九、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因需要拆除房屋,根據雙方協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根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爲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安全協議如下:

一、拆除現場乙方必須做好相關安全工作,並委派透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管理。

二、本工程主家補 元給承包方,大寫 整人民幣。

三、地基基礎土平路面下 公分。

四、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嚴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五、乙方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進行教育,制定規章制度,提出有關要求,確保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六、乙方必須杜絕違章作業,確保拆除工作安全進行,並根據要求做好安全應急預案。爲確保施工安全。

七、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如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和上級有關部門。

八、甲方協助乙方做好斷水、停電等工作,在施工周圍應做好隔音措施,防止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預防事故發生。

工期爲 天,不能拖延。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合同 篇8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爲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9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保證校園超市食品的衛生安全,根據衛生部、教育部關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精神,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互惠互利,依法經營的原則,特訂此供貨安全協議。

一、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食品衛生法》。嚴格執行採購准入制度。嚴格按乙方的要貨計劃及時配送所需貨物。

二、甲方所供商品的價格,必須按本地同期一級批發價格供應給乙方,貨款支付實行月結制。

三、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須有正當的渠道來源,能如實提供正規生產廠家、保質期、生產日期、合格證、質檢報告、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資料。

四、甲方在供貨期間必須向乙方提示保質期短的商品,並指導其儲存、銷售等管理方法。

五、甲方在供貨期間,因運輸等原因,導致商品破損,加工導致的不合格商品,校園超市在保質期內不能完全售出的商品。甲方必須無條件接受乙方的退貨。

六、若甲方提供的食品、副食品,造成乙方師生的食物中毒,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即法律責任、經濟責任、醫療責任等。

七、乙方接受甲方供貨後,有義務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商品,有義務告之甲方臨近保質期的商品,以便甲方及時退貨處理。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導致 - 1 -

商品過期、變質、損壞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積極配合甲方的銷售,爲甲方搞好售後服務工作。

九、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則根據《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解決 。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解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代表:

聯繫電話:

乙方: 代表: 聯繫電話:

標籤:精選 合同 模板